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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入职税务师事务所(如何进入税务师事务所)

















手册执行制度

一、本手册公司员工人手一册,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凡在我公司就职的人员必须牢记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认真按照其规定执行。


四、手册中内容有不完整的地方,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五、公司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学习以及培训,确保公司每位员工的行为、语言及其日常工作都规范化、制度化。


六、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各部门每月量化考核的一项内容,对违反手册中规定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目录




第一章 方正税务师简介


第一条 企业介绍


第二条 企业组织架构


第二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文化及战略目标


第三条 企业理念


第四条 战略目标


第三章 方正税务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条 总则


第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第七条 打卡规定


第八条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第九条 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 请假制度


第十一条 加班


第十二条 调休


第十三条 附则


第四章 方正税务师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总则


第十五条 试用期期限


第十六条 试用期管理


第十七条 试用期考核


第十八条 试用期转正


第十九条 责任权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间员工离职规定


第五章 方正税务师薪酬福利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设计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薪酬等级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 薪酬结构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


第二十六条 福利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


第二十八条 薪酬的支付


第二十九条 直接从薪酬中扣除款项


第三十条 薪酬保密


第六章 方正税务师月度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目的


第三十二条 原则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组织


第三十四条 工作权责


第三十五条 考核周期


第三十六条 考核相关人员


第三十七条 绩效指标构成


第三十八条 制定员工绩效计划




第三十九条 绩效考核评分


第四十条 绩效指标的修订


第四十一条 绩效分析


第四十二条 考核反馈


第四十三条 绩效面谈


第四十四条 绩效申诉


第四十五条 绩效工资


第四十六条 培训发展


第四十七条 其它应用


第四十八条 积分办法


第七章 方正税务师培训规定


第四十九条 培训宗旨


第五十条 培训原则


第五十一条 培训的组织者


第五十二条 课件开发实施流程


第五十三条 培训实施流程管理


第五十四条 考勤流程管理


第五十五条 奖惩方式


第五十六条 外派培训的定义


第五十七条 外派培训原则


第五十八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外派培训流程


第六十条 外派培训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内训师选拔流程


第六十二条 具体奖励办法


第六十三条 奖励发放办法


第六十四条 外部采买流程


第六十五条 外部采买课程选择条件及合同注意事项


第八章 方正税务师涉税服务项目执业许可办法(试行)


第六十六条 总则


第六十七条 项目执业许可等级


第六十八条 执业许可考核内容


第六十九条 项目执业许可证考评频次


第七十条 项目执业许可评定程序


第七十一条 执业许可的年检及降级


第七十二条 激励措施


第七十三条 附则


第九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形象


第七十四条 VI制度建立及应用管理细则


第七十五条 个人形象


第七十六条 着装


第七十七条 附则


第十章 方正税务师行政后勤管理


第七十八条 差旅费报销办法


第七十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


第八十条 方正税务师文件管理办法


第八十一条 客户报告文件




第八十二条 文头、文号的格式如下:


第八十三条 正文字体格式


第八十四条 对客户的主报告文件,应根据客户需要装订封面、封底,具体规定


第八十五条 文件盖章前规定


第八十六条 报告文书打印规定


第八十七条 行业行政文件报告


第八十八条 行文格式规定


第八十九条 相关格式规定


第九十条 主题词、抄报、抄送等编排在末页的下方,具体要求


第九十一条 文件起草完成后规定


第九十二条 文件打印盖章前规定


第九十三条 本所内部文件规定


第九十四条 相关规定


第九十五条 附则


第十一章 方正税务师党的建设


第十二章 承诺书






方所长致辞

你好!


欢迎你加入方正税务师,希望并相信你能感受到方正税务师的温暖,保持归属感。对于我们的同事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激动人心的时刻,在方正税务师你将确确实实有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和天地,在这里的你们必将灿若星辰,个个发光。方正税务师将会因你的辛勤工作和奉献,不断取得创纪录的经营成果。


热爱是专业的基石,幸福是事业的果实。方正税务师为你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只要付出思考和努力,虚心学习,不断努力,最终你必将获得公正评价。更重要的是,这种善于学习的心态本身就是获得成功的要素。团队意识与强烈的事业心是公司力量不竭的源泉。


方正税务师自成立以来,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成长铺路,为社会担当责任”的企业价值观,践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的执业理念,致力于解决财税问题的专业化发展,通过专业化的团队、专业化的管理和专业化的服务打造卓越的方正税务师品牌。


我深信,日臻成熟的方正税务师将会以更加稳健的步伐,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照亮纳税之路的使命感跨步前进。我期待,你在这和谐、理想而富有激情的环境中一展才华,与你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祝愿你在公司工作愉快,并保持着出色的表现。






第一章 方正税务师简介



第一条 企业介绍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又称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简称方正税务师),系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于1996年成立从事涉税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是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单位和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连续多年被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作为企业财税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我们专注于纳税情况审查、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专业税务顾问、其它涉税事项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转让与并购重组税务咨询与规划、财税健康体检服务、财税风险管理等价值创造服务。


现有兰州总部,西安、杭州、雄安、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等分部和辅良科技公司。公司内设:总经办,业务板块(技术委员会、业务一部、业务二部),运营板块(客户经理部,品牌推广部),后勤板块(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科技部)等部门。。


方正税务师拥有房地产、石油、电力、烟草、铁路、石化、PPP项目全流程咨询服务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行业几千家客户。代表客户有:兰石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中石油西北销售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国电甘肃电力公司等企业,方正税务师品牌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认可。


方正税务师致力于建立统一执业标准,对具体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按行业或项目实行执业许可制度;致力于建立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信息技术平台、统一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规范、更优质的专业涉税服务,形成了标准化体系。


方正税务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的执业理念,以“让纳税人没有难处理的税收业务”为愿景,把“照亮纳税之路”作为自己的使命,积极打造“合规、诚信、专业、勤勉”为核心的行业文化,形成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才队伍,纳税人满意度和税务机关满意度显著提升。




第二条 企业组织架构



第二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文化及战略目标

第三条 企业理念

企业使命:照亮纳税之路。

诠释:企业在纳税之路上还有重重迷雾无法拨云见日,方正税务师以“照亮纳税之路”为自己的使命,为企业提供涉税综合服务方案,以解你的后顾之忧。


企业口号:照亮纳税之路,体验方正服务

企业价值观: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成长铺路,为企业发展添力,为社会担当责任。

诠释:为客户创造价值——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降低税收风险,合理合法节税;


为员工成长铺路——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为企业发展添力——如果企业是一片肥沃的土地,那么员工就像土地里的种子。种子为土地带来生机勃勃的希望,土地为员工提供了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土地没有种子,便不可能拥有遍野丰收的美景,种子缺少了沃土的滋养,便不可能茁壮成长,收获也会随之减少。企业兴、员工兴,企业衰、员工衰,只有人人努力为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增砖添瓦,企业和员工才能实现双赢;


为社会担当责任——遵守商业道德,确保生产安全,注重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均是我们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愿景:让纳税人没有难处理的涉税业务。


诠释:从税法体系上讲,税法不一定能包罗万象,且涉及的具体涉税事项又是十分复杂,方正税务师愿为您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让您没有难处理的涉税业务。


执业理念: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

诠释:诚信为本——内诚于心","外信于人",是方正人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的准则;


操守为重——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的执业操守,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是方正人塑造独特人格魅力努力的方向;


勤勉尽责——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对涉税服务尽可能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研究,出具的报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履行应尽的职业责任,对客户高度负责,维护税务师的职业声誉,是方正人自觉的工作标准;


锐意创新——意志坚定,不断追求,积极向上,持续创新,努力作为,力争在税务师行业内创造一流水平,是方正人不断追求的目标


社会形象:诚信、专业、严谨、耿直。

诠释:诚信——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塑造珍贵品质;


专业——精益求精,客户满意,体现专业技能;


严谨——严肃谨慎,办事可靠,追求完美结果;


耿直——言行坦率,正直、爽朗——做人光明磊落。


企业精神:税务工匠、博彩众长、不断创新、一丝不苟。

诠释:税务工匠——守专长、做精品、创技术、建标准,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税务工匠精神;


博彩众长——汲取精华、兼收并蓄,不刚愎自用、自以为是;


不断创新——面向全国,着眼同行,立足客户,不断拓展新业务;


一丝不苟——认真细致,不马虎从事。


企业本质:专业机构、专业担当。(企业本质就是创造客户, 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激发客户的需求)


诠释:作为专门从事涉税服务的专业机构,以精通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技能、强烈的责任心、工作魄力和自信心,承担涉税事项的审查、咨询、鉴证、筹划等业务。


执业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守则。

诠释:独立——方正税务师是从事涉税服务的中介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凭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职业道德出具报告;


客观——在涉税服务中,不带着自己的感情、好恶和偏见,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的做出自己的判断;


公正——依照税法,坚持原则,公正的做出判断,不偏袒于任何一方;


守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规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约束自己的言行。


团队精神:团结协作、业务精湛、追求卓越、自强不息。

诠释: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顾全大局,明确工作任务和共同目标,在工作中尊重他人,虚心诚恳,积极主动协同他人搞好各项事务。


业务精湛——扎实的基础知识,精深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操能力。


追求卓越——积极探索,努力达到税务师行业的顶尖水平。


自强不息——力求进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永不停息。


人才理念:灿若星辰,个个发光。

诠释:方正税务师被誉为“所长”的摇篮,未来的员工个个像星辰一样灿烂,闪闪发光。


育人理念:热爱是专业的基石,幸福是事业的果实。

诠释:成就为一名专业人才归功于他对自己事业的热爱和不懈努力的追求,热爱是一切成功的基础;幸福也是一种能力,热爱事业,走向成功,才能结出幸福的果实。


第四条 战略目标

(一)五年规划战略

挺进百强。即用5年时间发展,各方面指标进入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行列。


在此目标下,本所应在5年内实现年收入突破3000万元大关、人均年创收突破50万元大关两个量化指标,以及将方正税务师品牌建设成为省内龙头、西北前茅、全国知名的税务师事务所品牌一个定性指标,实现卓越的市场开发和客户转化能力、领先的创新型业务开发能力、领先的信息化智能化能力、一流的税务师行业人才培养能力四大核心竞争力,并以此推进本所的长远、健康、快速的良性发展。


(二)总体目标战略

1.年度收入突破3000万


2.人均年创收突破50万


3.方正税务师品牌建设


2025年方正税务师品牌建设的目标为省内龙头、西北前茅、全国知名。


4.构建四大核心竞争力


卓越的市场开发和客户转化能力


领先的创新型业务开发能力


领先的信息化智能化能力


第三章 方正税务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条 总则

(一)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及休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三) 员工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一)周一至周五


1.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9:00—12:00、14:30—18:00


2.夏季(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14:30—18:00


(二)周六、周日休息


第七条 打卡规定

(一)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二)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不得让他人代打卡,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处理;


(三)忘记打卡者,应于两日内在诺明系统上提出补卡申请,每月限补卡次数为三次;


(四)如需外出参与项目或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在诺明系统上提交外勤申请。


第八条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一)迟到、早退规定


1.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下班为早退(特殊情况已报备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不计入);


2.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视程度按比例扣罚年终福利奖金。


(二)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未进行书面的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2)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3)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集体会议的;


(5)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2. 旷工处罚规定


(1)旷工三天(含)以内,每旷工一日,计事假 3 日;


(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七天者,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三)由于身体不适、交通堵塞、家庭有困难,不能按时到公司时,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各类假期规定

(一)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到岗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发起《请假申请》,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休事假每天扣除当日全部薪资及相关福利补贴。
(二)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病假累计7日内的,核发基础工资部分,绩效与岗位工资不予核发。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依据劳动法最新规定执行。


(三)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10年者休假天数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者休假天数为10天,满20年及以上者休假天数为15天;


2.员工休年假期间扣发相关福利补贴,工资正常发放;


3.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4.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所长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所长批准);


5.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四)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15天婚假;


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负责人、所长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员工休婚假期间的工资扣发岗位工资及补贴,基础工资和司龄工资正常发放。


(五)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丧假期间工资扣发岗位工资及补贴,基础工资和司龄工资正常发放。


(六)产检假及产假


1.产检假:女职工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产检假按全额工资发放;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某些情况,如胎儿本身的问题或母亲骨盆狭窄,子宫、阴道结构异常,子宫收缩无力或异常等造成胎儿分娩困难,需要助产或剖宫产结束分娩的情况。难产增加产假需医院提供相应证明;


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基础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女职工流产假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基础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2.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九)男职工陪产假


1.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15天陪产假;


2.陪产假期间工资扣发岗位工资及补贴,基础工资和司龄工资正常发放。


(十)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报备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长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均应提前在诺明系统上提交《请假申请流程》;


(二)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四)请假的核决权限




人员


天数


1天(含)以下


2天以内


2天以上




一般员工


项目经理/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


板块总监/副所长




部门领导/板块总监(含)


所长




(五)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六)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第十一条 加班

(一)凡因特殊情况导致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内工作的,或因临时性紧急工作安排,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视为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延长将不视为加班)。按要求进行加班是每个员工工作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班原则上以调休处理。


(二)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经直属领导批准及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紧急情况下的加班也需预先用邮件/短信通知相关领导,并于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否则人力资源部将不接受补填的《加班申请》。


(三)加班处理、加班费支付


1.基层员工加班优先调休,确实无法调休或实际需要,经人力资源部报批,所长审核并同意可支付加班费;


2.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加班仅安排调休,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 调休

(一)员工可于加班后进行调休,调休以0.5天为一个计算单位;可累计至次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做累计。


(二)员工应事先进行《调休申请》,调休超过两天需所长最终审核,部门负责人调休需得到所长批准后执行。


(三)对未经事先批准的调休以旷工计。


(四)调休不得同迟到、早退、旷工相抵消。


(五)调休为全薪假期,享受全额工资。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由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2021年12月01日起实施。


(四)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相关制度终止;本制度实施之日前产生的相关行为,以原规定为准。


第四章 方正税务师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总则

(一)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融入整个团队,理解公司文化,明确在新员工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的新员工都要进行试用期考察。

(三)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处于试用期新员工及考核人。

第十五条 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限应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所有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原则上为3年,试用期为1-6个月。


第十六条 试用期管理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间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转正述职两种形式,转正述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一)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内容


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通过日常工作表现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评分,详细内容请参考《月度考核管理制度》。


2.述职报告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职业道德:包括忠诚度、工作素质、团队意识、业务学习、服务意识等内容;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细致性、遵守制度、出勤情况等内容;


(3)业务能力:包括工作效果、工作效率、专业能力、工作计划能力等内容;


(4)工作成果: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不知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到每月的改进目标,含完成任务、完成效果、成本意识、创新能力及突出表现。


(二)考核方式


1.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对其工作或学习完成任务完全情况、工作态度等情况采取月度考核评分;


