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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内容(淮安市社保缴费最低基数)


●哪些人在调整范围?


●缴存金额如何确定?


从调整的内容来看,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2018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2018年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2018年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按录用或调入后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此外,1998年12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包含原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计缴比例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调整渠道有哪些?


该工作人员提醒,清江浦区缴存单位可以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缴存单位可就近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裕民路1号)2楼公积金窗口办理。


通讯员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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