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增值税相关政策的起征点是多少)

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规定梳理


1、根据国务院《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仅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国家税务总局《大众创业、成人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规定,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元至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元至500元;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特别提示:增值税的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即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