2.试用期间考核综合能力及岗位胜任情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所长、副所长、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进行转正述职会议,待新员工转正述职汇报完毕后,进行综合评议。


(三)转正考核评分占比情况


1.述职考核评分占比情况:


(1)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岗位者:所长评分占比60%,工作关联人评分占比20%,人力资源部评分占比20%,总计100%;


(2)基层岗位者:所长/副所长评分占比3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比50%,人力资源部占比20%,总计100%。


2.试用期总评分占比情况:


(1)无明确业绩考核岗位=述职评分占比60% 月度考核评分占比40%;


(2)有业绩指标岗位=述职评分占比40% 月度考核评分占比30% 业绩完成率占比30%。


(四)转正定级情况




评定分数


级别情况




评分≥95分


转正升3级




90分≤评分<95分


转正升2级




80分≤评分<90分


转正升1级




70分≤评分<80分


予以转正不升级




评分<70分


不予转正




第十八条 试用期转正

(一)试用期员工转正流程


1.根据每月试用期人员需转正情况,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人员发布转正安排通知;


2.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达到试用要求符合转正条件者在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审批表》(由新员工、指导人及部门负责人共同填写)、试用期员工总结报告、转正述职PPT等;


3.转正面谈:原则上新员工转正考核面谈由各部门自己组织,人力资源部参与。对于考核不通过、延长试用期或其他特殊之情况,人力资源部须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最终评估得分情况填写是否转正意见,由所长审批后决定是否转正并通知员工转正结果。


(二)有以下情况具备任何一条不得转正,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1.经核实入职时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2.在试用期间,经考核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3.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不服从领导管理,做出有损公司或团队的事情且情节比较严重;


5.在工作中出现原则性失误,原则性是指本职工作内容完成不了或完成不合格;


6.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或给管理造成诸多不便;


7.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情况


1.提前转正: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表现突出,本人可以向部门提出提前转正,提前转正流程与期满转正流程一致;


2.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若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部门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终止试用;


3.部门在试用期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需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调岗理由,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并由员工本人填写 附件一《内部岗位异动申请审批表》,调整岗位后若新员工在1 至3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必须停止试用;


4.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岗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责任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


1.制定公司级新员工考核业务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对于转正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而造成试用人员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自己承担;


3.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人力资源部工作原因而造成拖延新员工转正时间的情况,责任由人力资源部承担。


(二)用人部门


1.可以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2.有权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新员工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有责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正确性;


4.因用人部门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


(三)新员工


1.新员工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


2.因新员工本人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 试用期间员工离职规定

试用期间员工辞职,新员工本人应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并提交《辞职申请》,如果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公司不支付任何工资。


试用期员工离辞应按公司员工离职规定,填写《离职审批表》及《离职手续办理单》,业务方面诸如客户详细资料、货款等相关销售各项及公司公共财物须与接收人当面交接清楚,且接收人、部门负责人及监交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离职交接手续。


如果试用期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公司有权扣发其当月工资至其办理完手续,出现以下工作交接的情形,公司按规定可不支付任何工资;


(一)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工作交接不清;


(二)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未认真填写相关资料;


(三)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工作交接不全。


第二十一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由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 本制度自2021年12月01日起实施。


(四) 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相关制度终止;本制度实施之日前产生的相关行为,以原规定为准。


附件:


第五章 方正税务师薪酬福利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发展,强化薪酬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员工绩效改善,稳定员工关系,吸引、保留和激励有才干的员工,为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十二条 薪酬设计的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岗位薪酬的确定是在规范的岗位价值评价基础上建立的,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员工薪酬与员工的绩效表现、工作态度和能力相联系,能上能下,并确保薪酬调整的过程和原则保持公平性。


(二)外部竞争性原则


薪酬体系的设计和薪酬水平对外保持一定的竞争性,有利于吸引、稳定和发展人才,更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


(三)激励和约束性原则


薪酬管理的目的是要激励和约束员工,注重绩效表现,提高员工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绩效表现,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合法性原则


薪酬的设计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


(五)适应性原则


薪酬设计坚持与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相适应;员工薪酬的确定与岗位、工作能力和绩效表现相适应;薪酬策略与公司经济效益、支付能力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薪酬等级的确定

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城市级别等综合评估,公司薪酬等级共分5个级别,3大类别,25个薪级。


第二十四条 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加班工资和福利六个部分。公司总监及以上人员实行年薪制,以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一)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


工资构成:40%基础工资 60%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中50%属竞业限制补偿金;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配合、管理能力、其他综合因素等确定考核系数。


(二)补贴


1.司龄补贴


为体现员工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公司的贡献,司龄工资为150元/年,工龄满十年后每三年150元。


2.通讯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通讯补贴,具体方式以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3.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是指为员工上下班、外出市内办事的员工,减轻交通费支出,而建立的费用补贴,交通补贴为50元/月。


4.餐费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15元/工作日(实际出勤日为准)餐费补贴,按月核发;员工出差期间发放差旅补贴,同时不计餐补。


5.住宿补贴


公司为应届毕业不满一年的员工提供住宿,宿舍无床位时提供住宿补贴,住宿补贴500元/月,核发至毕业满一年为止。


(三)加班工资


因临时性紧急工作安排,本人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同意,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视为加班。


1.加班处理、加班费支付


(1)基层员工加班优先调休,确实无法调休或实际需要,可支付加班费;


(2)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加班仅安排调休,不予支付加班费。


2.加班费计算,每月按21.7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基础工资。




类别


计算公式




工作日


(基础工资/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


(基础工资/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


(基础工资/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300%




(四)其他薪酬


按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文件和协议规定可发放的收入。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

(一)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完成社保缴纳增员,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准。


(三)员工转正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公积金购买。


第二十六条 福利

(一)端午节、中秋节、春节节日福利。


(二)员工生日祝福。


(三)对公司员工结婚、生子、丧事(直系亲属)补贴。


(四)其他公司认为应当发放的福利。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

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无岗位奖励金。


第二十八条 薪酬的支付

员工薪酬按月发放,每月15日发放前一个月薪酬,遇双休日或假期,提前发放。因不可抗力或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九条 直接从薪酬中扣除款项

(一)员工薪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第三十条 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其他经手薪酬信息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保守员工薪酬信息,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人员。每位员工都有保守自己薪酬的义务,并签订保密协议,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薪档降2档,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方正税务师月度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目的

(一)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以正向激励为主,体现业绩和报酬对等的原则,拉开差距,奖优罚劣;


(四)通过绩效管理,发现员工自身优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各级管理者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有效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开发员工潜能。


第三十二条 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考核应让被考核者了解考核流程、方法、标准和结果,提高透明度,考核应客观公平地考察和评价被考核人员,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二)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管臆断和个人主观情绪因素的影响,尽量做到“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


(三)严格性原则: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考核程序及方法;


(四)正激励原则: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组织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注重绩效结果的应用,而不是单纯的奖罚;


(五)双向沟通原则:绩效指标的制定要做到上下沟通,考评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并同时与被考评者进行绩效沟通面谈,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之处,以便改正。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组织

(一)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用人部门共同推进;


(二)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在绩效考核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各级主管均有对下属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三)全体员工均有服从监督考核并提出建议、申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作权责

(一)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绩效考评工作的建设和推动部门,在公司最高管理者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协调和支持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其职能有:


1.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建立、修订和推动执行,


2.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3.负责各用人部门绩效考核标准的审核工作,并提出修订意见;


4.负责绩效管理思想的宣专、相关专业知识、工具的培训工作;


5.负责受理、调研、处理和反馈员工绩效考核申诉和异议;


6.负责对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与分析工作。


(二)用人部门


部门负责人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者,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本部门和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职责有:


1.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政策,制定并提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员工;


2.注重部门绩效沟通工作,做好直接下级绩效指标的分解、提取、制定工作;


3.在绩效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员工在实现绩效指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或资源支持;


4.负责本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改善,做好本部门有关考核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审核和总结分析工作;


6.负责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及解释工作。


第三十五条 考核周期

公司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两种。部门负责人实行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其它人员实行月度考核。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考核指月度绩效考核。


第三十六条 考核相关人员

考核相关人员由被考核人、考核人、审核人、批准人组成。


(一)被考核人即被考核的员工。


(二)考核人即员工的直接领导,一般指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


(三)审核人一般包括考核人的上级部门负责人、所长。


(四)批准人指所长。


第三十七条 绩效指标构成

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岗位性质、重要性的不同,设置不同项目构成;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赋予相应的权重。




管理级绩效考核项目构成




项目


工作业绩


管理能力


团队配合


创新项目参与




权重


40%


30%


20%


10%




员工级绩效考核项目构成




项目


工作业绩


工作态度


团队配合


其他综合项




权重


60%


20%


10%


10%




(一)工作业绩:工作的时效性、工作的品质、工作完成量等。考核评分标准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


(二)管理能力:在工作中计划与组织管理、团队业绩达成、判断决策能力、领导力等表现情况;


(三)团队配合: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协调合作、积极沟通、团队氛围营造、情绪管控等表现情况;


(四)创新项目参与:在平时的工作中提出一些创新型意见,在创新型项目工作中的执行力、责任心、参与程度及质量输出,团队内成员参与成果输出等表现情况;


(五)工作态度:在工作中的执行力、责任心、主动性、规范性等表现情况;


(六)其他综合项:在工作中或者日常相处中的学习能力、非本岗位工作承担、特殊贡献等表现情况。


第三十八条 制定员工绩效计划

(一)绩效计划制定的需遵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即由上级主管制订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需参照公司目标、部门目标层层分解到员工个人;


(二)各用人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部门目标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和下属员工充分沟通后,制定员工的绩效计划、评价标准;


(三)人力资源部提供统一的绩效考核表格模板,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审核,并在制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绩效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


第三十九条 绩效考核评分

(一)每月25日,管理层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


(二)次月1日,管理层将员工的绩效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四十条 绩效指标的修订

(一)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指标过高或过低,或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均可提出绩效指标修订意见;


(二)用人部门对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用人部门提报书面修订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长审批后生效;


(三)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所长审批生效。


第四十一条 绩效分析

(一)各部门需每季度一次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订改进计划;


(二)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公司整体的绩效考核运行和绩效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四十二条 考核反馈

绩效考核工作完成之后,人力资源部须对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工作业绩及其工作表现进行回顾、总结评估和沟通反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由员工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三条 绩效面谈

人力资源部对以下人员必须安排绩效面谈:


(一)绩效考核周期内绩效评定结果高于110分或低于80分的人员;


(二)本期绩效评定结果与上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差距较大的人员;


(三)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必须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保留纸质资料。


第四十四条 绩效申诉

(一)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以实名形式书面或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绩效申诉。


(二)绩效申诉处理:


1.收到员工绩效申诉后,人力资源部开展调查取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2.员工对处理结果不认同,须组织所长办公会进行绩效答辩并综合评议,以综合评议结果为准;


3.所长办公会综合评议结果视为最终结果。


(三)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数据真实性进行抽查,如果发现考核人在考核过程存在不公平行为或数据弄虚作假的,考核人月度绩效评分酌情扣减。


第四十五条 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工资发放的直接依据。员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额×绩效系数。




绩效得分


≥75分


≥60<75分


<60分




绩效系数


按成绩折算百分比


50%


0




第四十六条 培训发展

(一)月绩效得分低于60分者,需制订绩效改善计划,在下一个考核周期予以观察;


(二)连续3个月绩效分数高于90分者,可选拔进入人才梯队,予以培训深造的机会;


(三)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进行员工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员工自动离职或公司视情况调离岗位。


第四十七条 其它应用

(一)考核成绩在部门前10%的员工,自动获得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比候选人资格。

(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由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 本制度自2021年12月01日起实施。


(五)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相关制度终止;本制度实施之日前产生的相关行为,以原规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积分办法

参照员工日常积分计算办法表


第七章 方正税务师培训制度



第四十九条 培训宗旨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将培训的目标与企业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培训,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


(二)将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紧密结合,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内涵;


(三)实行全员培训,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


第五十条 培训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原则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原则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原则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第五十一条 培训的组织者

(一)员工培训工作在公司统一部署下由培训部管理、记录培训结果、完善培训档案。


(二)培训部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发展计划、业务目标、考核指标,拟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批准执行。


第五十二条 课件开发实施流程

(一)课件开发流程:课件开发内容需围绕培训目的及听课学员进行,课程内容大纲需在课程实施一个月前交由专业委员会就课程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课程PPT开发。


第五十三条 培训实施流程管理

(一)常规计划内培训:培训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采用线下或线上的方式指定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二)部门内组织的临时性培训: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培训安排,需在培训实施一周前与培训部进行报备,课件及考试内容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后,方可组织进行培训。


(三)其他培训:员工可依据培训项目排期安排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向培训部提出培训申请。


第五十四条 考勤流程管理

(一)确认参训名单中的学员应按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达培训场地参加培训。


(二)参训学员应在培训开始前进行签到,并以此作为培训考勤统计的依据。


(三)参训学员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应保持不迟到、不早退;若在参训过程中请假中断学习,则不能参与课程考核,需重新参加此项培训。


(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学员,需在培训开始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将请假事宜告知培训部备案。


(五)学员应按照线上学习平台任务完成课程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在任务期内不能完成学习任务,则需在课程任务结束三天前向培训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十五条 奖惩方式

培训部在每个月末,汇总学员参训情况:签到出勤情况,学员考试情况、学员课堂表现情况,并将情况汇总至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体现奖惩情况。


(一)奖励行为:


1.积极为企业各类人才培训培养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课程体系、课件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


3.学习态度认真,在培养项目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


4.认真对待各项目培训课程和培养项目,遵守纪律,勤奋学习


5.为企业培训课程充实内容,提供优质案例被采用


6.开发新型的教学模式、方法,实践运用良好


7.积极参加与科技公司进行的分享会/工作交流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按时参加培训并顺利完成考试的学员奖励积分2分


(二)惩罚行为:


1.培训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不认真学习,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宜


3.不服从培训老师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4.培训后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


5.未按时间完成线上任务且未及时向培训部进行报备


第五十六条 外派培训的定义

(一)外派培训是指为了提高我所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行业认知,保证我所业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由所长办公会指定或由个人进行申请并经过所长办公会审批,以员工培养为目的参加外出学习。


(二)外派培训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行业知名专家讲座,邀请我所并于本所经办业务紧密相关的;


2.确属经办业务需要,但本所、本行业无相关培训的;


3.本所师资需要更新知识,又无其他途径的;


4.对本所业务拓展意义重大的;


5.其他需要指派外出培训学习的。     


第五十七条 外派培训原则

(一)在公司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将不予安排外派培训(不包含内部讲师、课程开发人员)。


(二)外派培训时,应充分考虑外派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的岗位工作的相关性,优先保障公司高层、梯队人员、骨干员工、内部讲师、参加外派培训。


