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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氏家族教育基金(家族教育基金)


今存万历《辉县志》为补刻本


万历《辉县志》八卷,白口,单鱼尾,左右双边,半叶十行,行二十一字,小字双行同,仅河南省图书馆藏,为稀世孤本,2017年《河南历代方志集成》收录,影印行世。此书卷首、卷一及末卷皆有残缺。卷首原有万历八年(1580)四月四川按察使周镐序,已残,幸得清乾隆间重修《辉县志》时在卷首保留旧序,其中即有周序,曰:“是书初选,委文学李子棐、李子容庄,复请乡进士崔公守一兼总其务,邑绅郡守冀公、车驾郎王公复详校焉。阅旬月而告成,属予为之序。”[2]202《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总目》即著录为“明万历八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著录该志“修于万历八年”“有万历八年刻本”,又曰:“记事止于同年。”[3]16-46三目著录所据当即周序,但均不准确或不全面。


关于修纂时间,除上引周镐序所言“阅旬月告成”外,卷三《田赋志均徭银差》还收录了邑人王垽的一篇记文,文末有修志者附按曰:“是记也,为岁嘉靖己酉(二十八年,1549),今为万历戊寅(六年,1578),且三十年矣。”[4] 221即,该志纂修的准备工作或于万历六年就已经开始。前此一年,辉县知县聂良杞主持重修《百泉书院志》,重修于六年(1578)春完成,聂良杞及河南按察使舒化、卫辉知府暴孟奇等序而行之,得以开始着手重修《辉县志》①。[5]两志关系密切,《辉县志》周序即曾言:“(聂)侯五载阐谋精虑,恒以先劳自任,其凡所经画,悉具本志及《书院志》内为详。”[2] 202


关于该志版本,翻阅卷内,实多见万历八年之后的内容,以《官师志》为例,聂良杞之后即有继任者五人,最末为周职迁,万历二十三年(1595)任,其小传末还言及其“未几被论,士林惜之”,[4] 264儒学训导杨从东则为万历二十五(1597)年任。[4] 274这一点,提要撰者张万钧在《河南地方志提要》中业已指出,并定补氏为“后印本”,诚是,但在其后参撰《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时又改称“记事止于是年”,以是为非,令人费解。另外,《河南地方志提要》中还曾言:“据序云,修志时,已不得见嘉靖志,书之编纂无从参考,一切重新开张。”[1] 352实际上,周镐序中曾明言:“旧志作于嘉靖六年,暨今五十二载,疏略特甚,田自均丈后分为三等……此皆一邑重务,旧志所未载,而及今不及载焉,后将何考?兹志之修刻也,宁容己乎?” [2]202-203该条提要注称撰写时未能检阅原书,提要乃该书发现者张万钧据记忆所撰。今见万历志卷首仅残存周序,后志所收万历志旧序也仅有周序,无从考证其言,姑识于此。


由上可知,万历《辉县志》纂修于万历六至八年(1578-1580),今河南省图书馆藏孤本并非最初刻成时的印本,而是至少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以后的印本。其版本信息准确著录应为:明万历八年(1580)序刻、二十五年(1597)补刻印本。


所谓天启《辉县志》及其著录辨正


“天启”《辉县志》为残本,仅存卷五至八,北京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藏,亦为海内孤本。《国家图书馆藏地方志珍本丛刊》(2016)、《河南历代方志集成》(2017)先后收录,影印出版。笔者初阅即疑其为万历志,但两影印本著录及前者所撰提要皆言明王廷谏纂修,天启刻本,且《中国地方志综录》(1958)[6]、《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1985)[7]即已著录该志,所言均同。


又《河南地方志提要》著录“(明)天启间刊本胶卷”,提要较长,节之曰:


王廷谏纂修。廷谏,陕西华州人,举人,天启二年(1622)任辉县知县。此残本,亦系孤本,现存北京图书馆。其封面、首序、纂修姓氏、目录、后跋均已散佚,故纂修人与成书年代,均不详。据北京图书馆注明为:“明王廷谏修,明天启刻本,一册一函。”考之本书官师志最后一名知县为王廷谏;查后之康熙、乾隆志,序中均有明天启王廷谏曾纂修县志的记载,知北京图书馆所注纂者不谬。关于成书年代,据前所云,应是为天启间刊本,但细阅其内容,官师中“主簿”最后为明崇祯三年。另外此志中多有挖抹之处,显系崇祯间有增补。本志所存卷次目录为……人物志后附《名贤正派》记邵康节二十七代正裔。[1]352-353


其后的《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天启辉县志八卷”条云:


(明)王廷谏纂修。廷谏,陕西华州(今华县)举人,于天启二年(1622)至五年任辉县知县。是志已成残缺孤本,其篇目及全书字数均未详。现仅残存五至八卷,内容为官师、人物、选举及艺文四门十八目,残存部分约三万字,官师志中略有补版。艺文志中凡已收入当地名胜《百泉志》者,本书概不重录,人物志后附《名贤正派》,记邵雍二十七代正裔资料。是志纂修当在廷谏在任时。有天启间刻残本。(张万钧)[3]16-46


