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00/1.06)*0.06=5.66 万
附加税:5.66万*(7% 3% 2%)=0.68 万
企业所得税:假设没有费用支出,所得税查账征收(100万/1.06-0.68)*0.25=23.41万
股东分红税:(100万-23.41万-0.68万-5.66万)* 20%=14.05万
总税额高达43.8万
推荐采用以下两种节税方法,可以合理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第一种方法:
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省去了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税。
按行业利润10%核定,应纳税所得税额则是100万/1.06*10%=9.4万。
正常情况应缴纳增值税,(100万/1.06)*6%=5.66 万,
附加税为5.66万*(7% 3% 2%)=0.68万。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需要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9.4 万需要缴纳8000的税。总共只需缴纳7.14 万左右的税,实际节省37 万左右的税金。
第二种方法:
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新公司)
税收优惠园区对有限公司提供返税政策,返还率一般可以达到地方财政部分的70%至90%。
当月缴税,次月即可获得返税。
有节税需求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不受区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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