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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识别的建议和对策(哪些客户不需要进行受益所有人识别)


编者按:医疗大数据产业作为国家最早布局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行业,正进入飞速发展时期。与此同时,去年以来,《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数据立法框架搭建并落地执行,给医疗健康行业的数据处理带来了压力。


数据显示,至2021年,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的市场规模已增长至212.6亿元,对比2016年的2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89%。


医疗大数据依靠新医改积累下丰厚的数据基础,并在疫情的催化下迎来了一轮爆发式增长。如今,大数据已渗透入医疗健康行业的方方面面,从临床服务与科研、智能健康管理、新药与医疗装备研发,到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医疗大数据正在发挥其社会和经济价值。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医院、科研机构、企业等应用主体仍面临着医疗数据获取困难、交流共享不易、数据无法联通等问题。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定,开放和安全之间的矛盾显现。行业期待更具体操作规范,以提升医疗大数据合规的水位线


抗疫刚需催化应用落地


“健康码”“行程码”等绿色二维码成为来往各地的电子“通行证”,互联网医院线上诊治、防疫机器人等案例不断涌现……新冠肺炎疫情正改变生产秩序与生活方式,而医疗大数据则成为疫情监控、研判和预测的关键抓手。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与交通、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深度融合,让疫情防控的组织和执行更加高效。”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疫情有效催生了医疗大数据“全民需求时代”的到来以及大健康行业数字化转型速度。


疫情防控的刚需催化了医疗大数据应用。互联网医疗系统与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翟运开指出,通过对医疗大数据的分析,有助于政府了解各地区医疗物资的供需现状,作出协调生产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决策;而基于大数据的机器人诊疗,能够降低医护人员的工作风险。


在上海市儿童医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疗信息研究所所长于广军看来,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大数据发挥的作用更多体现为政府应用层面的突破。相较于其他科研机构和企业,政府获取数据的难度较低,在公共卫生事件与医保付费、医保基金监管等公共管理上推进速度更快,成效也相对显著。


纵观医疗大数据的发展进程,助力疫情防控或将是极为重要的节点。回头来看,该领域萌芽的契机可追溯到2009年新一轮医改,电子病历等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该领域积累下丰厚的数据基础。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康医疗大数据被首次纳入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2018年,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进一步规定各级各类应用主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在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上的责权。翟运开评价该文件或为中国医疗大数据发展史中的一次“里程碑”,为医疗健康大数据的落地应用指明了方向。


此后,医疗大数据发展政策迭代升级。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7月,《“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提出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等。


多重政策利好下,医疗大数据产业飞速发展。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到2021年,我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的市场规模已增长至212.6亿元,对比2016年的2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89%。


医疗数据应用仍“各自为战”


随着医疗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医疗数据量也得到了快速增长 。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据翟运开介绍,发展至今,医疗大数据资源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医院的医疗大数据:产生于医院常规临床诊治、科研和管理过程,包括各种门急诊、住院、影像、用药、手术记录和医保数据等;


依托区域健康服务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整合了区域内多家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健康数据,是未来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发展方向;


基于大量人群的医学研究或疾病监测的大数据:来自专门设计的基于大量人群的医学研究或疾病监测,如国家卫生部近年开展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项目;


自我量化大数据:基于移动物联网的个人身体体征和活动的自我量化数据,包含了血压、心跳、血糖、体育锻炼等信息;此外,还有网络大数据:互联网上与医学相关的各种数据,产生于社交互联网关于疾病、健康或寻医的话题、互联网上购药行为、健康网站访问行为等;以及主要关于生物标本和基因测序信息的生物信息大数据。


目前,临床诊疗和研究均对医疗数据资源有较大需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普外中心胃肠外科主任姚宏伟介绍:“临床诊疗的数字化已较为成熟,几乎所有环节都会涉及到数据,比如患者诊治过程、抽血化验、医疗影像、手术治疗,包括资料存储也都向数字化转型。”


