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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股权转让100万要交多少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100万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如果向非股东股权转让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那么企业股权转让一般程序是怎么样的,所需文件有什么?


  企业股权转让一般程序是怎么样的,所需文件有什么?



  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顾增鹏交律师解答:


  企业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


  1、召开公多少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多少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股权转让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要税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所需文件如下: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3、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5、新股东身份证明。


  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顾增鹏律师解析:


  未报批的股权转让的认定效力:


  1、既然合同已经依法成立,虽然尚缺少生效条件,但对于合同的当事人均是有约束力的,不能被随意的撤销或者解除。


  2、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双方合意的合100万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努力促成合同生效以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合同虽未生效,但不影响合同中有关履行报批义务及相关条款的效力,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应当 积极履行报批义务。


  3、在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况下有多种救济手段,包括股权转让方和外资企业消极履行报批义务时,受让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报批未通过的,受让方可要求退还转让款并要按过错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售房方不按约定支付对价而导致无法履行报批时,转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交损失等。


顾增鹏律师,就职于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担任多个公司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及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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