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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中介(云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网站)

通报


4月6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昆明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问题的网站通报》,决定对昆明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同中介恒鼎胜房屋经纪有限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开发进行通报批评。


近期市住建局结合群众投诉举代办报线索,对“远洋新干线”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调查,位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远洋新干线”项目采用委托销售的模式,由开发建设单位中介昆明滇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营销代理委托合同》与《渠代办道营销代理协议》,明确佣金所含内容、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通过对近期信访投诉件梳理和现场走访调查,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3家渠道公司:昆明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管理系统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同恒鼎胜房屋经纪有限公司。




经调查发现,这3家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违规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二是未按规定与服务对象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与开发云南建设单云南省位签订的委托销售代管理系统理合同;


三是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昆明善居电子商务有网站限公司工商房地产注册开发地址为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开发企业1幢B1楼B1408,经实地房地产走访,该地址未发现昆明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针对昆明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同恒鼎胜房屋经纪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资质费用、未按规定与服务对象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问题,市住建局决定将这3家机构的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昆明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筑牢从业底线,提高执业水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经纪行业违规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对违法违规的房云南省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净化房开发企业地产经纪行业行风,维云南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应仔细核对所交费用名称、公司账户名称、工商登记等信息,由经纪机构达成的交易要与经纪机构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并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对未公示的资质价格和存在疑问的收费内容应谨慎选择。若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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