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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行业广告费所得税扣除标准(医疗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1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指南》要求,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等情形予以重点打击。业内人士预计,相关监管政策将持续推进落地,促进医美行业规范化发展。


整治市场乱象


《指南》提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九种情形予以重点打击,包括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等。


6月以来,监管部门对医美乱象祭出组合拳。6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于6月至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等。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认为,整治以制造“容貌焦虑”为代表的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包括未经审批或备案、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恶意诱导、变相发布等行为,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美行业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这也是国家卫健委下半年联合开展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医美行业系统性整顿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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