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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开垦费属于契税计税依据吗(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的区别)


土地出让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入账为:开发成本——土地。




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也就说,契税税率是在3-5%范围内浮动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比例




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 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对于我们大部分通过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康养项目来说,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契税税率(3-5%)


注:134号文中,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契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成交价格指的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纳税节点


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减征或免征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1.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2.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综上,在土地契税方面,即使是新建康养项目,大部分都是需要缴纳契税的,满足减免条件要求的可享受减免政策。缴税金额=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契税税率(3-5%)。其中契税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比例,成交价格存在两个不同的解读文件,具体还要看各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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