(三)公司未转正的新员工原则上不参加外派培训。


第五十八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职责

(一).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形象,在培训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并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应遵守公司的规范,注意保守商业机密。


(二)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资料(学员手册/录音/录像带等)交由培训部存档,培训部负责资料的保管及借阅手续的办理,以供内部员工学习。


3、培训结束后需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转训。


第五十九条 外派培训流程

(一)外派培训人员确定及费用、报名


1.外派人员由所长办公会根据课程内容设置、员工日常表现等综合因素,指派适合的员工参加外出培训学习。


2.费用:因培训支出的课程费用、考试费用、交通费用、当地食宿费用、其他费用都计入到培训费用中。


3.外派人员须在通知参训一周内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本次外派参训机会,所长办公会有权力指定其他员工参训。(《外派培训协议》详见附件1)


4.员工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后,由培训部进行外派培训报名,员工有义务提供个人资料配合培训部在报名截至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参加培训


1.参训人员须按时、全程参加培训,中途不得迟到、早退和更换人员。


2.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全程参加培训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参训人员需认真参加培训,若涉及考核取证的培训,需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培训资料备案


参训人员填写《员工外派培训总结表》,配合培训部对培训总结、内部转培训实施情况、是否取得证书、培训资料进行备案。(《员工外派培训总结表》详见附件2)


(四)完成转训


外出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两周内,组织实施进行转训,转训形式不限,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口、交流、讨论、讲授等方式。


第六十条 外派培训违约责任

(一)培训期间,员工如出现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公司即可中止其培训并调回,员工需全额承担此次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


(二)培训期间,员工如擅自脱离队伍或期满未返回,员工需全额承担此次培训所支出的去培训总费用及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如果员工参加培训后,未通过测试取得相应培训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培训证书提交培训部,员工需全额承担此次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


(四)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申请,则该员工需承担在本合同期内所有外派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法=培训总费用*[(合同服务期-实际服务期)/合同服务期]


合同服务期: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截止时间


实际服务期: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实际截止时间


(五)培训期间,若员工行为举止有损于公司形象,或故意、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员工除全额补偿公司参加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及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特殊情况: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如由于工作时间冲突,可由所内其他人员代为参加,若该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内训师选拔流程

(一)内训师甄选条件


1.已转正员工,且自身有意愿成为内训讲师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3.有一定的PPT制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甄选流程


1.员工可自愿报名或由部门领导推荐,并填写《内训师申请表》(见附件3《内训师申请表》)


2.培训部安排组织内训师评选会,通过“20分钟试讲”对内训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授课技巧。评估达到80分聘为公司内训师。(见附件4《内训师评选评估表》)


3.内训师一经评定,即享受授课奖励,具体见奖励办法。


第六十二条 具体奖励办法

(一)内训师所开发的课程必须经所内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奖励办法:积分奖励、开发课程奖励、授课课酬、年底评优奖励


1.积分奖励:授课人根据授课时长进行奖励:授课半天积2分,全天积4分


2.讲师课件开发奖励:


课件开发奖励金额,将从专业度、课件内容逻辑性、课件制作情况和配套试卷或考核办法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奖励金额将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进行发放,(具体评估办法见附件5)发放标准如下:




课件开发奖金发放标准




得分


奖励金额




80≤得分≤100


300




60≤得分<80


200




40≤得分<60


100




得分<40


无奖金




当课件开发评估得分低于40时,此课件不得作为讲授材料,需进行重新开发制作。


3.课酬奖励


培训课酬=基本课酬×课时数×难度系数×质量系数×职位系数


*基本课酬: 30元/小时(课时记录规则:按照实际授课时长进行计入)


*难度系数:首次讲授时为1.2,重复讲授时为1.0;


*质量系数:优秀1.5;良好1.2;合格0.9;不合格:0.5


*职位系数:所长副所长1.2;项目经理1.1;项目助理1.0


质量系数为学员对讲师的授课评价 (占30%) 学员训后测试情况(占50%) 培训/人资部/专业委员会对讲师授课的评价(占20%)(见附件6《培训效果评估表》)




质量系数


系数




90分以上


优秀1.5




80-90分


良好1.2




70-79分


合格0.9




70分以下


不合格0.5




(三)内训师可参加年度授课评优或课件开发评优工作,可获得相应的评优奖励。


(四)内训师会作为岗位晋升的必要条件


第六十三条 奖励发放办法

(一)课程要求:发放授课奖励的课程必须为培训部统一安排并经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非培训部组织的培训需要在培训实施前一周内在培训部进行登记并由专业委员会进行课件审核。


(二)奖励发放时间:发放时间为课程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由培训部负责统一申报,并随下月薪资进行发放(具体见附件7《内训师授课奖励发放汇总表》)


第六十四条 外部采买流程

(一)采买申请


外部采买按照采买内容的实施方式可分为采买线下集中授课或直接采买课程视频资源,各部门负责人按季度填写本部门外采培训课程申请,培训部统一汇总采买申请,按照培训需求方每门课程寻找至少三家符合培训需求方要求的培训供应商与讲师或课程视频,最终反馈至培训需求方,由该需求部门根据课程内容的匹配程度及价格进行确定,确定采买后由培训部进行进行采买付款流程。(《外采培训课程申请表》详见附件8)


(二)课程实施


培训部进行采买后并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线下集中授课及完成线上课程的上传工作。


(三)训后效果评估


课程过程中及课程结束后,参训对象需要对讲师授课内容进行严格评价,作为后续讲授选择的重要依据,以便建立公司外部培训讲师库。


(四)外采课程资料保存


外采课程及课程相关账号等所有相关材料均有培训部进行保存及后续管理。


第六十五条 外部采买课程选择条件及合同注意事项

(一)采买集中线下授课选择条件


1.供应商是否有自己专职讲师:建议选择有专职讲师的公司,课程的质量可以得到一定程的保证。


2.了解讲师:讲师背景与讲师授课风格


3.课程内容的匹配成都:了解培训课程大纲是否与公司需求课程相匹配


4.授课老师是否可提供讲义、允许录制授课视频


5.行业价格参考:


授课价格=讲师价格 差旅费、服务费 供应商利润。资深老师价格一天的费用在8000-10000左右,一般的老师在5000-6000左右,新入行的老师在2000-4000不等;差旅费一般包括讲师的往返交通费、助教的交通费、教材费等,距离远近不等。除去老师的费用与差旅费、教材费外,剩下的就是供应商的利润。所以可根据成本构成压低价格,进行价格谈判。


(二)合同注意实项:为了避免讲师未按照我方课程需求及讲义进行授课,需在合同中一定加上“必须按照双方商定的大纲与讲义授课,否则不付款或付款百分之几”之类的限制性条款。


(三)采买线上视频课程资源选择条件


1.了解讲师资历及过往授课经历


2.视频课程录制是否清晰,是否有配套PPT或文字资料


3.课程内容的匹配程度


4.外采课程授课方式尽量选择可保存课程影像资料的,以便其他学员进行后续的学习


附件文档


附件1:《外派培训服务协议》


附件2:《外派培训总结表》


附件3:《内训师报名表》


附件4:《内训师评选评估表》


附件5:《内训师课件开发评估表》


附件6:《培训效果评估表》


附件7:《内训师授课奖励发放汇总表》


附件8:《外采培训课程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第八章 方正税务师涉税服务项目执业许可办法(试行)



为评价业务项目执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确定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稳步推行业务项目执业许可制度,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总则

本办法所称业务项目执业许可证制度,是指评价本所业务人员、客户管理人员胜任涉税服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许可执行相应业务项目并确定办理业务项目角色的制度。


适用于本所业务人员、客户管理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学习、考取涉税服务项目执业许可证书。


涉税服务项目,是本所开发或引进的涉税服务项目,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并定期更新。


第六十七条 项目执业许可等级

每个涉税服务项目的执业许可证暂定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不同级别许可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分段确定级别。得分对应的执业许可证等级如下:


四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以理论知识考核及课程试讲得分作为评定标准,综合得分50分以上。


三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理论知识及试讲分数考核达标,并具备该项目实践经验,熟悉该项目全部流程,综合得分60分以上。


二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理论知识及试讲分数考核达标,并且具备该项目实践经验,熟悉该项目全部流程以外,承担内部培训师工作,独立实施一定频次的课程讲授工作,综合得分70分以上。


一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理论知识及试讲分数考核达标,并且具备该项目实践经验,熟悉该项目全部流程以外,承担内部培训师工作,独立实施一定频次的课程讲授工作,并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建树或专业成果,综合得分80分以上。


第六十八条 执业许可考核内容

根据不同项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理论知识考核


1、项目适用对象


理清本涉税服务项目适用于那些客户,如何从目标客户群体中确定本项目适用的客户群体,并能说明理由。


2、功能及作用


理解本项目能满足客户哪方面的需求,说明本项目对客户可以发挥的具体作用。


3、主要解决的问题及收益


主要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确定本项目能为客户创造的价值。要求了解本项目可以为客户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可以节约的支出或者减少的损失。


4、涉及的税收法规政策


全面掌握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税种基本规定、配套相关政策及征管措施。明确税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底层理论及税法规定的原则或者“底线”。


5、操作流程及处理方法、项目关键环节及解决方法


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发布的执业指引或者规范,熟练掌握本项目从接受委派到项目闭合经过的各个环节;


可以结合委托人实际,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服务目标及主要问题及处理方法,判断关键环节及关键环节的处理流程、所需资源及处理方法。


6、项目工作底稿等


理解本项目原有的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可以修订、完善或者编制辅助的工作底稿;可以完成工作底稿的信息采集、计算、验算等,并能将底稿内容清晰准确的反映给第三人。


7、服务成果


熟悉项目成果应包含的内容,呈现方式等,熟悉本项目报告、意见书、建议书的格式,熟悉工作成果的审批流程。


8、其他相关内容


是指本项目客户管理系统要求的其他事项或者具体项目中上述考核事项以外的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事项。


(二)课程试讲考核


根据申报项目,申报人准备20分钟试讲,由专业委员会进行评分,试讲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三)项目实践经验:项目实施经验越丰富,实施难度越高,担任的角色越重要,得分越高。


(四)内训及产品开发:针对内部培训开发的课程越专业,产品标准化程度越高,得分越高。


(五)专业成果:发表论文的等级越高,数量越多得分越高。


第六十九条 项目执业许可证考评频次


(一)所内现有人员:项目执业许可证考评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新员工:入职后即可进行申报


(三)三人以上申请启动相同项目执业许可考评的,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不受一年两次的限制。


第七十条 项目执业许可评定程序

执业许可证认定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根据所内现有涉税服务项目清单,选取需要申报考评的执业许可证项目,并申报接受考评。(申报内容及表样详见附件三)


(二)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并进行考试


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应涉税业务项目业务培训和考试,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还应结合实践经验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试成绩和实践经验考核结果评定得分,确定相应的执业许可证级别。


经考评,实际考评结果与申报不符,按照实际考核结果定级。对考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专业委员会提出复议一次,专业委员会应及时复议并给予答复或者调整。


(三)执业许可证级别晋升流程


项目执业许可级别晋升视同本项目执业许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定。


第七十一条 执业许可的年检及降级


获取的二级及以上涉税项目执业证书应参加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知识是否更新,是否经办了许可项目,经办项目单人的角色及职责履行等。


年检合格的,继续保留相应级别的执业许可;不合格的降低级别或者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评。


第七十二条 激励措施

持有执业许可证是承办相应涉税服务项目的必要条件,没有相应项目的执业许可证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承办相应的项目。


持有项目执业许可的数量和级别,还决定着个人的岗位晋升,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适用范围仅限于兰州总部。


最终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形象

第七十四条 VI制度建立及应用管理细则

(一)VI制度建立细则


1.VI系统由品牌推广部全权策划并设计,包括企业名称、标识字、商标、标准色等,以及各类事务用品类、包装用品类、员工制服CI风格、媒体标志风格类、广告招牌类、室外指示类、其他用品类。


2.VI系统完成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只有公司有重大调整时由品牌推广部酌情修正。


(二)VI应用管理细则


1.企业的标志、图案、色彩、名称等各个视觉要素,都是标准化组合,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VI规范标准执行,决不允许做任何的权宜和变通,必须确保视觉形象的统一。


2.企业名称、标志和标准字,标准色和辅助色,广告规范版式,是企业特征、信誉、行为、理念综合形象的浓缩、象征。各分公司和门店在广告宣传、包装设计、指示系统、办公用品、标牌等方面都必须统一,以增强视觉冲击力,决不允许擅自变形,调整和改变颜色。


3.各分部涉及到 VI使用时,须从品牌推广部统取得资料,并由品牌推广部统一规范使用。


4.品牌推广部负责对公司的 VI使用进行培训,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


第七十五条 个人形象

(一) 礼仪


1. 应保持举止大方得体、合乎常规习惯与礼仪。


2.站姿与坐姿:在不同场合,要保持合适、得体的姿势,培养良好的习惯。


3.见面致意:公司内早上与同事见面建议互致“早上好”,平时相遇时点头微笑示意。


4. 握手:与客人握手时,双目应注视对方,身姿自然,不卑不亢,握手简短有力:应由年幼者或职级低者先向职级高或年纪长的握手:异性间如果女士先向男士伸手,男士方可回握,男士不宜先伸手。


5.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声敲门,得到允许再进,进门后如需关门请轻轻关上: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请勿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好机会,最好说一句“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之后简明扼要地的说一下要说的事


6. 递交物件时,宜注意尊重对方:如递文件,建议将文件正面朝上、文字正对对方:递笔、剪刀等,应注意尖的一端朝向自己


7. 办公室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避免在办公室争执、争吵:如遇到工作中需要讨论的问题,可以单独讨论(如单独在会客室),发表不同看法;也可按工作职权,由上一级领导作出最终决定


经过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被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遇到同事或客户时要礼让,不能抢行,不要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接听和拨打电话礼仪,电话交流作为公司对内、对外重要的交流方式,也是树立和体现公司形象和个人素质、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更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公司员工都应注意相关礼仪的培养,树立良好的意识,在与公司的客户等外部人员接触的所有环节中,努力营造公司规范、高效、友好、可信的形象。


8.在接听电话时,最好在电话铃响第二声或第三声的时候接起,以给对方最为适宜的心理准备时间,同时体现公司高效的办公效率。


9. 接听电话要主动报出自己的公司名称或部门名称,在接听时请说“你好,****”;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语速适中,态度亲切、温和、耐心,同时要简明扼要,体现公司的工作效率;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应及时告诉对方,请其重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简。


10. 接听公司外部人员打给公司其他同事的电话时,同样要耐心礼貌,可以在说过“请你稍等”之后以最快速度找到相关的同事或者将电话转到相关的部门;当同事不在时,应礼貌地请对方稍后再打,并主动表示可以帮助对方转达紧要的信息。


