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挣点外快,石家庄女子陈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出租了自己名下的6张银行卡,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共收到“劳务费”3800余元,其银行卡却帮电信诈骗分子“洗钱”712万余元。10月21日,陈某某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抓获归案。
经审讯,陈某某对其出借银行卡给郑某某(另案处理)作为“洗钱”账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某交代,她是在今年七八月份期间被朋友郑某某叫到了东二环附近的“公司”里帮忙打扫卫生,期间郑某某向她“借”卡,并承诺按照每天200元的标准支付“租金”。陈某某觉得这钱挣得轻松,遂到市区的多家银行办理了6张银行卡交由郑某某使用。因大额转账需要验证“人脸”,陈某某“配合”郑某某等人进行了多次“刷脸”操作。经民警初步核实,陈某某名下的4张银行卡涉案资金流水已达712万余元。截至案发,陈某某共收到了3800元报酬,尚有对方承诺的2000余元“租金”没有付清,双方因此闹掰。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裕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燕都融媒体 陈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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