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所得法实施所得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从的事生产、经营活动,未计算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收入纳税所得额或者工商户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工商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成本16号发布)第三条规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认怎么定和县以上税比例务机关(含县级,下比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个体置账簿标准的个体经营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因此,实务中对于个体户经营所得,有两种核定:
1.的核定所得率。应纳经营税所得额=销售金额所得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怎么除数。实务中,多数是经营所用综合核定征收率,就计算是直成本接用:应纳税额=销售额综合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包括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如果属于“经营所得”的,也是按照这种方式核定征收个税的。
2.双定户经营所。直接核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双定户,个体俗称“包税”,即每月或每季度个体户缴纳固定金额的“经营所得”的个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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