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夫妻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印花税吗(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印花税可以免税吗)



问:


曾先生与李女士在2013年结婚。婚后二年,曾先生用家庭财产200万元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A公司,A公司当时实收资本400万元,曾先生占50%的股权。经过5年苦心经营,至2020年底,A公司的净资产达到了800万元。由于双方感情不合,曾先生和李女士在2020年底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认定曾先生的A公司的50%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50:50比例进行了分割,因此,要求工商机关划转A公司25%的股权给李女士。请问下:这种离婚股权分割,要交哪些税费呢?具体要交多少?谁来交?为什么呢?相关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呢?


答:


高级会计师柏林回答道:



1.先说普通交易原则。一般的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涉及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转让方需要就税务局认可的溢价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转让方和受让方如果签订了转让合同还需要按财产转让产权转移书上所载金额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个人所得税方面。你提问事项属于一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典型案例,这种分割行为属于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有别于普通股权转让。在税法中这种财产分割是具备无偿让渡股权的合理性的,当事双方不用缴纳个税。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3.印花税方面。由于法院判决书并非转让协议,不属于印花税科目的正列举范围,所以双方无须就该股权分割事宜缴纳印花税。


4.需要提醒的是,若李女士将此次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25%股权进行再次转让时,李女士会涉及个人所得税,该股权的原值以最初离婚前为取得该公司股权用家庭财产投入的200万元×离婚分割份额50%=100万元来确定。



5.再补充下,税法对于离婚财产是股权在进行离婚分割时没有明确个人所得税免征,以上个人认为免个税的建议是基于大部分地区税务局过往实务操作管理口径。另外,税法对离婚共同财产是房屋进行分割时免个人所得税有明确的文件可查阅国税发〔2009〕121号。对于共同财产是股权的,大部分地区税务局是比照这个房屋的征管口径来操作的,也就是免个税。


以上会计师答复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意见。


原创:共享会计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