11. 帮助同事或领导接听和记录重要的业务电话等信息时,一定要注意记录准确;要礼貌地向对方重复及核实确认重要信息,并及时转告相关人员。


12. 当接听到不指名的电话,而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13.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请勿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如果确有重要或紧急的私人事情需要处理,注意节约时间,长话短说。


14. 在对外拨打工作所需电话时,注意使用礼貌用语;不论遇到何种情况,均应避免在电话中与对方发生争执或使用过激的语言,宜耐心、冷静、有修养的解决问题。


第七十六条 着装

为规范所内员工着装管理,规范员工着装行为,进一步树立方正税务师良好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装包括


(二)标志包括


1.试用期员工不列入着装范围,可根据工作需要穿着与工装颜色相近的服装。


2.员工退休后不再配发工装。


(三) 工装标准


工装和标志图案工艺标准、样卡、样服由方正税务师统一制定发放。


(四)供给标准


1.冬服:


2.春秋服:


3.夏服:


(五) 着装风纪


1.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的日常着装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着装计入绩效考核。


2.所内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着装风纪,周一到周四工作时间须着工装,周五除接待客户或参加所内活动需着工装外,可着便装。服装穿着要整洁适体,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保持良好的形象。


3. 所内员工着装要统一规范。服装必须成套穿着,不准工装、便服混穿,不准不同季节的工装混穿;鞋子颜色式样与衣服的搭配要协调。


4. 所内员工在公共场所要自觉维护方正税务师的形象和荣誉。着装执行公务时,不准吸烟、酗酒;不准勾肩搭背、嬉戏打闹。


5. 所内员工要爱护工装,不准任意拆改服装、不准赠送他人或变卖。


6. 为了着装整齐统一,可根据本地区气温变化情况,确定时间统一进行季节换装。


(六)着装管理


1. 工装款式、颜色、面料的确定由品牌推广部负责。


2. 《员工花名册》、《新入职员工名单》及《员工离职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3. 工装的量体,制作厂商的选用、发放和折旧回收由行政部负责。


4. 工装制作费用的核算、支付和折旧款的回收由财务部负责。


第七十七条 附则

本制度由品牌推广部负责解释




第十章 方正税务师行政后勤管理

第七十八条 差旅费报销办法

为保障出差人员工作、生活的需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定本办法。
(一)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二) 出差人员的路费实行凭车票、机票据实报销的办法;市内交通费按天计算,每天定额报销。具体标准由办公室根据出差地点分别确定。下列情形不报销市内交通补贴:
1.出差的目的是参加学习;
2.自带交通工具;
3.交通工具有客户提供或者接送的。
第四条 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限额内据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具体限额由总部行政部另行制定,并根据情况调整。
下列情形不报销住宿费:
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票据的;
2.一次性支付的费用中包含差旅费用的;
(三)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定额补助,具体标准由总部行政部根据不同地点确定并结合实际进行调整。下列情形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
1.伙食有客户或者单位接待安排的;
2.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包含伙食费的;
(四) 各部门、分部安排出差的,应由出差人根据出差要求编制出差费用预算,报财务人员审核,部门、分部负责人审批;预算金额超过2000元的,报经总部财务人员审核,所长审批。总部安排出差的,出差人根据安排的出差时间编制出差费用预算,报总部财务人员审核,经所长审批。
(五)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三天以内报销差旅费,报销金额在预算金额以内的,由费用预算审批人员审批报销,报销费用超过预算金额的由总部财务人员审核,所长审批。出差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得报销补助、补贴。
(六) 本办法由总部行政部负责解释。
(七) 本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差旅费支出规定及与本办法规定不同的,执行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

根据《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差旅费开支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出差住宿费、误餐、交通标准




城 市


地 区


误餐补助标准




一类


省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80.00




二类


省外其他城市


60.00




三类


省内各地区


60.00




四类


本市(县)郊区


40.00




住宿费为房间标准上限,因特殊情况超标需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二)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1、连续乘车超过5小时或在夜间乘车的标准为火车硬卧或软座,其他均为硬座。


2、在本市(县)郊区承办业务一般采取事务所车辆接送、乘坐公交车等,因特别事项需要打的、包车的需报请分部主任、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3、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需报请所长批准方可报销。


(三)其他标准


1、工作人员在本市办理业务,中午无法回家,且委托单位不接待的,中午误餐补助按照每人15元计发。


2、兰外人员因抽调参加兰州总部主办的会议或参加总部承办大型业务的,住宿、用餐由总部安排不再在所在分部报销住宿及误餐补助,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食宿的按照第一条三类标准执行在分部报销。


3、因总部抽调参加援助其他分部业务的人员按照第一条四类标准,住宿、用餐由分部安排不再在人员编制所在分部报销住宿及误餐补助。


(四)、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十条 方正税务师文件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为规范本所文件管理,统一报告文书格式及电子文档的存放,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基于工作需要以计算机为工具形成的对外报告文书、内部上下级管理文书,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①对客户的业务报告、函件、建议等文件;


②对行业主管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申请、请示、报告等文件;


③本所内部上下之间的通知、决定、请示、答复及本所内部相互之间的函件等文件;


④本所形成的其他与本所业务管理有关的文件。


第八十一条 客户报告文件

对客户的报告文件,纸张规格及页边距格式如下:


(一)纸张规格。设置为A4,打印文件用纸统一使用标准A4纸;


(二)页边距。设置为计算机默认值,即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页边距3.17CM、右页边距3.17CM;


(三)页眉、页角。除首页外页眉插文件名称和页次“第 页共 页”除首页外,页角插所徽、第一行为报告签发人、起草人姓名,第二行为本所名称、网址、电话,页角与正文之间划1磅线。


第八十二条 文头、文号的格式如下:

(一)文头。所有对外出具的报告、建议等文件,统一为“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及英文“Gansu Fang Zheng Professional tax agents co.,Ltd”。汉字为宋体初号,与页边空一行;英文为Times New Roman小二,英文与汉字上下对齐,与上一行为单倍行距。


(二)文号。文件编号办法如下:


1、鉴证业务类报告。总部出具的报告,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鉴字〔 〕号”,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鉴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2、代理业务类报告。总部出具的报告文书,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代字〔 〕号” 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代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3、咨询业务类报告。总部出具的报告文书,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咨字〔 〕号” 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咨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4、函件文书类。总部出具的,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函字〔 〕号” 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函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第八十三条 正文字体格式

(一)文件标题。文件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


(二)主送单位。主送单位使用为宋体4号加粗。


(三)正文排版。正文字体为宋体4号字体。序号首先采用汉字数字,字体为黑体4号,其下一级使用括号内汉字,字体同正文,再下一级使用阿拉伯数字,再下一级使用括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页没有正文的,应注明“此页无正文”。正文行距1.5倍。


(四)尾页编排。


1、附件。附件与正文之间一般情况下空一格,只有一个附件的,格式为“附件 冒号 附件名称”;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附件的, “附件冒号”另起一行,按照正文里涉及附件及序号的顺序排列。


2、落款。落款包括事务所名称、注册税务师及业务助理和地址、报告时间构成。


(五)附件编排。附件为文字的,编排方法和正文相同,附件为表格的,应根据内容设置字号,字体统一为宋体,金额数字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同时使用千位分隔符。


第八十四条 对客户的主报告文件,应根据客户需要装订封面、封底,具体规定

(一)委托人需要4分报告的,至少装订2份;


(二)委托人需要4份以上的,至少装订3份;


(三)向委托人报送的非主要报告。如调账建议书、管理建议书、函件等可不装订;


(四)装订所用的材料由总部负责购买,封面、封底的式样由总部设计。


第八十五条 文件盖章前规定

文件盖章前,应由起草人所在业务组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然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重大业务的报告,还应报所长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审核传递方式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具体办法由总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所谓重大业务项目,是指涉及业务较为复杂、金额较大或者业务项目组第一次承办的业务,或者是部门负责人认为应报所长审核的业务项目。


第八十六条 报告文书打印规定

所报出的报告文书,应在打印前存放在指定文件夹,保存的文件名为“委托单位简称 报告名称 文号”。打印盖章时,应将报告及附件打包压缩转存档案管理人员计算机,审查文件审核环节是否完整,否则不得加盖印章。


第八十七条 行业行政文件报告

(一) 对行业主管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申请、请示、报告等文件,纸张规格、页边距要求与本办法第八十一条(一)、(二)相同。


页次。除首页外从第二页开始插入页次,格式为阿拉伯数字。


(二) 文头、文号的格式如下:


1.文头。所有对行政机关上报的报告、请示、申请等文件,统一使用套印的标准红头文件纸。


2.文号。总部上报的文件,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号”,如为分部上报的文件,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第八十八条 行文格式规定

文件标题使用黑体3号字,主送单位及正文使用宋体4号字加粗。正文内容使用宋体4号,行距为1.5倍。正文序号层级为第一级汉字、第二级为括号内汉字、第三级为阿拉帕数字、第四级为括号内阿拉伯数字。


第八十九条 相关格式规定

末页如无正文,应在左上角注明此页无正文,格式为括号内“此页无正文”;发文时间用汉字,位置在右下方,印章盖在日期的三分之一处。


第九十条 主题词、抄报、抄送等编排在末页的下方,具体要求

(一)主题词。主题词是文件标题的提炼,一般情况下由文件名称的主要词组加空格组成。编排方法是,主题词冒号主题词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下面划0.5磅横线。


(二)抄报单位。是指文件有必要向主送单位的上级单位报送的,要注明抄报单位,编排方法是,抄报单位冒号抄报单位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下面划0.5磅横线。


(三)抄送单位。是指文件有必要向主送单位的下级单位报送的,要注明抄送单位,编排方法是,抄送单位冒号抄送单位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下面划0.5磅横线。


(四)拟稿、校对、打印份数及签发人,编排在最下方,拟稿为文件起草单位,校对为起草人,打印份数为文件打印的份数,签发为文件的审核签发人。


第九十一条 文件起草完成后规定

文件起草人起草完成后,应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重要、重大事项的文件,应报所长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文件审核传递途径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具体办法由总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九十二条 文件打印盖章前规定

文件打印盖章前,应审核审批环节是否完整,同时应有盖章人登记发文登记簿,并由该文件起草人从计算机移存到诺明系统指定位置,否则不予盖章。年末按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归档。


第九十三条 本所内部文件规定

(一) 总则


1.本所内部文件,是指基于本所管理所需要的计算机形成的各种文件,包括通知、决定、请示、答复、函件以及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函件等文件。


2.本所内部文件统一无纸化传递,起草、传递、审核、送交等途径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电子信箱等,不得使用QQ传递文件。


3.内部文件的适用、起草规范、编排及格式要求如下:


(二)通知


通知适用于总部、各分部向其所属部本和单位及员工下发的各种工作通知。


1.文件名称由通知单位、通知事项构成,字体为黑体三号。


2.文号,如为总部下发的通知,文号为甘方税师通[ ]号,如为总部办公室下发,文号为甘方税师办通[ ]号,字体同上。


3.字体为宋体4号,序号编排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4.通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编写主题词、抄报抄送、拟稿、校对、签发等内容。


(三)决定


决定是指基于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需要制作的各种决定。


1.决定名称由作出单位决定事项等构成,字体为黑体三号。


2.总部下发的决定,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决字[ ]号”,分部对所属业务组或业务人员下发的决定,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决字[ ]号”,空格出为分部所在市的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4号,序号编排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4.通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编写主题词、抄报抄送、拟稿、校对、签发等内容。


(四)请示


请示是指总部向税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分部、所属各单位向总部请示问题所用的文书。


1.请示的标题由请示单位、请示问题构成,一般情况下,一事一个请示。


2.总部向税务师机关及行业主管单位的请示,文号为“甘方税师请[ ]号”,分部及所属各单位向总部的请示,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请[ ]号”,空格为分部所在市的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4号。


(五)答复


答复是指总部对各分部、分部对员工所提出问题所作的书面答复。


1.答复的名称由答复单位、答复事项构成,为黑体3号字;


2.总部答复编号为“甘方税师复[ ]号”,分部答复格式为“甘方税师 复[ ]号”,空格为分部所在市的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四号;


4.答复需要其他分部执行的,应在正文后写明抄送对象。


(六)函件


是指本所与其他所之间本、所内部各部门、各分部之间非上述文书以外的文件。


1.函的名称由发函单位、函告事项构成;


2.总部下发的函,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函[ ]号”,分部起草的函格式为“甘方税师 函[ ]号”,空格为分部所在市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四号;


4.函需要其他分部执行的,应在正文后写明抄送对象。


第九十四条 相关规定

本办法第九十三条所述通知、决定、请示、答复、函等,起草人起草后,应逐级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最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然后按照办公自动化授权发到指定的位置。


第九十五条 附则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编排文件的,由审核人通知改正或者自行改正,审核人负责记录过失一次,审核人未审核发现的,下一审核环节通知其改正或者自行改正,记录上一环节审核人失误一次,复核人未复核发现的,最后一个审核环节可通知其改正或者自行改正,记录复核人过失一次,最后审核人未发现的,记录失误一次,造成不良后果的,计入当月绩效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扣发绩效工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审核、复核、最终审核文件的,印鉴管理人记录文件起草人失误一次,不得加盖印鉴,否则扣发当月技术职务工资;已报审核人审核,而审核人在8小时以内(特殊情况可视情况延长)不按时审核的,记过一次;造成不良后果的,计入当月绩效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扣发绩效工资;复核人接到应复核的文件,不按时复核的记过一次,造成不良后果的,计入当月绩效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扣发绩效工资并在所在部门书面检讨,通报批评。


(三)未按照本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的途径发送文件审核的,视为没有送到,同实记过一次,责令改正。


(四)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方正税务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第十二章 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 恪守诚信,本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相关证件真实有效,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的处分(即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 本人已阅读并承诺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员工手册》及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意并积极履行在公司内外部公开发布及更新的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一切损失、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三、 未经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外单位兼任或任职,或直接成为与竞争对手存在雇佣、合作等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关系,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四、 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不虚报报销费用,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其他活动。


五、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主张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申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公司不得在未经本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六、 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意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


七、 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证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八、 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本人保证按《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确认已交接完毕后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愿按公司规定接受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且公司有权不予离职结算。


 九、 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本人同意公司进行调岗、调薪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履行离职交接、清款事项。


十、 在离职后,不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未经允许不会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公司品牌和资源经营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 如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的,愿意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罚款、甚至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 


十二、在离职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由本人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公司将秘密信息复制到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本人无须将载体返还,公司也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十三、本承诺书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十四、本承诺书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承诺书为准。本承诺书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十五、本承诺书自本人入职签字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书解释权归公司。


















手册执行制度

一、本手册公司员工人手一册,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凡在我公司就职的人员必须牢记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认真按照其规定执行。


