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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会议费管理办法(《根据以下XX省XX厅严格控制会议费规定的通知》)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500


150


110


760


二类会议


400


150


100


650


三、四类会议


340


130


80


550




“四类会议”标准




一类会议


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会期: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2天。


人数: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


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各单位召开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2天。


人数: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三类会议


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2天。


人数: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


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人数: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会议在哪开?



●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


●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会议场所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怎么结算?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细节



●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参观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福建



这是“十八大”后,中央关于会议费管理规定的第二次修订。第一次修订是2013年9月完成,2014年起实施。在中央修订后,福建省也在2014年出台了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2014版的福建省直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二类会议


260


150


90


500


三类会议


200


130


70


400


四类会议


170


130


50


350


福建省的四类会议标准,是这样的:


一类会议


省党代会、省委全委会、省人代会、省政协全会、省纪委全委会。


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


人员: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纪委召开并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会;各民主党派全委会;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劳模表彰会、先代会(专项工作先进表彰大会)。


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人员: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三类会议


各单位召开的年度工作例会及其他全省性会议。


会期:不得超过1;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人员:参会人员不得超过200。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8%以内。


四类会议


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会期:不得超过1;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6%以内。


这次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台后,福建有可能按照中央的新要求,修订福建版规定。公务员朋友们,开会千万不能违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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