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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限售流通股?限售股与流通股有何区别?

限售股权指有一定时间一定条件限制出售的股票。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同的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网友咨询:

限售股与流通股有何区别?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崔亚红律师解答:

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市场俗称为“大小非”。所谓“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所谓“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崔亚红律师补充: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崔亚红,女,汉族,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证,2016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2002年正式开始法律执业生涯,现为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崔亚红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婚姻家事、民事纠纷、金融、行政及传统法律事务,现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崔亚红律师总结:

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并上市的公司,于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规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段后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这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解除流通权利限制,构成了新股限售股。这类限售股目前已经占到全部限售股的大多数,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新股限售股出现。新股上市后,新股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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