四、手册中内容有不完整的地方,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五、公司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学习以及培训,确保公司每位员工的行为、语言及其日常工作都规范化、制度化。


六、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各部门每月量化考核的一项内容,对违反手册中规定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目录




第一章 方正税务师简介


第一条 企业介绍


第二条 企业组织架构


第二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文化及战略目标


第三条 企业理念


第四条 战略目标


第三章 方正税务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条 总则


第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第七条 打卡规定


第八条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第九条 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 请假制度


第十一条 加班


第十二条 调休


第十三条 附则


第四章 方正税务师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总则


第十五条 试用期期限


第十六条 试用期管理


第十七条 试用期考核


第十八条 试用期转正


第十九条 责任权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间员工离职规定


第五章 方正税务师薪酬福利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设计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薪酬等级的确定


第二十四条 薪酬结构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


第二十六条 福利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


第二十八条 薪酬的支付


第二十九条 直接从薪酬中扣除款项


第三十条 薪酬保密


第六章 方正税务师月度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目的


第三十二条 原则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组织


第三十四条 工作权责


第三十五条 考核周期


第三十六条 考核相关人员


第三十七条 绩效指标构成


第三十八条 制定员工绩效计划




第三十九条 绩效考核评分


第四十条 绩效指标的修订


第四十一条 绩效分析


第四十二条 考核反馈


第四十三条 绩效面谈


第四十四条 绩效申诉


第四十五条 绩效工资


第四十六条 培训发展


第四十七条 其它应用


第四十八条 积分办法


第七章 方正税务师培训规定


第四十九条 培训宗旨


第五十条 培训原则


第五十一条 培训的组织者


第五十二条 课件开发实施流程


第五十三条 培训实施流程管理


第五十四条 考勤流程管理


第五十五条 奖惩方式


第五十六条 外派培训的定义


第五十七条 外派培训原则


第五十八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外派培训流程


第六十条 外派培训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内训师选拔流程


第六十二条 具体奖励办法


第六十三条 奖励发放办法


第六十四条 外部采买流程


第六十五条 外部采买课程选择条件及合同注意事项


第八章 方正税务师涉税服务项目执业许可办法(试行)


第六十六条 总则


第六十七条 项目执业许可等级


第六十八条 执业许可考核内容


第六十九条 项目执业许可证考评频次


第七十条 项目执业许可评定程序


第七十一条 执业许可的年检及降级


第七十二条 激励措施


第七十三条 附则


第九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形象


第七十四条 VI制度建立及应用管理细则


第七十五条 个人形象


第七十六条 着装


第七十七条 附则


第十章 方正税务师行政后勤管理


第七十八条 差旅费报销办法


第七十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


第八十条 方正税务师文件管理办法


第八十一条 客户报告文件




第八十二条 文头、文号的格式如下:


第八十三条 正文字体格式


第八十四条 对客户的主报告文件,应根据客户需要装订封面、封底,具体规定


第八十五条 文件盖章前规定


第八十六条 报告文书打印规定


第八十七条 行业行政文件报告


第八十八条 行文格式规定


第八十九条 相关格式规定


第九十条 主题词、抄报、抄送等编排在末页的下方,具体要求


第九十一条 文件起草完成后规定


第九十二条 文件打印盖章前规定


第九十三条 本所内部文件规定


第九十四条 相关规定


第九十五条 附则


第十一章 方正税务师党的建设


第十二章 承诺书






方所长致辞

你好!


欢迎你加入方正税务师,希望并相信你能感受到方正税务师的温暖,保持归属感。对于我们的同事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激动人心的时刻,在方正税务师你将确确实实有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和天地,在这里的你们必将灿若星辰,个个发光。方正税务师将会因你的辛勤工作和奉献,不断取得创纪录的经营成果。


热爱是专业的基石,幸福是事业的果实。方正税务师为你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只要付出思考和努力,虚心学习,不断努力,最终你必将获得公正评价。更重要的是,这种善于学习的心态本身就是获得成功的要素。团队意识与强烈的事业心是公司力量不竭的源泉。


方正税务师自成立以来,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成长铺路,为社会担当责任”的企业价值观,践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的执业理念,致力于解决财税问题的专业化发展,通过专业化的团队、专业化的管理和专业化的服务打造卓越的方正税务师品牌。


我深信,日臻成熟的方正税务师将会以更加稳健的步伐,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照亮纳税之路的使命感跨步前进。我期待,你在这和谐、理想而富有激情的环境中一展才华,与你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祝愿你在公司工作愉快,并保持着出色的表现。






第一章 方正税务师简介



第一条 企业介绍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又称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简称方正税务师),系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于1996年成立从事涉税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是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单位和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连续多年被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作为企业财税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我们专注于纳税情况审查、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专业税务顾问、其它涉税事项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转让与并购重组税务咨询与规划、财税健康体检服务、财税风险管理等价值创造服务。


现有兰州总部,西安、杭州、雄安、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等分部和辅良科技公司。公司内设:总经办,业务板块(技术委员会、业务一部、业务二部),运营板块(客户经理部,品牌推广部),后勤板块(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科技部)等部门。。


方正税务师拥有房地产、石油、电力、烟草、铁路、石化、PPP项目全流程咨询服务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行业几千家客户。代表客户有:兰石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中石油西北销售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国电甘肃电力公司等企业,方正税务师品牌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认可。


方正税务师致力于建立统一执业标准,对具体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按行业或项目实行执业许可制度;致力于建立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信息技术平台、统一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规范、更优质的专业涉税服务,形成了标准化体系。


方正税务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的执业理念,以“让纳税人没有难处理的税收业务”为愿景,把“照亮纳税之路”作为自己的使命,积极打造“合规、诚信、专业、勤勉”为核心的行业文化,形成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才队伍,纳税人满意度和税务机关满意度显著提升。




第二条 企业组织架构



第二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文化及战略目标

第三条 企业理念

企业使命:照亮纳税之路。

诠释:企业在纳税之路上还有重重迷雾无法拨云见日,方正税务师以“照亮纳税之路”为自己的使命,为企业提供涉税综合服务方案,以解你的后顾之忧。


企业口号:照亮纳税之路,体验方正服务

企业价值观: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成长铺路,为企业发展添力,为社会担当责任。

诠释:为客户创造价值——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降低税收风险,合理合法节税;


为员工成长铺路——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为企业发展添力——如果企业是一片肥沃的土地,那么员工就像土地里的种子。种子为土地带来生机勃勃的希望,土地为员工提供了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土地没有种子,便不可能拥有遍野丰收的美景,种子缺少了沃土的滋养,便不可能茁壮成长,收获也会随之减少。企业兴、员工兴,企业衰、员工衰,只有人人努力为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增砖添瓦,企业和员工才能实现双赢;


为社会担当责任——遵守商业道德,确保生产安全,注重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均是我们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愿景:让纳税人没有难处理的涉税业务。


诠释:从税法体系上讲,税法不一定能包罗万象,且涉及的具体涉税事项又是十分复杂,方正税务师愿为您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让您没有难处理的涉税业务。


执业理念: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

诠释:诚信为本——内诚于心","外信于人",是方正人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的准则;


操守为重——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的执业操守,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是方正人塑造独特人格魅力努力的方向;


勤勉尽责——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对涉税服务尽可能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研究,出具的报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履行应尽的职业责任,对客户高度负责,维护税务师的职业声誉,是方正人自觉的工作标准;


锐意创新——意志坚定,不断追求,积极向上,持续创新,努力作为,力争在税务师行业内创造一流水平,是方正人不断追求的目标


社会形象:诚信、专业、严谨、耿直。

诠释:诚信——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塑造珍贵品质;


专业——精益求精,客户满意,体现专业技能;


严谨——严肃谨慎,办事可靠,追求完美结果;


耿直——言行坦率,正直、爽朗——做人光明磊落。


企业精神:税务工匠、博彩众长、不断创新、一丝不苟。

诠释:税务工匠——守专长、做精品、创技术、建标准,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税务工匠精神;


博彩众长——汲取精华、兼收并蓄,不刚愎自用、自以为是;


不断创新——面向全国,着眼同行,立足客户,不断拓展新业务;


一丝不苟——认真细致,不马虎从事。


企业本质:专业机构、专业担当。(企业本质就是创造客户, 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激发客户的需求)


诠释:作为专门从事涉税服务的专业机构,以精通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技能、强烈的责任心、工作魄力和自信心,承担涉税事项的审查、咨询、鉴证、筹划等业务。


执业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守则。

诠释:独立——方正税务师是从事涉税服务的中介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凭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职业道德出具报告;


客观——在涉税服务中,不带着自己的感情、好恶和偏见,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的做出自己的判断;


公正——依照税法,坚持原则,公正的做出判断,不偏袒于任何一方;


守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规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约束自己的言行。


团队精神:团结协作、业务精湛、追求卓越、自强不息。

诠释: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顾全大局,明确工作任务和共同目标,在工作中尊重他人,虚心诚恳,积极主动协同他人搞好各项事务。


业务精湛——扎实的基础知识,精深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操能力。


追求卓越——积极探索,努力达到税务师行业的顶尖水平。


自强不息——力求进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永不停息。


人才理念:灿若星辰,个个发光。

诠释:方正税务师被誉为“所长”的摇篮,未来的员工个个像星辰一样灿烂,闪闪发光。


育人理念:热爱是专业的基石,幸福是事业的果实。

诠释:成就为一名专业人才归功于他对自己事业的热爱和不懈努力的追求,热爱是一切成功的基础;幸福也是一种能力,热爱事业,走向成功,才能结出幸福的果实。


第四条 战略目标

(一)五年规划战略

挺进百强。即用5年时间发展,各方面指标进入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行列。


在此目标下,本所应在5年内实现年收入突破3000万元大关、人均年创收突破50万元大关两个量化指标,以及将方正税务师品牌建设成为省内龙头、西北前茅、全国知名的税务师事务所品牌一个定性指标,实现卓越的市场开发和客户转化能力、领先的创新型业务开发能力、领先的信息化智能化能力、一流的税务师行业人才培养能力四大核心竞争力,并以此推进本所的长远、健康、快速的良性发展。


(二)总体目标战略

1.年度收入突破3000万


2.人均年创收突破50万


3.方正税务师品牌建设


2025年方正税务师品牌建设的目标为省内龙头、西北前茅、全国知名。


4.构建四大核心竞争力


卓越的市场开发和客户转化能力


领先的创新型业务开发能力


领先的信息化智能化能力


第三章 方正税务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条 总则

(一)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及休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三) 员工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一)周一至周五


1.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9:00—12:00、14:30—18:00


2.夏季(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14:30—18:00


(二)周六、周日休息


第七条 打卡规定

(一)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二)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不得让他人代打卡,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处理;


(三)忘记打卡者,应于两日内在诺明系统上提出补卡申请,每月限补卡次数为三次;


(四)如需外出参与项目或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在诺明系统上提交外勤申请。


第八条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一)迟到、早退规定


1.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下班为早退(特殊情况已报备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不计入);


2.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视程度按比例扣罚年终福利奖金。


(二)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未进行书面的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2)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3)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集体会议的;


(5)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2. 旷工处罚规定


(1)旷工三天(含)以内,每旷工一日,计事假 3 日;


(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七天者,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三)由于身体不适、交通堵塞、家庭有困难,不能按时到公司时,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各类假期规定

(一)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到岗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发起《请假申请》,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休事假每天扣除当日全部薪资及相关福利补贴。
(二)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病假累计7日内的,核发基础工资部分,绩效与岗位工资不予核发。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依据劳动法最新规定执行。


(三)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10年者休假天数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者休假天数为10天,满20年及以上者休假天数为15天;


2.员工休年假期间扣发相关福利补贴,工资正常发放;


3.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4.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所长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所长批准);


5.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四)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15天婚假;


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负责人、所长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员工休婚假期间的工资扣发岗位工资及补贴,基础工资和司龄工资正常发放。


(五)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丧假期间工资扣发岗位工资及补贴,基础工资和司龄工资正常发放。


(六)产检假及产假


1.产检假:女职工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产检假按全额工资发放;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某些情况,如胎儿本身的问题或母亲骨盆狭窄,子宫、阴道结构异常,子宫收缩无力或异常等造成胎儿分娩困难,需要助产或剖宫产结束分娩的情况。难产增加产假需医院提供相应证明;


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基础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女职工流产假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基础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2.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九)男职工陪产假


1.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15天陪产假;


2.陪产假期间工资扣发岗位工资及补贴,基础工资和司龄工资正常发放。


(十)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报备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长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均应提前在诺明系统上提交《请假申请流程》;


(二)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四)请假的核决权限




人员


天数


1天(含)以下


2天以内


2天以上




一般员工


项目经理/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


板块总监/副所长




部门领导/板块总监(含)


所长




(五)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六)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第十一条 加班

(一)凡因特殊情况导致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计划内工作的,或因临时性紧急工作安排,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视为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延长将不视为加班)。按要求进行加班是每个员工工作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班原则上以调休处理。


(二)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经直属领导批准及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紧急情况下的加班也需预先用邮件/短信通知相关领导,并于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否则人力资源部将不接受补填的《加班申请》。


(三)加班处理、加班费支付


1.基层员工加班优先调休,确实无法调休或实际需要,经人力资源部报批,所长审核并同意可支付加班费;


2.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加班仅安排调休,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 调休

(一)员工可于加班后进行调休,调休以0.5天为一个计算单位;可累计至次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做累计。


(二)员工应事先进行《调休申请》,调休超过两天需所长最终审核,部门负责人调休需得到所长批准后执行。


(三)对未经事先批准的调休以旷工计。


(四)调休不得同迟到、早退、旷工相抵消。


(五)调休为全薪假期,享受全额工资。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由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2021年12月01日起实施。


(四)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相关制度终止;本制度实施之日前产生的相关行为,以原规定为准。


第四章 方正税务师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总则

(一)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融入整个团队,理解公司文化,明确在新员工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的新员工都要进行试用期考察。

(三)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处于试用期新员工及考核人。

第十五条 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限应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所有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原则上为3年,试用期为1-6个月。


第十六条 试用期管理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间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转正述职两种形式,转正述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一)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内容


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通过日常工作表现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评分,详细内容请参考《月度考核管理制度》。


2.述职报告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职业道德:包括忠诚度、工作素质、团队意识、业务学习、服务意识等内容;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细致性、遵守制度、出勤情况等内容;


(3)业务能力:包括工作效果、工作效率、专业能力、工作计划能力等内容;


(4)工作成果: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不知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到每月的改进目标,含完成任务、完成效果、成本意识、创新能力及突出表现。


(二)考核方式


1.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对其工作或学习完成任务完全情况、工作态度等情况采取月度考核评分;


2.试用期间考核综合能力及岗位胜任情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所长、副所长、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进行转正述职会议,待新员工转正述职汇报完毕后,进行综合评议。


