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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联合会减轻企业负担(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6日,省委巡视六组对中共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担当精神从严从实从深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省委巡视六组巡视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既是对省工商联的一次全面“会诊把脉”和“政治体检”,更为省工商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工商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会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具体实践,明确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整改、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2020年9月29日巡视反馈会后,省工商联党组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题安排,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和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家荣担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牵头承担16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逐项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带领分(协)管部室(领域)逐条细化整改举措和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限,逐项督促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减轻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三)坚持以点带面,以巡视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省工商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成效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自觉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自觉把整改落实与解决影响制约工商联事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减轻、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结合开展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行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落实,以巡视整改促进工商联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


(1)学习不够深入。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3项,基本完成1项工商联,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反馈会后,已召开7次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二是通过再为了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反馈会后,组织召开4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每次至少3名以上同志作发言,同时抓好个人自学。三是重视研讨发言质量。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踊跃发言,保持认真学习的风气,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学用结合的风气。反馈会后,领导班子成员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篇。四是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落实“两个健康”要求不够有力。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对常执委教育管理,严肃会风会纪,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执委履职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联〔2020〕62号),将执委参加省工商联会议和活动情况纳入评价内容;对执工商委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履职不到位的执委按《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届中调整办法》(闽联〔2018〕67号)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增强常执委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工商联作为“民营经济人士之家”“闽商之家”建设,修订《关于加强指导引导和服务异地福建商会的实施办法》,增强民营经济人士的认同感、归属感。强化民营经济人士主体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站前台、当主角。巡视以来,已推荐企业家、商会代表参加全国工商联交流发言6人次,组织7家商会和3名企业家代表参加中央媒体或省级主流媒体新闻通报会。三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商协会主阵地作用。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以“法律三进”活动为载体,开展“企业家涉刑法风险和防范”等专题法治教育。2020年11月份,与省检察院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与省法院等共同建立福建省诉非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12月份编印发放《涉企案例和法律政策选编》,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3)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差距。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家授课、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把亲清政商关系专题列入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内容。2020年8月28日,邀请福建省普法宣讲团成员姚仲凯律师作《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10月30日,组织40余名商会、企业家代表参加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视频会议。二是积极推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创新政企对接形式,推动企业和政府部门“面对面”“端对端”的交流。反馈会后,联合省委统战部、省信访联席办、省委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四访四通”机制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专题座谈会。三是认真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试行)》《省工商联关于做好专职领导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谈心交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既关注龙头企业又关注小微企业。反馈会后,重点以基层、中小企业的民营经济人士为主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其中小微企业占比超7成,共召开11场专题座谈会,个别访谈120人次,实地走访企业60家,收回有效问卷923份。四是2019年5月已对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借款45万元用于购房的干部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取消该同志拟任主任科员考察对象资格,并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同时,注重规范机关干部与商会、企业的交往活动。2019年已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入(出)款物专项排查。此次巡视反馈会后,又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省工商联践行亲清政商关系若干意见》,再次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入(出)款物专项排查,促进警示排查工作深化。截止目前,已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入(出)款物情况。


2.履行职责使命还不到位。


(4)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还不够有力。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搭建丰富多样的教育和实践平台,创新实施“1 4 N”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模式。巡视以来,已推动落实古田干部学院作为全国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设立“晋江经验”教育基地、宁德市摆脱贫困主题展览、陈嘉庚纪念馆、中央苏区(宁化)革命纪念馆4家省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进一步丰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载体。二是把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商会考评内容,拓展发挥商会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举办各类座谈会、论坛、年会等,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三是利用好全国青年企业家峰会平台,创新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机制,引导我省民营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企业家听党话、跟党走。四是创新开展“年轻一代进名企”活动,每年举办2期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稳步推进“万人培训工程”。反馈会后,已举办1期民营经济人士、1期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


(5)服务企业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2项,基本完成1项,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落实纾困工商联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反馈会后,共筛选全省工商联调研报告80篇汇编成册,及时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诉求,并转化为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积极为民营企业鼓与呼。二是强化平台思维,发挥“工商联+N”效应父母,持续推进“联百会助千企”专项行动和“五四三暖企”行动,联合省建行等金融机构推动金融科技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助力“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三是我会已向省人社厅(省职改办)反映在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项目中增设食品专业并取得初步支持。


(6)“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不明显。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联合会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夯实产业帮扶基础,推动村企产业融合,组织各级工商联持续发动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加大帮扶力度,优化帮扶措施,特别是加大产业帮扶的资金投入。从台账数据统计情况看,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1448家企业、商会帮扶了1500个村,产业帮扶投入资金79176.82万元,比9月30日前增加369.2万元,二是打造产业帮扶示范样本,优先推进寿宁县下党乡油茶产业扩容增产。2020年11月24日,分管领导带队赴下党乡调研,继续支持下党乡100万元用于发展油茶产业。三是引导各级工商联动员企业、商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开展智力扶贫,10月30日举办2020年“光彩助学”活动,为248名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每人提供5000元的资助,并带动全省工商联系统民营企业家资助贫困学生8260人。同时,通过省光彩会资助福州大学开展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实践培育,推动教育扶贫,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化,不断增强省内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增长能力。