二提要所描述“天启志”部分卷内情形诚是,也注意到卷内有崇祯年间补板的内容,但疏误也不少,如:王廷谏,卷内实为“王庭谏”(各目皆误,国图影印提要注意到,但未改);《百泉志》实为《百泉书院志》,非名胜志;而《河南地方志提要》所言北图著录,不知何据。核《北京图书馆普通古籍总目》及《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1959年和1987年本,均未著录天启《辉县志》,而后者有“[万历]辉县志八卷”条,著录为:“明王廷谏续修,明万历八年刻万历天启崇祯增修本,一册,十行,行二十一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左右双边。存四卷,五至八。”[8] 640显然即上所言“天启”志,所定版本不同。


我们再查阅其他目录对该志的著录,与上引著录及提要相符者有之,唯《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有“[万历]辉县志八卷”条,注曰:“明聂良杞、崔守一纂修,明王庭谏续修,明万历刻天启增修本。存四卷,五至八。”[9]《善目》稿本此条则注:“明聂良杞、崔守一纂修,明王庭谏续修,明万历八年刻崇祯增修本,十行二十一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左右双边。存四卷,五至八。”[10]二者不同,稿本所录行款信息在《善目》中不予保存,为该目通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善目》还改动了稿本“崇祯增修本”的版本著录。


至此,我们看到,在《辉县志》的纂修者和版本信息两个关键问题上,以上各目著录均存在冲突。《北图善目》(1987)、《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及稿本与上引诸方志目录著录的主要区别在于,三目认为该志为万历《辉县志》的续修本,而非天启年间刻本,故三目均著录此志为王庭(《北图善目》误作“廷”)谏 “续修”本,而非“纂修”本。以下我们分别辨析之。


从提要观之,以上诸方志目录定该志为“天启”志的证据大约有二:一是卷内《官师志》最后一名知县为王廷谏,二是后志序文的记载。前者或出于补刻,不足为据,主要即在于后者。我们取其后几种《辉县志》核之,除顺治志今或已不存外,康熙、乾隆、道光志(光绪补刻本)皆记载旧志情况。康熙志修志知县滑彬所撰《辉县志序》略言:“志始于嘉靖之六年,修于本朝之顺治十六年。”[11]7乾隆志修志知县文兆奭在《志序》中说:“且志创始于前明嘉靖,万历间一修之,国朝顺治十六年又修之,至康熙庚午,滑令彬纂修而后,迄今六十有余年。” [2]214卷首另有《旧志纂修姓氏》,列嘉靖戊子、万历庚辰、顺治己亥、康熙庚午四志纂修姓字及衔名。[2]217道光志修志知县周际华在志序中除增述乾隆间知县文氏修志事,所言亦同,卷末《志原》也仅增补乾隆志序及纂修者姓字。[12]12-13,384-385三志均未提及天启间有修志之事,也未发现有王廷谏修志的记载,知上引提要所言“序中家族均有明天启王廷谏曾纂修县志的记载”不实,以上各目著录不足据。


但是这仍未能尽释人惑,既然天启年间修志之事无据,那么《北图善目》(1987)、《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及稿本所言“王廷(庭)谏续修”是否可以成立呢?如上引提要所言,王庭谏任辉县知县在天启二年至五年(1622-1625),而今所见该志《官师志》著录了晚至崇祯三年(1630)四月上任的主簿贺嘉猷,并言其“升山东青州府益都县县丞”,晚于王庭谏卸任。[13]更重要的是,《官师志》中王庭谏名下小注,其字为墨钉(见下引)。如该志为其所纂,必不当如此。显然,这些增修不可能在王庭谏任内。所以,就以上几种目录著录的版本信息来看,《北图善目》所言“明万历八年刻万历天启崇祯增修本”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稿本所言“明万历八年刻崇祯增修本”最近其实,唯将该志隶于“王廷(庭)谏”仍不正确。


至于致误的原因,万历年间确有名“王廷谏”者,字信卿,号青浦,河南项城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历任内黄县、滑县知县等,任内曾主持修纂了万历《内黄县志》、万历《滑乘补》等志书。[14]而此“天启”《辉县志》所载最末任知县为“王庭谏”,字正卿,号莲井,陕西华州人,明万历乙卯(四十三年,1615)举人,三赴会试不第,天启二年(1622)授辉县知县,其后历任东城兵马指挥、户部主事。[15]二人名字、时代、宦地均颇相近,且“王廷谏”曾修内黄、滑县等志,甚至道光《辉县志》中就已将“王庭谏”误刻为“王廷谏”。疑《北图善目》著录该志时未审,混而为一,遂将该志隶于“王廷谏”名下。《中国古籍善目书目》编纂时予以修正,但未意识到也不当隶于“王庭谏”名下,最终成书时又误改所著录版本“崇祯增修本”为“天启增修本”,或即为迁就所著录之续修者。