(三)转正考核评分占比情况


1.述职考核评分占比情况:


(1)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岗位者:所长评分占比60%,工作关联人评分占比20%,人力资源部评分占比20%,总计100%;


(2)基层岗位者:所长/副所长评分占比3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比50%,人力资源部占比20%,总计100%。


2.试用期总评分占比情况:


(1)无明确业绩考核岗位=述职评分占比60% 月度考核评分占比40%;


(2)有业绩指标岗位=述职评分占比40% 月度考核评分占比30% 业绩完成率占比30%。


(四)转正定级情况




评定分数


级别情况




评分≥95分


转正升3级




90分≤评分<95分


转正升2级




80分≤评分<90分


转正升1级




70分≤评分<80分


予以转正不升级




评分<70分


不予转正




第十八条 试用期转正

(一)试用期员工转正流程


1.根据每月试用期人员需转正情况,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人员发布转正安排通知;


2.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达到试用要求符合转正条件者在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审批表》(由新员工、指导人及部门负责人共同填写)、试用期员工总结报告、转正述职PPT等;


3.转正面谈:原则上新员工转正考核面谈由各部门自己组织,人力资源部参与。对于考核不通过、延长试用期或其他特殊之情况,人力资源部须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最终评估得分情况填写是否转正意见,由所长审批后决定是否转正并通知员工转正结果。


(二)有以下情况具备任何一条不得转正,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1.经核实入职时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2.在试用期间,经考核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3.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不服从领导管理,做出有损公司或团队的事情且情节比较严重;


5.在工作中出现原则性失误,原则性是指本职工作内容完成不了或完成不合格;


6.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或给管理造成诸多不便;


7.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情况


1.提前转正: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表现突出,本人可以向部门提出提前转正,提前转正流程与期满转正流程一致;


2.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若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部门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终止试用;


3.部门在试用期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需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调岗理由,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并由员工本人填写 附件一《内部岗位异动申请审批表》,调整岗位后若新员工在1 至3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必须停止试用;


4.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岗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责任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


1.制定公司级新员工考核业务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对于转正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而造成试用人员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自己承担;


3.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人力资源部工作原因而造成拖延新员工转正时间的情况,责任由人力资源部承担。


(二)用人部门


1.可以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2.有权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新员工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有责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正确性;


4.因用人部门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


(三)新员工


1.新员工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


2.因新员工本人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 试用期间员工离职规定

试用期间员工辞职,新员工本人应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并提交《辞职申请》,如果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公司不支付任何工资。


试用期员工离辞应按公司员工离职规定,填写《离职审批表》及《离职手续办理单》,业务方面诸如客户详细资料、货款等相关销售各项及公司公共财物须与接收人当面交接清楚,且接收人、部门负责人及监交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离职交接手续。


如果试用期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公司有权扣发其当月工资至其办理完手续,出现以下工作交接的情形,公司按规定可不支付任何工资;


(一)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工作交接不清;


(二)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未认真填写相关资料;


(三)试用期员工在交接时工作交接不全。


第二十一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由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 本制度自2021年12月01日起实施。


(四) 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相关制度终止;本制度实施之日前产生的相关行为,以原规定为准。


附件:


第五章 方正税务师薪酬福利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发展,强化薪酬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员工绩效改善,稳定员工关系,吸引、保留和激励有才干的员工,为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十二条 薪酬设计的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岗位薪酬的确定是在规范的岗位价值评价基础上建立的,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员工薪酬与员工的绩效表现、工作态度和能力相联系,能上能下,并确保薪酬调整的过程和原则保持公平性。


(二)外部竞争性原则


薪酬体系的设计和薪酬水平对外保持一定的竞争性,有利于吸引、稳定和发展人才,更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


(三)激励和约束性原则


薪酬管理的目的是要激励和约束员工,注重绩效表现,提高员工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绩效表现,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合法性原则


薪酬的设计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


(五)适应性原则


薪酬设计坚持与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相适应;员工薪酬的确定与岗位、工作能力和绩效表现相适应;薪酬策略与公司经济效益、支付能力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薪酬等级的确定

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城市级别等综合评估,公司薪酬等级共分5个级别,3大类别,25个薪级。


第二十四条 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加班工资和福利六个部分。公司总监及以上人员实行年薪制,以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一)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


工资构成:40%基础工资 60%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中50%属竞业限制补偿金;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配合、管理能力、其他综合因素等确定考核系数。


(二)补贴


1.司龄补贴


为体现员工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公司的贡献,司龄工资为150元/年,工龄满十年后每三年150元。


2.通讯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通讯补贴,具体方式以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3.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是指为员工上下班、外出市内办事的员工,减轻交通费支出,而建立的费用补贴,交通补贴为50元/月。


4.餐费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15元/工作日(实际出勤日为准)餐费补贴,按月核发;员工出差期间发放差旅补贴,同时不计餐补。


5.住宿补贴


公司为应届毕业不满一年的员工提供住宿,宿舍无床位时提供住宿补贴,住宿补贴500元/月,核发至毕业满一年为止。


(三)加班工资


因临时性紧急工作安排,本人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同意,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视为加班。


1.加班处理、加班费支付


(1)基层员工加班优先调休,确实无法调休或实际需要,可支付加班费;


(2)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加班仅安排调休,不予支付加班费。


2.加班费计算,每月按21.7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基础工资。




类别


计算公式




工作日


(基础工资/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


(基础工资/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


(基础工资/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300%




(四)其他薪酬


按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文件和协议规定可发放的收入。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

(一)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完成社保缴纳增员,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准。


(三)员工转正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公积金购买。


第二十六条 福利

(一)端午节、中秋节、春节节日福利。


(二)员工生日祝福。


(三)对公司员工结婚、生子、丧事(直系亲属)补贴。


(四)其他公司认为应当发放的福利。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

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无岗位奖励金。


第二十八条 薪酬的支付

员工薪酬按月发放,每月15日发放前一个月薪酬,遇双休日或假期,提前发放。因不可抗力或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九条 直接从薪酬中扣除款项

(一)员工薪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第三十条 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其他经手薪酬信息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保守员工薪酬信息,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人员。每位员工都有保守自己薪酬的义务,并签订保密协议,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薪档降2档,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方正税务师月度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目的

(一)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以正向激励为主,体现业绩和报酬对等的原则,拉开差距,奖优罚劣;


(四)通过绩效管理,发现员工自身优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各级管理者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有效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开发员工潜能。


第三十二条 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考核应让被考核者了解考核流程、方法、标准和结果,提高透明度,考核应客观公平地考察和评价被考核人员,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二)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管臆断和个人主观情绪因素的影响,尽量做到“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


(三)严格性原则: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考核程序及方法;


(四)正激励原则: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组织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注重绩效结果的应用,而不是单纯的奖罚;


(五)双向沟通原则:绩效指标的制定要做到上下沟通,考评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并同时与被考评者进行绩效沟通面谈,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之处,以便改正。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组织

(一)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用人部门共同推进;


(二)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在绩效考核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各级主管均有对下属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三)全体员工均有服从监督考核并提出建议、申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作权责

(一)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绩效考评工作的建设和推动部门,在公司最高管理者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协调和支持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其职能有:


1.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建立、修订和推动执行,


2.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3.负责各用人部门绩效考核标准的审核工作,并提出修订意见;


4.负责绩效管理思想的宣专、相关专业知识、工具的培训工作;


5.负责受理、调研、处理和反馈员工绩效考核申诉和异议;


6.负责对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与分析工作。


(二)用人部门


部门负责人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者,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本部门和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职责有:


1.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政策,制定并提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员工;


2.注重部门绩效沟通工作,做好直接下级绩效指标的分解、提取、制定工作;


3.在绩效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员工在实现绩效指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或资源支持;


4.负责本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改善,做好本部门有关考核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审核和总结分析工作;


6.负责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及解释工作。


第三十五条 考核周期

公司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两种。部门负责人实行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其它人员实行月度考核。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考核指月度绩效考核。


第三十六条 考核相关人员

考核相关人员由被考核人、考核人、审核人、批准人组成。


(一)被考核人即被考核的员工。


(二)考核人即员工的直接领导,一般指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


(三)审核人一般包括考核人的上级部门负责人、所长。


(四)批准人指所长。


第三十七条 绩效指标构成

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岗位性质、重要性的不同,设置不同项目构成;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赋予相应的权重。




管理级绩效考核项目构成




项目


工作业绩


管理能力


团队配合


创新项目参与




权重


40%


30%


20%


10%




员工级绩效考核项目构成




项目


工作业绩


工作态度


团队配合


其他综合项




权重


60%


20%


10%


10%




(一)工作业绩:工作的时效性、工作的品质、工作完成量等。考核评分标准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


(二)管理能力:在工作中计划与组织管理、团队业绩达成、判断决策能力、领导力等表现情况;


(三)团队配合: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协调合作、积极沟通、团队氛围营造、情绪管控等表现情况;


(四)创新项目参与:在平时的工作中提出一些创新型意见,在创新型项目工作中的执行力、责任心、参与程度及质量输出,团队内成员参与成果输出等表现情况;


(五)工作态度:在工作中的执行力、责任心、主动性、规范性等表现情况;


(六)其他综合项:在工作中或者日常相处中的学习能力、非本岗位工作承担、特殊贡献等表现情况。


第三十八条 制定员工绩效计划

(一)绩效计划制定的需遵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即由上级主管制订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需参照公司目标、部门目标层层分解到员工个人;


(二)各用人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部门目标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和下属员工充分沟通后,制定员工的绩效计划、评价标准;


(三)人力资源部提供统一的绩效考核表格模板,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审核,并在制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绩效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


第三十九条 绩效考核评分

(一)每月25日,管理层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


(二)次月1日,管理层将员工的绩效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四十条 绩效指标的修订

(一)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指标过高或过低,或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均可提出绩效指标修订意见;


(二)用人部门对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用人部门提报书面修订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长审批后生效;


(三)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所长审批生效。


第四十一条 绩效分析

(一)各部门需每季度一次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订改进计划;


(二)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公司整体的绩效考核运行和绩效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四十二条 考核反馈

绩效考核工作完成之后,人力资源部须对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工作业绩及其工作表现进行回顾、总结评估和沟通反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由员工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三条 绩效面谈

人力资源部对以下人员必须安排绩效面谈:


(一)绩效考核周期内绩效评定结果高于110分或低于80分的人员;


(二)本期绩效评定结果与上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差距较大的人员;


(三)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必须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保留纸质资料。


第四十四条 绩效申诉

(一)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以实名形式书面或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绩效申诉。


(二)绩效申诉处理:


1.收到员工绩效申诉后,人力资源部开展调查取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2.员工对处理结果不认同,须组织所长办公会进行绩效答辩并综合评议,以综合评议结果为准;


3.所长办公会综合评议结果视为最终结果。


(三)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数据真实性进行抽查,如果发现考核人在考核过程存在不公平行为或数据弄虚作假的,考核人月度绩效评分酌情扣减。


第四十五条 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工资发放的直接依据。员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额×绩效系数。




绩效得分


≥75分


≥60<75分


<60分




绩效系数


按成绩折算百分比


50%


0




第四十六条 培训发展

(一)月绩效得分低于60分者,需制订绩效改善计划,在下一个考核周期予以观察;


(二)连续3个月绩效分数高于90分者,可选拔进入人才梯队,予以培训深造的机会;


(三)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进行员工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员工自动离职或公司视情况调离岗位。


第四十七条 其它应用

(一)考核成绩在部门前10%的员工,自动获得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比候选人资格。

(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由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 本制度自2021年12月01日起实施。


(五)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相关制度终止;本制度实施之日前产生的相关行为,以原规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积分办法

参照员工日常积分计算办法表


第七章 方正税务师培训制度



第四十九条 培训宗旨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将培训的目标与企业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培训,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


(二)将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紧密结合,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内涵;


(三)实行全员培训,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


第五十条 培训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原则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原则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原则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第五十一条 培训的组织者

(一)员工培训工作在公司统一部署下由培训部管理、记录培训结果、完善培训档案。


(二)培训部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发展计划、业务目标、考核指标,拟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批准执行。


第五十二条 课件开发实施流程

(一)课件开发流程:课件开发内容需围绕培训目的及听课学员进行,课程内容大纲需在课程实施一个月前交由专业委员会就课程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课程PPT开发。


第五十三条 培训实施流程管理

(一)常规计划内培训:培训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采用线下或线上的方式指定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二)部门内组织的临时性培训: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培训安排,需在培训实施一周前与培训部进行报备,课件及考试内容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后,方可组织进行培训。


(三)其他培训:员工可依据培训项目排期安排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向培训部提出培训申请。


第五十四条 考勤流程管理

(一)确认参训名单中的学员应按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达培训场地参加培训。


(二)参训学员应在培训开始前进行签到,并以此作为培训考勤统计的依据。


(三)参训学员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应保持不迟到、不早退;若在参训过程中请假中断学习,则不能参与课程考核,需重新参加此项培训。


(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学员,需在培训开始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将请假事宜告知培训部备案。


(五)学员应按照线上学习平台任务完成课程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在任务期内不能完成学习任务,则需在课程任务结束三天前向培训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十五条 奖惩方式

培训部在每个月末,汇总学员参训情况:签到出勤情况,学员考试情况、学员课堂表现情况,并将情况汇总至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体现奖惩情况。


(一)奖励行为:


1.积极为企业各类人才培训培养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课程体系、课件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


3.学习态度认真,在培养项目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


4.认真对待各项目培训课程和培养项目,遵守纪律,勤奋学习


5.为企业培训课程充实内容,提供优质案例被采用


6.开发新型的教学模式、方法,实践运用良好


7.积极参加与科技公司进行的分享会/工作交流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按时参加培训并顺利完成考试的学员奖励积分2分


(二)惩罚行为:


1.培训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不认真学习,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宜


3.不服从培训老师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4.培训后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


5.未按时间完成线上任务且未及时向培训部进行报备


第五十六条 外派培训的定义

(一)外派培训是指为了提高我所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行业认知,保证我所业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由所长办公会指定或由个人进行申请并经过所长办公会审批,以员工培养为目的参加外出学习。


(二)外派培训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行业知名专家讲座,邀请我所并于本所经办业务紧密相关的;


2.确属经办业务需要,但本所、本行业无相关培训的;


3.本所师资需要更新知识,又无其他途径的;


4.对本所业务拓展意义重大的;


5.其他需要指派外出培训学习的。     


第五十七条 外派培训原则

(一)在公司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将不予安排外派培训(不包含内部讲师、课程开发人员)。


(二)外派培训时,应充分考虑外派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的岗位工作的相关性,优先保障公司高层、梯队人员、骨干员工、内部讲师、参加外派培训。


(三)公司未转正的新员工原则上不参加外派培训。


第五十八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职责

(一).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形象,在培训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并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应遵守公司的规范,注意保守商业机密。


