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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第72条(公司法修订草案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股权变更是每一个公司在发展道路上都会碰到的事情。股权变更中涉及到的许多问题曾经难倒不少创业者,让天钥企服为大家解读一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可否办理吗?


答: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也可以办理。




(二)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




(三)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本人亲自办理?


答:不需要。




(四)公司需增加一个股东应办理什么事项的变更?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增加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二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的,应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五)股权转让后,应作哪些变更记载?


答: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六)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股东会的决议是否存在有效期?


答: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会的决议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




(七)股东能否单方面将所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答:不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八)股东之间内部转让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是否有转让额度的限制?


答:没有限制,可视股东的意愿,可以是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




(九)公司的法人股东被吊销执照,如何办理该公司股权转让?


答:由被吊销公司的清算组代表法人股东行使权利,办理该公司股权转让。




(十)两个以上股东都要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如何处理?


答: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变更涉及公司的方方面面,不仅费时费力,还会涉及很多法律问题。不是专业的办理人员,很容易埋下隐患,为了公司能够更好地经营,老板们还是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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