3.对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推动不够。


(7)统战工作尚未实现向商会有效覆盖。制定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1项,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推动各级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闽委办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反馈会后,已推动漳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所属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并将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纳入设区市工商联2020年工作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其他设区市工商联建立相关制度。二是在新制定的《福建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管理服务细则(试行)》中明确规定“商会党组织书记同时兼任统战工作联络员”,并联合省委统战部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


(8)教育引导企业守法诚信和履行社会责任不够有力。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出台《福建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管理服务细则(试行)》,将教育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和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纳入其中,进一步指导商会建立自律公约、信用承诺制度和会员诚企业信评价指标,并将此项内容纳入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年检评价工作。二是将教育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和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作为“四好”商会确认等商会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三是以光彩会为平台,团结引领会员企业、商会扶贫济困,关心弱势群体,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定期发布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宣传履行社会责任典型企业,发挥榜样的力量,引导带动企业、商会坚持守法诚信,履行社会责任。


(9)推动商会加强组织建设力度不够。


制定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1项,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9—2022)》,继续落实商会发展月报、季度点评通报机制,通过调研和持续推动,指导各地工商联稳步推进镇街商会组建。2020年新增组建292家镇街商会,组建率从巡视前58%提升至80.8%,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49.6%。二是加大对问题商会的推动改进力度,深层次分析问题商会症结。反馈会后,已2次约谈福建省山东商会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配合商会换届,并在约谈后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工作进展。同时向厦门市山东商会、泉州市山东商会等在闽山东籍商会征求对福建省山东商会换届意见,共同推动福建省山东商会换届。


4.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还有欠缺。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父母作的领导,修订完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的意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形成抓常抓细抓长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会议,持续提升党组和班子成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能力。2020年10月16日,举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切实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制定出台《中共福建省工商联党组关于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的暂行规定》,提高应用互联网和融媒体思维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力量,指定人教部2名干部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指定办公室2名人员共同管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11)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


制定整改措施1项,已完成1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协)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从严要求、立说立改,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职评议等材料中。


(12)讲好闽商故事的能力还不够强。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拓展宣传闽商的广度深度,充分运用线上线下、融媒体等手段,大力塑造福建民营企业家乐善好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形象,引导福建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二是运用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广泛传递中央、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和政策。加大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关注人数已超9100人,进一步提高推送文章阅读量。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深化与中央、省主流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讲述闽商好故事、弘扬闽商正能量。第三届全国青年企业家峰母的会宣传期间,数十家主流新闻媒体以线上直播、现场速记、人物访谈、专题报道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阅读量达2000多万,覆盖网站、报纸、APP、微信、微博等多类终端。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3)抓学习教育不够全面。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把学习教育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三会一课”基本内容,突出重点,集中研讨、集中授课,不断丰富学习形式,采取专题辅导、上主题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理论测试、运用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等方式,全面推进学习教育。2020年12月2日-4日,组织参加省统战系统机关党务、纪检干部线上培训班和理论测试。二是实行理论学习动态安排,及时将中央省委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列入党组会议题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再次组织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四是加强与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会议精神并传达学习贯彻。


(14)抓检查不够扎实。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2020年11月13日,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进行了自我批评;12月9日,党组书记亲自带队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高。二是持续细化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党组切实把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干部教育管理各环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任务,抓检查促落实,多措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5)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存在盲区。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逐一核实财务问题发生的原因,进一步严格落实财务管理、会议、培训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有关不完整的报销凭证予以补齐,留存备查。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严控现金结算,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三是机关纪委定期对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和会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跟踪抽查,不定期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从方案审批、经费使用、产生效果方面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2020年12月为了8日,机关纪委开展机关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2条。四是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对2名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仍然存在。


(16)调研走形式。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宗旨意识,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修订《福建省工商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以上率下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再次集中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精神,努力提高干部工作能力,掌握调研的科学方法,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落实好调查研究工作有关制度,举一反三,在努力完成调研计划任务的同时,认真撰写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反馈会后,共有9篇调研报告荣获全国工商联调查研究优秀成果奖。


(17)报送材料数据不实。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好省委《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若干措施》等要求,防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20〕34号)精神,提高公文报送质量。三是加强部门协同,统一发文数量统计口径,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重要文稿校核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对2名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8)执母的行党组议事制度不够严格。


制定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制定出台并落实好《中共福建省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四是认真完整做好会议记录、纪要,规范归档。


(19)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各党支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体制,形成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细化省工商联党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逐项对照、落实到位。


