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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可由其选择按3%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

鉴证咨询业是对第三产业中以鉴证咨询服务为特点的各种行业的总称。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从事鉴证咨询服务的纳税人按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从事鉴证咨询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了41.75%([5-100*3%/(1 3%)]/5),是利好。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计税公式为:

应缴纳的增值税=鉴证咨询服务收入*6%/(1 6%)—增值税进项税额

由于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每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对比较固定(房租、物业管理费、办公用品、水、电),所以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都有自己的税负平衡点,公式为:

鉴证咨询服务收入*6%/(1 6%)—增值税进项税额=鉴证咨询服务收入*5%

鉴证咨询服务收入=增值税进项税额/[6%/(1 6%)—5%]

如果某企业每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对固定=房租20000*5% 物业管理费1200*6% 办公用品3000*17% 水费200*13% 电费800*17%=1744元,那么企业月鉴证咨询服务收入的税负平衡点=1744/[6%/(1 6%)—5%]=264122.37元,当月鉴证咨询服务收入<264122.37元时,企业税负降低;当月鉴证咨询服务收入>264122.37元时,企业税负则上升。

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含税收入530万元)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水岭”。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如果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本数),不能选择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方法,必须按规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未申请的,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6%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以上规定,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平均月服务收入(含税收入)>=530/12=44.17万元。同理按以上税负平衡点公式计算,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2915元时,平均月服务收入(含税收入)在44.17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税负都会上升。

根据以上测算分析结果,考虑到鉴证咨询服务是一种智力密集型的知识性服务,在其发生的所有费用中,人员工资支出占大部分,而目前对于人员工资支出,又没有进项抵扣规定,且能抵扣的项目和金额相对固定,因此建议对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可由其选择按3%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充分体现营改增的真正意义。

作者 清 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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