(二)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资料(学员手册/录音/录像带等)交由培训部存档,培训部负责资料的保管及借阅手续的办理,以供内部员工学习。


3、培训结束后需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转训。


第五十九条 外派培训流程

(一)外派培训人员确定及费用、报名


1.外派人员由所长办公会根据课程内容设置、员工日常表现等综合因素,指派适合的员工参加外出培训学习。


2.费用:因培训支出的课程费用、考试费用、交通费用、当地食宿费用、其他费用都计入到培训费用中。


3.外派人员须在通知参训一周内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本次外派参训机会,所长办公会有权力指定其他员工参训。(《外派培训协议》详见附件1)


4.员工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后,由培训部进行外派培训报名,员工有义务提供个人资料配合培训部在报名截至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参加培训


1.参训人员须按时、全程参加培训,中途不得迟到、早退和更换人员。


2.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全程参加培训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参训人员需认真参加培训,若涉及考核取证的培训,需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培训资料备案


参训人员填写《员工外派培训总结表》,配合培训部对培训总结、内部转培训实施情况、是否取得证书、培训资料进行备案。(《员工外派培训总结表》详见附件2)


(四)完成转训


外出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两周内,组织实施进行转训,转训形式不限,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口、交流、讨论、讲授等方式。


第六十条 外派培训违约责任

(一)培训期间,员工如出现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公司即可中止其培训并调回,员工需全额承担此次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


(二)培训期间,员工如擅自脱离队伍或期满未返回,员工需全额承担此次培训所支出的去培训总费用及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如果员工参加培训后,未通过测试取得相应培训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培训证书提交培训部,员工需全额承担此次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


(四)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申请,则该员工需承担在本合同期内所有外派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法=培训总费用*[(合同服务期-实际服务期)/合同服务期]


合同服务期: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截止时间


实际服务期: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实际截止时间


(五)培训期间,若员工行为举止有损于公司形象,或故意、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员工除全额补偿公司参加培训所支出的培训总费用及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特殊情况: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如由于工作时间冲突,可由所内其他人员代为参加,若该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内训师选拔流程

(一)内训师甄选条件


1.已转正员工,且自身有意愿成为内训讲师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3.有一定的PPT制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甄选流程


1.员工可自愿报名或由部门领导推荐,并填写《内训师申请表》(见附件3《内训师申请表》)


2.培训部安排组织内训师评选会,通过“20分钟试讲”对内训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授课技巧。评估达到80分聘为公司内训师。(见附件4《内训师评选评估表》)


3.内训师一经评定,即享受授课奖励,具体见奖励办法。


第六十二条 具体奖励办法

(一)内训师所开发的课程必须经所内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奖励办法:积分奖励、开发课程奖励、授课课酬、年底评优奖励


1.积分奖励:授课人根据授课时长进行奖励:授课半天积2分,全天积4分


2.讲师课件开发奖励:


课件开发奖励金额,将从专业度、课件内容逻辑性、课件制作情况和配套试卷或考核办法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奖励金额将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进行发放,(具体评估办法见附件5)发放标准如下:




课件开发奖金发放标准




得分


奖励金额




80≤得分≤100


300




60≤得分<80


200




40≤得分<60


100




得分<40


无奖金




当课件开发评估得分低于40时,此课件不得作为讲授材料,需进行重新开发制作。


3.课酬奖励


培训课酬=基本课酬×课时数×难度系数×质量系数×职位系数


*基本课酬: 30元/小时(课时记录规则:按照实际授课时长进行计入)


*难度系数:首次讲授时为1.2,重复讲授时为1.0;


*质量系数:优秀1.5;良好1.2;合格0.9;不合格:0.5


*职位系数:所长副所长1.2;项目经理1.1;项目助理1.0


质量系数为学员对讲师的授课评价 (占30%) 学员训后测试情况(占50%) 培训/人资部/专业委员会对讲师授课的评价(占20%)(见附件6《培训效果评估表》)




质量系数


系数




90分以上


优秀1.5




80-90分


良好1.2




70-79分


合格0.9




70分以下


不合格0.5




(三)内训师可参加年度授课评优或课件开发评优工作,可获得相应的评优奖励。


(四)内训师会作为岗位晋升的必要条件


第六十三条 奖励发放办法

(一)课程要求:发放授课奖励的课程必须为培训部统一安排并经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非培训部组织的培训需要在培训实施前一周内在培训部进行登记并由专业委员会进行课件审核。


(二)奖励发放时间:发放时间为课程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由培训部负责统一申报,并随下月薪资进行发放(具体见附件7《内训师授课奖励发放汇总表》)


第六十四条 外部采买流程

(一)采买申请


外部采买按照采买内容的实施方式可分为采买线下集中授课或直接采买课程视频资源,各部门负责人按季度填写本部门外采培训课程申请,培训部统一汇总采买申请,按照培训需求方每门课程寻找至少三家符合培训需求方要求的培训供应商与讲师或课程视频,最终反馈至培训需求方,由该需求部门根据课程内容的匹配程度及价格进行确定,确定采买后由培训部进行进行采买付款流程。(《外采培训课程申请表》详见附件8)


(二)课程实施


培训部进行采买后并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线下集中授课及完成线上课程的上传工作。


(三)训后效果评估


课程过程中及课程结束后,参训对象需要对讲师授课内容进行严格评价,作为后续讲授选择的重要依据,以便建立公司外部培训讲师库。


(四)外采课程资料保存


外采课程及课程相关账号等所有相关材料均有培训部进行保存及后续管理。


第六十五条 外部采买课程选择条件及合同注意事项

(一)采买集中线下授课选择条件


1.供应商是否有自己专职讲师:建议选择有专职讲师的公司,课程的质量可以得到一定程的保证。


2.了解讲师:讲师背景与讲师授课风格


3.课程内容的匹配成都:了解培训课程大纲是否与公司需求课程相匹配


4.授课老师是否可提供讲义、允许录制授课视频


5.行业价格参考:


授课价格=讲师价格 差旅费、服务费 供应商利润。资深老师价格一天的费用在8000-10000左右,一般的老师在5000-6000左右,新入行的老师在2000-4000不等;差旅费一般包括讲师的往返交通费、助教的交通费、教材费等,距离远近不等。除去老师的费用与差旅费、教材费外,剩下的就是供应商的利润。所以可根据成本构成压低价格,进行价格谈判。


(二)合同注意实项:为了避免讲师未按照我方课程需求及讲义进行授课,需在合同中一定加上“必须按照双方商定的大纲与讲义授课,否则不付款或付款百分之几”之类的限制性条款。


(三)采买线上视频课程资源选择条件


1.了解讲师资历及过往授课经历


2.视频课程录制是否清晰,是否有配套PPT或文字资料


3.课程内容的匹配程度


4.外采课程授课方式尽量选择可保存课程影像资料的,以便其他学员进行后续的学习


附件文档


附件1:《外派培训服务协议》


附件2:《外派培训总结表》


附件3:《内训师报名表》


附件4:《内训师评选评估表》


附件5:《内训师课件开发评估表》


附件6:《培训效果评估表》


附件7:《内训师授课奖励发放汇总表》


附件8:《外采培训课程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第八章 方正税务师涉税服务项目执业许可办法(试行)



为评价业务项目执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确定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稳步推行业务项目执业许可制度,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总则

本办法所称业务项目执业许可证制度,是指评价本所业务人员、客户管理人员胜任涉税服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许可执行相应业务项目并确定办理业务项目角色的制度。


适用于本所业务人员、客户管理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学习、考取涉税服务项目执业许可证书。


涉税服务项目,是本所开发或引进的涉税服务项目,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并定期更新。


第六十七条 项目执业许可等级

每个涉税服务项目的执业许可证暂定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不同级别许可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分段确定级别。得分对应的执业许可证等级如下:


四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以理论知识考核及课程试讲得分作为评定标准,综合得分50分以上。


三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理论知识及试讲分数考核达标,并具备该项目实践经验,熟悉该项目全部流程,综合得分60分以上。


二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理论知识及试讲分数考核达标,并且具备该项目实践经验,熟悉该项目全部流程以外,承担内部培训师工作,独立实施一定频次的课程讲授工作,综合得分70分以上。


一级认定描述及得分要求:理论知识及试讲分数考核达标,并且具备该项目实践经验,熟悉该项目全部流程以外,承担内部培训师工作,独立实施一定频次的课程讲授工作,并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建树或专业成果,综合得分80分以上。


第六十八条 执业许可考核内容

根据不同项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理论知识考核


1、项目适用对象


理清本涉税服务项目适用于那些客户,如何从目标客户群体中确定本项目适用的客户群体,并能说明理由。


2、功能及作用


理解本项目能满足客户哪方面的需求,说明本项目对客户可以发挥的具体作用。


3、主要解决的问题及收益


主要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确定本项目能为客户创造的价值。要求了解本项目可以为客户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可以节约的支出或者减少的损失。


4、涉及的税收法规政策


全面掌握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税种基本规定、配套相关政策及征管措施。明确税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底层理论及税法规定的原则或者“底线”。


5、操作流程及处理方法、项目关键环节及解决方法


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发布的执业指引或者规范,熟练掌握本项目从接受委派到项目闭合经过的各个环节;


可以结合委托人实际,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服务目标及主要问题及处理方法,判断关键环节及关键环节的处理流程、所需资源及处理方法。


6、项目工作底稿等


理解本项目原有的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可以修订、完善或者编制辅助的工作底稿;可以完成工作底稿的信息采集、计算、验算等,并能将底稿内容清晰准确的反映给第三人。


7、服务成果


熟悉项目成果应包含的内容,呈现方式等,熟悉本项目报告、意见书、建议书的格式,熟悉工作成果的审批流程。


8、其他相关内容


是指本项目客户管理系统要求的其他事项或者具体项目中上述考核事项以外的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事项。


(二)课程试讲考核


根据申报项目,申报人准备20分钟试讲,由专业委员会进行评分,试讲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三)项目实践经验:项目实施经验越丰富,实施难度越高,担任的角色越重要,得分越高。


(四)内训及产品开发:针对内部培训开发的课程越专业,产品标准化程度越高,得分越高。


(五)专业成果:发表论文的等级越高,数量越多得分越高。


第六十九条 项目执业许可证考评频次


(一)所内现有人员:项目执业许可证考评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新员工:入职后即可进行申报


(三)三人以上申请启动相同项目执业许可考评的,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不受一年两次的限制。


第七十条 项目执业许可评定程序

执业许可证认定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根据所内现有涉税服务项目清单,选取需要申报考评的执业许可证项目,并申报接受考评。(申报内容及表样详见附件三)


(二)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并进行考试


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应涉税业务项目业务培训和考试,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还应结合实践经验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试成绩和实践经验考核结果评定得分,确定相应的执业许可证级别。


经考评,实际考评结果与申报不符,按照实际考核结果定级。对考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专业委员会提出复议一次,专业委员会应及时复议并给予答复或者调整。


(三)执业许可证级别晋升流程


项目执业许可级别晋升视同本项目执业许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定。


第七十一条 执业许可的年检及降级


获取的二级及以上涉税项目执业证书应参加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知识是否更新,是否经办了许可项目,经办项目单人的角色及职责履行等。


年检合格的,继续保留相应级别的执业许可;不合格的降低级别或者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评。


第七十二条 激励措施

持有执业许可证是承办相应涉税服务项目的必要条件,没有相应项目的执业许可证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承办相应的项目。


持有项目执业许可的数量和级别,还决定着个人的岗位晋升,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适用范围仅限于兰州总部。


最终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章 方正税务师企业形象

第七十四条 VI制度建立及应用管理细则

(一)VI制度建立细则


1.VI系统由品牌推广部全权策划并设计,包括企业名称、标识字、商标、标准色等,以及各类事务用品类、包装用品类、员工制服CI风格、媒体标志风格类、广告招牌类、室外指示类、其他用品类。


2.VI系统完成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只有公司有重大调整时由品牌推广部酌情修正。


(二)VI应用管理细则


1.企业的标志、图案、色彩、名称等各个视觉要素,都是标准化组合,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VI规范标准执行,决不允许做任何的权宜和变通,必须确保视觉形象的统一。


2.企业名称、标志和标准字,标准色和辅助色,广告规范版式,是企业特征、信誉、行为、理念综合形象的浓缩、象征。各分公司和门店在广告宣传、包装设计、指示系统、办公用品、标牌等方面都必须统一,以增强视觉冲击力,决不允许擅自变形,调整和改变颜色。


3.各分部涉及到 VI使用时,须从品牌推广部统取得资料,并由品牌推广部统一规范使用。


4.品牌推广部负责对公司的 VI使用进行培训,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


第七十五条 个人形象

(一) 礼仪


1. 应保持举止大方得体、合乎常规习惯与礼仪。


2.站姿与坐姿:在不同场合,要保持合适、得体的姿势,培养良好的习惯。


3.见面致意:公司内早上与同事见面建议互致“早上好”,平时相遇时点头微笑示意。


4. 握手:与客人握手时,双目应注视对方,身姿自然,不卑不亢,握手简短有力:应由年幼者或职级低者先向职级高或年纪长的握手:异性间如果女士先向男士伸手,男士方可回握,男士不宜先伸手。


5.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声敲门,得到允许再进,进门后如需关门请轻轻关上: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请勿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好机会,最好说一句“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之后简明扼要地的说一下要说的事


6. 递交物件时,宜注意尊重对方:如递文件,建议将文件正面朝上、文字正对对方:递笔、剪刀等,应注意尖的一端朝向自己


7. 办公室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避免在办公室争执、争吵:如遇到工作中需要讨论的问题,可以单独讨论(如单独在会客室),发表不同看法;也可按工作职权,由上一级领导作出最终决定


经过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被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遇到同事或客户时要礼让,不能抢行,不要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接听和拨打电话礼仪,电话交流作为公司对内、对外重要的交流方式,也是树立和体现公司形象和个人素质、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更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公司员工都应注意相关礼仪的培养,树立良好的意识,在与公司的客户等外部人员接触的所有环节中,努力营造公司规范、高效、友好、可信的形象。


8.在接听电话时,最好在电话铃响第二声或第三声的时候接起,以给对方最为适宜的心理准备时间,同时体现公司高效的办公效率。


9. 接听电话要主动报出自己的公司名称或部门名称,在接听时请说“你好,****”;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语速适中,态度亲切、温和、耐心,同时要简明扼要,体现公司的工作效率;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应及时告诉对方,请其重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简。


10. 接听公司外部人员打给公司其他同事的电话时,同样要耐心礼貌,可以在说过“请你稍等”之后以最快速度找到相关的同事或者将电话转到相关的部门;当同事不在时,应礼貌地请对方稍后再打,并主动表示可以帮助对方转达紧要的信息。


