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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制电价(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 文件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要求,促进风、光等新能源的消纳,引导用户参与削峰填谷,提高电能使用效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我省销售侧试行峰谷分时电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电网公司10千伏配网线路精益化排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供图


都匀电力铁塔。省发展改革委供图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宣传,确保本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增量配电网企业落实本通知规定。


(二)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加强服务,及时安装、调试计量装置,按时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划分时段和价格水平。


(三)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试行两年。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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