(20)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不够到位。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福建省活会、主题党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基本制度。二是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党支部书记每月对支部记录本进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三是第二党支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党支部书记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10月27日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自我检讨,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举措,机关各支部举一反三,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2. 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


(21)个别干部长期未交流轮岗。


制定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2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同一部门任职10年以上的陈某某、林某某、叶某等3名干部,我会已进行了研究、调整。2020年9月份陈某某从会员部交流到政策研究室;12月份林某某经省工商联党组研究决定交流到省光彩会秘书长岗位(已报省委统战部待审批);叶某因从事办公室机要工作,考虑到其已接近退休年龄且岗位特殊,已安排一名青年干部由她带班。二是根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岗位教育培训,稳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


(22)个别中层岗位长期缺配。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2项,基本完成1项,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缺配的办公室主任、经济联络部部长分别于2018年9月、2019年7月配备到位。2019年5月提任1名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负责政策研究室工作。反馈会后,已经向省委统联合会战部报告,按干部管理程序启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工作总体谋划,注重干部梯次建设,采取驻村挂职、送学培训、岗位锻炼等方式加大中层干部的培养。三是加强中层干部的选任,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情况,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


(23)选任程序不够规范。


制定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2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认真规范选人用人中的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每一个环节和程序。二是严密组织民主测评,对提任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履职尽责任、勤政廉洁、作风等方面表现进行民主测评。2020年12月份5位同志晋升一、二级主任科员,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24)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严格,出现个别干部未经审批出国(境)。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开展有关因私出国(境)制度的学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严格审批办理程序,严格证件管理和过程性档案资料的管理。二是针对落实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堵塞管理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三是加强机关纪委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私出国(境)违规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对回国入境后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因私证件和因私在国(境)外超期滞留的2名干部职工给予通报批评和自我检讨处理,以身边案例警示全体机关同志,强化震慑作用。


(25)违规社团兼职仍然存在。


制定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8〕23号)精神,对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认真做好自纠和清理清退工作。反馈会后,对负担2个对省工商联工作促进不明显的社团兼职予以清退,对未按规定报批的,及时向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申请报批。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对领导干部拟需在社团兼职的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报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数量、任期和不取报酬的规定。三是于2020年12月7日对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26)落实上轮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


制定整改措施5项,已完成5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福建省光彩事业捐赠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企业或个人捐赠可按规定收取3%的管理费,单笔最高不超过30万”,2017年至2020年5月所有免收管理费由省光彩会秘书长审批同意。巡视反馈指出该问题后,省光彩会对此进行了研究,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省光彩会会长办公会议,对以上免收捐赠项目管理费再次予以确认。二是研究修订了《福建省光彩事业捐赠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款表述,改为“对企业、商会或个人响应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号召,用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助学支教、对口帮扶、乡村振兴、扶贫济困等公益行动的捐赠,可免收管理费,并经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免收管理费项目,并严格了程序。三是省光彩办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对每一笔捐赠款是否收取管理费提出明确办理意见,按程序报光彩会秘书长审核,光彩会分管领导、联系领导审批,光彩会会长审定,并报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确保手续完整,程序合规。反馈会后至今,已按规定和程序收取了24万元管理费。四是加强对光彩助学资助对象有关申报、发放情况的抽查。2020年11月6日,向光彩助学重点资助地区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商联以及福州大学等相关高校,发去了《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抽查光彩助学金资助情况的函》,由其对属地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并反馈省光彩会。省光彩会也组织人员于11月11日进村入户抽查了解连城县赖源乡黄宗村、连峰镇姚坊村部分受助学生的家庭情况。到2020年12月底,各单位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电话了解等方式,抽查了82位受助学生,占2020年受助学生32%。五是于2020年12月11日对省光彩办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未收到省委巡视六组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省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本着全面从严、立行立改和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原则,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涉及处级干部5人,职工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学无止境,学习永远在路上,省工商联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福建省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未能推动设置食品专业高级职称的问题。因省人社厅(省职改办)主管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增设评审专业需经省人社厅(省职改办)批准,我会已向省人社厅(省职改办)反映并取得初步支持,将联合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专项调研,研究制定评审标准和专业设置,拟于2021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项目中增设食品专业。


3.关于部分设区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未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问题。此项工作有赖于各设区市统战部门、工商联的大力支持和共同推动,我会将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指导推动各级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闽委办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将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纳入设区市工商联2020年工作评价体系,要求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工商联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省工商联。


4.关于福建省山东商会问题。我会将继续推动福建省山东商会换届,若2021年上半年该商会无法完成换届,将按照《福建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管理服务细则(试行)》规定推动重组,若无法重组,则按规定程序报省民政厅批准撤销或注销。


5.关于政策研究室主任至今一直空缺问题。我会党组已经向省委统战部报告,按干部管理程序启动相关工作,拟2021年上半年政策研究室主任配备到位。


省工商联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工商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负担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以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工商联事业改革发展。


中共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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