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昌都市结合实际,围绕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服务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同时,建立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昌都市在整合现有文化设施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组建文化兴趣小组,形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基层文化服务网络,让社区居民全面共享社区文化发展成果。
加强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昌都市不断健全完善乡(镇)、村(居)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活动。同时,加强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农家书屋和寺庙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此外,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实施“结对子、学文化”活动,建立完善城镇帮扶农牧区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
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昌都市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农牧民工、农牧区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展演和科技普及等,积极实施儿童书包捐赠项目、校园文化建设、组建残疾人文艺队、农牧民工文化建设等活动,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