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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审怎么填(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年审吗)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于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有关要求,芝罘区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时间为3月7日-3月25日之间,辖区内所有领取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含2021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应于规定时间段内前完成年检。


具体办事流程是:出版物经营单位登陆“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本单位《202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经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验无误后,再至现场(芝罘区菜市街46号326 窗口)报送打印好的《登记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为副本)原件复印件。履行完成相关核验手续后,单位随即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


通常,对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记录,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核验。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


据悉,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网上书店未按要求备案或未在网站主页面或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报送的核验材料经查与事实不符的、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属于应暂缓年度核验,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企业应认真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缓验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进行年度核验。


而以下情况则不予年度核验: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明显整改效果的、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逾期未改正的、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发行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申报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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