11. 帮助同事或领导接听和记录重要的业务电话等信息时,一定要注意记录准确;要礼貌地向对方重复及核实确认重要信息,并及时转告相关人员。


12. 当接听到不指名的电话,而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13.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请勿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如果确有重要或紧急的私人事情需要处理,注意节约时间,长话短说。


14. 在对外拨打工作所需电话时,注意使用礼貌用语;不论遇到何种情况,均应避免在电话中与对方发生争执或使用过激的语言,宜耐心、冷静、有修养的解决问题。


第七十六条 着装

为规范所内员工着装管理,规范员工着装行为,进一步树立方正税务师良好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装包括


(二)标志包括


1.试用期员工不列入着装范围,可根据工作需要穿着与工装颜色相近的服装。


2.员工退休后不再配发工装。


(三) 工装标准


工装和标志图案工艺标准、样卡、样服由方正税务师统一制定发放。


(四)供给标准


1.冬服:


2.春秋服:


3.夏服:


(五) 着装风纪


1.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的日常着装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着装计入绩效考核。


2.所内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着装风纪,周一到周四工作时间须着工装,周五除接待客户或参加所内活动需着工装外,可着便装。服装穿着要整洁适体,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保持良好的形象。


3. 所内员工着装要统一规范。服装必须成套穿着,不准工装、便服混穿,不准不同季节的工装混穿;鞋子颜色式样与衣服的搭配要协调。


4. 所内员工在公共场所要自觉维护方正税务师的形象和荣誉。着装执行公务时,不准吸烟、酗酒;不准勾肩搭背、嬉戏打闹。


5. 所内员工要爱护工装,不准任意拆改服装、不准赠送他人或变卖。


6. 为了着装整齐统一,可根据本地区气温变化情况,确定时间统一进行季节换装。


(六)着装管理


1. 工装款式、颜色、面料的确定由品牌推广部负责。


2. 《员工花名册》、《新入职员工名单》及《员工离职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3. 工装的量体,制作厂商的选用、发放和折旧回收由行政部负责。


4. 工装制作费用的核算、支付和折旧款的回收由财务部负责。


第七十七条 附则

本制度由品牌推广部负责解释




第十章 方正税务师行政后勤管理

第七十八条 差旅费报销办法

为保障出差人员工作、生活的需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定本办法。
(一)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二) 出差人员的路费实行凭车票、机票据实报销的办法;市内交通费按天计算,每天定额报销。具体标准由办公室根据出差地点分别确定。下列情形不报销市内交通补贴:
1.出差的目的是参加学习;
2.自带交通工具;
3.交通工具有客户提供或者接送的。
第四条 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限额内据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具体限额由总部行政部另行制定,并根据情况调整。
下列情形不报销住宿费:
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票据的;
2.一次性支付的费用中包含差旅费用的;
(三)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定额补助,具体标准由总部行政部根据不同地点确定并结合实际进行调整。下列情形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
1.伙食有客户或者单位接待安排的;
2.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包含伙食费的;
(四) 各部门、分部安排出差的,应由出差人根据出差要求编制出差费用预算,报财务人员审核,部门、分部负责人审批;预算金额超过2000元的,报经总部财务人员审核,所长审批。总部安排出差的,出差人根据安排的出差时间编制出差费用预算,报总部财务人员审核,经所长审批。
(五)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三天以内报销差旅费,报销金额在预算金额以内的,由费用预算审批人员审批报销,报销费用超过预算金额的由总部财务人员审核,所长审批。出差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得报销补助、补贴。
(六) 本办法由总部行政部负责解释。
(七) 本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差旅费支出规定及与本办法规定不同的,执行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

根据《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差旅费开支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出差住宿费、误餐、交通标准




城 市


地 区


误餐补助标准




一类


省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80.00




二类


省外其他城市


60.00




三类


省内各地区


60.00




四类


本市(县)郊区


40.00




住宿费为房间标准上限,因特殊情况超标需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二)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1、连续乘车超过5小时或在夜间乘车的标准为火车硬卧或软座,其他均为硬座。


2、在本市(县)郊区承办业务一般采取事务所车辆接送、乘坐公交车等,因特别事项需要打的、包车的需报请分部主任、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3、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需报请所长批准方可报销。


(三)其他标准


1、工作人员在本市办理业务,中午无法回家,且委托单位不接待的,中午误餐补助按照每人15元计发。


2、兰外人员因抽调参加兰州总部主办的会议或参加总部承办大型业务的,住宿、用餐由总部安排不再在所在分部报销住宿及误餐补助,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食宿的按照第一条三类标准执行在分部报销。


3、因总部抽调参加援助其他分部业务的人员按照第一条四类标准,住宿、用餐由分部安排不再在人员编制所在分部报销住宿及误餐补助。


(四)、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十条 方正税务师文件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为规范本所文件管理,统一报告文书格式及电子文档的存放,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基于工作需要以计算机为工具形成的对外报告文书、内部上下级管理文书,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①对客户的业务报告、函件、建议等文件;


②对行业主管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申请、请示、报告等文件;


③本所内部上下之间的通知、决定、请示、答复及本所内部相互之间的函件等文件;


④本所形成的其他与本所业务管理有关的文件。


第八十一条 客户报告文件

对客户的报告文件,纸张规格及页边距格式如下:


(一)纸张规格。设置为A4,打印文件用纸统一使用标准A4纸;


(二)页边距。设置为计算机默认值,即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页边距3.17CM、右页边距3.17CM;


(三)页眉、页角。除首页外页眉插文件名称和页次“第 页共 页”除首页外,页角插所徽、第一行为报告签发人、起草人姓名,第二行为本所名称、网址、电话,页角与正文之间划1磅线。


第八十二条 文头、文号的格式如下:

(一)文头。所有对外出具的报告、建议等文件,统一为“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及英文“Gansu Fang Zheng Professional tax agents co.,Ltd”。汉字为宋体初号,与页边空一行;英文为Times New Roman小二,英文与汉字上下对齐,与上一行为单倍行距。


(二)文号。文件编号办法如下:


1、鉴证业务类报告。总部出具的报告,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鉴字〔 〕号”,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鉴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2、代理业务类报告。总部出具的报告文书,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代字〔 〕号” 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代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3、咨询业务类报告。总部出具的报告文书,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咨字〔 〕号” 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咨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4、函件文书类。总部出具的,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函字〔 〕号” 如为分部出具的报告,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正税师 函字〔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第八十三条 正文字体格式

(一)文件标题。文件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


(二)主送单位。主送单位使用为宋体4号加粗。


(三)正文排版。正文字体为宋体4号字体。序号首先采用汉字数字,字体为黑体4号,其下一级使用括号内汉字,字体同正文,再下一级使用阿拉伯数字,再下一级使用括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页没有正文的,应注明“此页无正文”。正文行距1.5倍。


(四)尾页编排。


1、附件。附件与正文之间一般情况下空一格,只有一个附件的,格式为“附件 冒号 附件名称”;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附件的, “附件冒号”另起一行,按照正文里涉及附件及序号的顺序排列。


2、落款。落款包括事务所名称、注册税务师及业务助理和地址、报告时间构成。


(五)附件编排。附件为文字的,编排方法和正文相同,附件为表格的,应根据内容设置字号,字体统一为宋体,金额数字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同时使用千位分隔符。


第八十四条 对客户的主报告文件,应根据客户需要装订封面、封底,具体规定

(一)委托人需要4分报告的,至少装订2份;


(二)委托人需要4份以上的,至少装订3份;


(三)向委托人报送的非主要报告。如调账建议书、管理建议书、函件等可不装订;


(四)装订所用的材料由总部负责购买,封面、封底的式样由总部设计。


第八十五条 文件盖章前规定

文件盖章前,应由起草人所在业务组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然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重大业务的报告,还应报所长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审核传递方式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具体办法由总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所谓重大业务项目,是指涉及业务较为复杂、金额较大或者业务项目组第一次承办的业务,或者是部门负责人认为应报所长审核的业务项目。


第八十六条 报告文书打印规定

所报出的报告文书,应在打印前存放在指定文件夹,保存的文件名为“委托单位简称 报告名称 文号”。打印盖章时,应将报告及附件打包压缩转存档案管理人员计算机,审查文件审核环节是否完整,否则不得加盖印章。


第八十七条 行业行政文件报告

(一) 对行业主管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申请、请示、报告等文件,纸张规格、页边距要求与本办法第八十一条(一)、(二)相同。


页次。除首页外从第二页开始插入页次,格式为阿拉伯数字。


(二) 文头、文号的格式如下:


1.文头。所有对行政机关上报的报告、请示、申请等文件,统一使用套印的标准红头文件纸。


2.文号。总部上报的文件,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号”,如为分部上报的文件,加所在市的第一个字,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 〕号”,文号的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第八十八条 行文格式规定

文件标题使用黑体3号字,主送单位及正文使用宋体4号字加粗。正文内容使用宋体4号,行距为1.5倍。正文序号层级为第一级汉字、第二级为括号内汉字、第三级为阿拉帕数字、第四级为括号内阿拉伯数字。


第八十九条 相关格式规定

末页如无正文,应在左上角注明此页无正文,格式为括号内“此页无正文”;发文时间用汉字,位置在右下方,印章盖在日期的三分之一处。


第九十条 主题词、抄报、抄送等编排在末页的下方,具体要求

(一)主题词。主题词是文件标题的提炼,一般情况下由文件名称的主要词组加空格组成。编排方法是,主题词冒号主题词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下面划0.5磅横线。


(二)抄报单位。是指文件有必要向主送单位的上级单位报送的,要注明抄报单位,编排方法是,抄报单位冒号抄报单位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下面划0.5磅横线。


(三)抄送单位。是指文件有必要向主送单位的下级单位报送的,要注明抄送单位,编排方法是,抄送单位冒号抄送单位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下面划0.5磅横线。


(四)拟稿、校对、打印份数及签发人,编排在最下方,拟稿为文件起草单位,校对为起草人,打印份数为文件打印的份数,签发为文件的审核签发人。


第九十一条 文件起草完成后规定

文件起草人起草完成后,应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重要、重大事项的文件,应报所长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文件审核传递途径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具体办法由总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九十二条 文件打印盖章前规定

文件打印盖章前,应审核审批环节是否完整,同时应有盖章人登记发文登记簿,并由该文件起草人从计算机移存到诺明系统指定位置,否则不予盖章。年末按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归档。


第九十三条 本所内部文件规定

(一) 总则


1.本所内部文件,是指基于本所管理所需要的计算机形成的各种文件,包括通知、决定、请示、答复、函件以及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函件等文件。


2.本所内部文件统一无纸化传递,起草、传递、审核、送交等途径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电子信箱等,不得使用QQ传递文件。


3.内部文件的适用、起草规范、编排及格式要求如下:


(二)通知


通知适用于总部、各分部向其所属部本和单位及员工下发的各种工作通知。


1.文件名称由通知单位、通知事项构成,字体为黑体三号。


2.文号,如为总部下发的通知,文号为甘方税师通[ ]号,如为总部办公室下发,文号为甘方税师办通[ ]号,字体同上。


3.字体为宋体4号,序号编排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4.通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编写主题词、抄报抄送、拟稿、校对、签发等内容。


(三)决定


决定是指基于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需要制作的各种决定。


1.决定名称由作出单位决定事项等构成,字体为黑体三号。


2.总部下发的决定,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决字[ ]号”,分部对所属业务组或业务人员下发的决定,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决字[ ]号”,空格出为分部所在市的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4号,序号编排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4.通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编写主题词、抄报抄送、拟稿、校对、签发等内容。


(四)请示


请示是指总部向税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分部、所属各单位向总部请示问题所用的文书。


1.请示的标题由请示单位、请示问题构成,一般情况下,一事一个请示。


2.总部向税务师机关及行业主管单位的请示,文号为“甘方税师请[ ]号”,分部及所属各单位向总部的请示,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 请[ ]号”,空格为分部所在市的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4号。


(五)答复


答复是指总部对各分部、分部对员工所提出问题所作的书面答复。


1.答复的名称由答复单位、答复事项构成,为黑体3号字;


2.总部答复编号为“甘方税师复[ ]号”,分部答复格式为“甘方税师 复[ ]号”,空格为分部所在市的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四号;


4.答复需要其他分部执行的,应在正文后写明抄送对象。


(六)函件


是指本所与其他所之间本、所内部各部门、各分部之间非上述文书以外的文件。


1.函的名称由发函单位、函告事项构成;


2.总部下发的函,文号格式为“甘方税师函[ ]号”,分部起草的函格式为“甘方税师 函[ ]号”,空格为分部所在市第一个字。


 3.字体为宋体四号;


4.函需要其他分部执行的,应在正文后写明抄送对象。


第九十四条 相关规定

本办法第九十三条所述通知、决定、请示、答复、函等,起草人起草后,应逐级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最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含电子签名),然后按照办公自动化授权发到指定的位置。


第九十五条 附则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编排文件的,由审核人通知改正或者自行改正,审核人负责记录过失一次,审核人未审核发现的,下一审核环节通知其改正或者自行改正,记录上一环节审核人失误一次,复核人未复核发现的,最后一个审核环节可通知其改正或者自行改正,记录复核人过失一次,最后审核人未发现的,记录失误一次,造成不良后果的,计入当月绩效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扣发绩效工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审核、复核、最终审核文件的,印鉴管理人记录文件起草人失误一次,不得加盖印鉴,否则扣发当月技术职务工资;已报审核人审核,而审核人在8小时以内(特殊情况可视情况延长)不按时审核的,记过一次;造成不良后果的,计入当月绩效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扣发绩效工资;复核人接到应复核的文件,不按时复核的记过一次,造成不良后果的,计入当月绩效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扣发绩效工资并在所在部门书面检讨,通报批评。


(三)未按照本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的途径发送文件审核的,视为没有送到,同实记过一次,责令改正。


(四)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方正税务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第十二章 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 恪守诚信,本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相关证件真实有效,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的处分(即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 本人已阅读并承诺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员工手册》及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意并积极履行在公司内外部公开发布及更新的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一切损失、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三、 未经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外单位兼任或任职,或直接成为与竞争对手存在雇佣、合作等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关系,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四、 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不虚报报销费用,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其他活动。


五、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主张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申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公司不得在未经本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六、 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意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


七、 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证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八、 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本人保证按《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确认已交接完毕后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愿按公司规定接受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且公司有权不予离职结算。


 九、 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本人同意公司进行调岗、调薪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履行离职交接、清款事项。


十、 在离职后,不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未经允许不会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公司品牌和资源经营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 如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的,愿意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罚款、甚至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 


十二、在离职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由本人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公司将秘密信息复制到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本人无须将载体返还,公司也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十三、本承诺书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十四、本承诺书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承诺书为准。本承诺书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十五、本承诺书自本人入职签字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书解释权归公司。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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