在对多名医务人员的采访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跨医院、地区乃至全国层面的数据获取是目前他们所面临的共同难题。


姚宏伟表示,国内临床上应用难点主要是跨医院之间的数据交流共享困难,多数患者的数据不能联通,各个医院医疗数据应用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由此带来的,除重复化验检查所造成的医保系统和患者个人的经济负担外,还一定程度阻碍了利用医疗大数据做出高效率、高质量的临床诊疗决策。


造成上述现象的部分原因或源自我国医疗大数据发展的不平衡。翟运开告诉记者,围绕临床数据应用和未来的智能诊疗,医疗大数据经历了纸质文档结构化、全院级电子病历系统、全院数据集成平台、跨院的区域数据共享等几个阶段。但我国各医院医疗大数据发展的差异性极大,部分知名大型医疗机构已进入到跨院数据共享阶段,而不少基层医院仍处于原始的纸质病历电子化而形成的医疗数据阶段。


难题也同样摆在医疗大数据企业面前。“数据从哪来,如何获取,体量如何,怎样应用,如何实现可持续的运营模式?”于广军说,目前相关企业仍处于探索阶段。翟运开也坦言,医疗大数据在诸如医药和智能医疗装备研发、智能健康管理等领域,离实际的规模化还很遥远。


数据确权、操作规范等亟需明确


未来,医疗大数据领域将朝着什么方向发展?


翟运开预测,医疗大数据将进入全面医疗健康大数据融合阶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也提到,疫情推动了医疗大数据的整合,疫情过后可将“健康码”与常态健康档案相结合,以建立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科研、商业化应用是医疗大数据未来的重点方向。”于广军提出了三个发展突破点:真实世界数据支撑药品评价、医疗大数据 人工智能,以及医疗保险的精算和理赔。


然而,无论是数据融合的实现,还是临床科研、商业化价值的进一步挖掘,都需在数据确权、数据质量、制度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


于广军指出,“医疗数据难获取的实质是这些数据无法定价和交易。”这其中就涉及到了数据确权、数据资产化的问题。医疗健康大数据是国家重要资产,具有极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但目前尚未建立起价值的传导机制。


“健康医疗数据存在极强的多源异构、高噪稀疏特性,维度数量和专业变异度远超其他行业数据,因此其资产属性远未达成行业和社会共识。”李爱君解释。


一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健康医疗数据资产化路径,数据资产收益无法在产业链上进行传导,导致医疗机构等数据生产者参与数据资产化意愿不强,对数据资产保值增值意识不够,贯彻国家标准、融汇数据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健康数据处理专业和职业门槛高,涉及政府、医院、企业、个人等多个主体,利益链条长,进一步增加了数据融汇和统筹的难度和数据收益的分配成本。


她建议,国家主导构建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交易平台,授权企业进行运营,打造以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支撑的可信数据授权和可控计算环境,探索在保护数据处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数据权利的权能的分离机制。开展健康医疗数据相关主体收益分配制度试点,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产定价和收益分配激励机制,通过价值传导刺激整个链条活力。


医疗数据质量差是另一道棘手难题。翟运开认为这体现在求数无源、有量无质、有病无数、有数无据,大数据与临床的知识理解鸿沟比比皆是,缺乏真正落地应用。还存在明显的“有数据的不会算法,会算法的没有数据”现象,亟需开展医疗大数据的治理工作。


而去年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定,开放和安全之间矛盾也浮出水面。于广军与姚宏伟均提及了在医疗大数据领域出台具体操作层面规范的迫切。


姚宏伟透露,国家卫健委正准备出台相关文件,以提升行业内数据合规水位线。


今年2月,国家卫健委分别就去年的一份提案和建议作出答复。其中提到,国家卫健委将加大临床受试者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工作力度,推动相关文件尽快印发和试点实施,落实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在伦理审查和监管层面的要求;同时,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并计划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患者病历信息安全,防止个人病历信息外泄和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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