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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代理记账公司多少钱一年(驻马店市恒久诺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因未服务在限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诺费用,法院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


居委会给四原告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显示,驻马店市生于1956年的焦玉平“无住房、无存款、每月退休工资仅留800元”,其还患有中度抑郁症,生活困难代理;刘国兰生于1944年,其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等,且因腰椎骨折等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张雅青患有足底筋膜炎、骨刺,且无住房、无存款、无经济来源;张新红亦无住房、无存款、每月仅有800元生活费,且患有腰椎间盘突出。


据张雅青少钱介绍,他们四人这些年皆有官司缠身,特别是她和母亲刘国兰、姐姐张新红除了民事官司缠身,还要应付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虽然无罪,但律师费用还没有付清,这些年折腾下来可以说多少已经是倾家荡产了。这次的三起诉讼,四人委托的律师是张新红在刑案中的辩护驻马店律师,但目前也没给律师代理费用。


经申请,驻马店中院同公司意四人缓交诉讼费至结案前。2021年3月,三起诉讼先后开庭审理。2021年8月18日,驻马店中院再次通公司知四人限期交纳诉讼费用。四人仍无力交纳,并再次申请缓交诉讼费用至执行阶段。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驻马店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一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就免交、减交、缓交明确规定了几种适用情形,如“残疾人无固驻马店市定生活来源的”等可以免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有限公司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等可以减交,“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等可以缓交。


上述这些情形在现实中显然难以囊括所有困难状记账况,因此该交纳办法还留了一个口子,免交、少钱减交、缓交适用情形还包括“确实需要免交、减少、缓交的其他情形。”张雅青认为,“我们母女三个是受害人,还服务有病残,我觉得符合办法中的‘其他情形’,我们先申请有限公司免交后又申请缓交,但法院不批。”


8月31日,驻马店中院针对张新红、刘国兰及张雅青、焦玉平诉荣亿公司的三记账起诉讼,分别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一年显示,恒久四人提出恒久申请缓交诉讼费用至案件执行阶段,但因代理申请无新的事实及理由和明确的法律依据证明多少四人申请的理由成立,法院不予准许。


裁定书显示,因四原告未在限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三起诺诉讼按四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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