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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仲裁委托代理人必须律师吗)

很委托多朋友在发起了劳动仲裁以后,由于对劳动法规不熟悉,总是希望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帮自己去“打官司”,那么哪些人可以意思做为代理人劳动仲裁的委托代理人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什么规仲裁仲裁委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委托者必须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仲裁委托事是什么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吗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吗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仲裁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意思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八条规定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仲裁委员会应要求提供其亲属证明。



另外,除职业律师外,代理人公民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不得向当事必须人律师收取报酬。当事人应与代理人应签订不收费的协议书,并提供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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