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隔离险”产品条款,左为主险,右为附加险
洪女士的保单信息
用户在互联网平台分享如何薅“隔离险”的羊毛
在一些互联网分享社区平台,有不少用户在推荐相关的新冠隔离险,还有人晒出截图称获得赔付。但是,也有人购买了相关“隔离险”产品后遭遇理赔难。
澎湃新闻了解到,有保险公司近期确实接报了不少相关“隔离险”的理赔投诉,问题多涉及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等免责条款。消费者认为理应赔付,但保险公司认为免责条款中对于不予赔付的情况已明确列出。
有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近来,针对疫情隔离举措下,保险行业推出“隔离险”等创新产品,能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给予被保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发挥了保险的保障作用。对消费者而言,各地疫情隔离的措施都有所不同,在投保这类产品的时候,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并且详细阅读产品的条款尤其是免责情形,再做是否投保的决定。
一般而言,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保险条款往往较为冗长且文字枯燥,一些保险消费者在购买时并没有仔细阅读相关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在网上投保时,虽然投保页面都会强制跳出风险提示,要求消费者阅读相关保险条款、投保须知,但不少消费者会直接点击确认,或等读秒结束后进入下一步。
例如,某央企财险公司在售的新冠非要隔离津贴产品的保障详情页明确显示,该产品的主线是一款重疾险,在附加险的隔离津贴方面,新冠肺炎集中隔离津贴为200元/天,最高赔付2800元(不超过14天)。其中,居家隔离不属于集中隔离。
条款具体罗列了多项即便是保险人被要求集中隔离,但保险公司免责的相关情形,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确诊或疑似感染或因与意思罹患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保险期间内,国家未公告显示有传染病确诊患者和被保险人在同一空间内;被保险人被要求居家隔离的;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和任何精神损害给付。
另一家财险公司推出的抗疫险产品也附加了2000元的集中医学观察津贴保障。其保险条款中也明确显示,被保险人投保前或出行前旅游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已被我国政府、当地政府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属于保险责任。入境人员被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不属于保险责任。
某“隔离险”产品相关表述
2021年临近年末时,曾有一些消息称“再不买就要停售”。其实,这是缘于银保监会办公厅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一文件对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互联网保险产品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主体和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2021年12月,不少保险公司陆续发布公告宣布停售相关产品。
上述互联网保险平台行业人士表示,作为一类创新产品,“隔离险”还是有意义的,比如对很多每天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的,花9.9元保自己每天通勤的隔离风险就很有意义,对于想要覆盖的全一些的,比如大家在意的常规的居家隔离、非直接密接被隔离的情况,就要去选择其他更符合自己需要的“隔离险”。
“所以建议消费者还是要理性消费,‘薅羊毛’心态不可取,保险的风险定价都是很严谨的,还是要真正按照自己的需求去买相应的隔离险,一定要看清楚保障条款和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