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维人民政府平、曾省政府万明同志任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的通知
(桂政干〔20哪些21〕146号部门)
各市人民部门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王维有平同志任广西行政学院人民政府院有长(兼);
免去曾万明同志的广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行政学院院长(兼)哪些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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