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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同与发票


软件企业的认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优惠政策、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者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税收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双软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发票;


  9、企业产权合同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4、软件着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的与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双软企业认定”是衡量一个企业软件研发能力和整体技术实力的重要指标。不仅意味着在金融科技领域不断努力的结果得到了行业认可,同时也进一步彰显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实力和技术服务水企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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