另外,20世纪20至40年代纂修的《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稿本)》著录《辉县志》稿本(按即孙用正增修康熙本)、乾隆刻本及光绪重刊道光本三种,三志之提要皆记载辉县旧志历次纂修情况,万历“再修”后接顺治“三修”,不及天启。[16]三则提要后被辑入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所编《河南地方志提要》,辑录时文字略有改动,稿本、乾隆志提要均增加“三修(于)天启间知县王廷谏”一句,顺治改为“四修”,其后依次改,道光志提要则未改。[17]而同时的《河南地方志综录》径将“天启辉县志”单列一目。[18]其后,河南学者张万钧等梳理各市旧志,新乡地区列“天启辉县志八卷,王廷谏纂,天启间刻本”之目。[19]《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河南地方志提要》(1990)、《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等各目以及《国家图书馆藏地方志珍本丛刊》(有提要)、《河南历代方志集成》等遂相沿而误,“王廷谏”所修之“天启”《辉县志》也就诞生了。


崇祯印本《辉县志》的递修与改刻


以上我们教育从目录书著录的角度辨析了今存万历、“天启”《辉县志》实际上应当分别是万历《辉县志》在万历、崇祯年间的增补印本。两志绝大部分页面版式、字体均同,今取二书卷五至八详加比勘,详细情况如下: ②


3.1 崇祯本在万历本基础上的补刻


据上文已知,今存万历志本身即为补刻本,这些补刻大部分在崇祯本中仍可见。崇祯本的补刻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原留墨钉处补刻,二是补板。


卷五《官师志》第4b至5叶,历官“知县”之末,万历年间已经补刻,万历本第4b叶末三行、第5a叶前三行有墨钉(页263-264)。崇祯本第4b叶左第三行仍为墨钉,末两行予以补刻,第5a叶右两行部分补刻,并在原留空板处续补至知县“王庭谏,字■■,陕西华州人,举人,天启二年任。”后有墨钉两行(页365)。两次补刻字体略异于原刻,字距不一。


第6b叶,历官“主簿”之末,万历本续补至“万历十七年任”的张自为,“任”字下空一小字,此空及下全行、后两行皆墨钉,崇祯本留“任”字下一小字墨钉,其余予以补刻至下半叶,所收者最末为贺嘉猷,崇祯三年四月任。


第8至11叶“典史”“教谕”“训导”等目皆可见崇祯本在万历本墨钉或空板处的补刻。值得注意的是,崇祯本还多“又九”页,实际上是因为万历本“教谕”刻至“万历二十四年任”的陈鸿猷,仅余不足一行的墨钉,难以容纳需要补刻的内容,只好溢出一叶。


同样情况的还有卷六。该卷为《人物志》,分乡贤、寓贤、隐逸、孝行、列女、仙释六目。除列女外,各目人物均无增加,所以各叶墨钉、空版家族,两本皆同。惟第10叶“列女”万历本剩余左半叶空版,崇祯本刻满,又溢出“又十”叶(页308,378),且最末之李氏小传字体颇异,似非出于一手或同次补刻。卷末还新增了《名贤正派》一叶,记邵雍补氏二十七代正裔承祀和受旌表之事。因为此叶是在卷末增刻,接续前末11叶为第12叶,故卷末标识“辉县志卷之六终”两次出现。


卷七《选举志》崇祯本较之万历本增“恩选”一目,增刻新板,为“又二”叶(页381),“岁贡”目第5b叶万历本空版处补充至“天启元年”的都雍穆(页320,382),第7叶“恩封”目也新增两行(页323,383),字体异于前行,在卷终标识之后又增“又七”叶。


3.2 “天启”本对万历本的改刻


改刻主要原因也有两种:一是原留墨钉处不足刻,故铲掉部分文字移刻或重刻,二是原补刻过于随意,铲除重刻。


卷六第6a页邵雍传末行,万历本小字双行“赠秘书省著作郎赐谥曰康节先生咸淳元年诏从祀孔子庙庭”,占上半行,右行多一字,下半行空白(页299)。崇祯本小字双行“谥曰康节先生咸淳元年诏从祀设奉祀生员一名邵承祖典其祀”,占下半行,其中“谥”“设”皆半字,上半行空白(页376上,见附图1)。按崇祯本空白或因原书贴条或书板嵌条断裂后残失,核康熙《辉县志》,知完整的双行应为“于洛城寝舍后奉勅谥曰康节先生咸淳元年诏从祀孔子庙庭明崇祯间设奉祀生员一名邵承祖典其祀”,[10] 113行二十一字,前接传文“熙宁十年卒”(页375)。可以看到,此处改刻,即为补入崇祯间邵承祖承祀之事。承祖为辉县庠生,即前述增板《名贤正派》叶所载崇祯元年邵雍二十七代正裔四人之一,两处当为同时补入者。在补刻时,原板仅余空行半行,不足刻,故只好将此行全铲,传文删去邵雍赠秘书著作基金郎一句,才得以完成。


卷七第2叶为《选举志》“科目”目之末,万历本右半叶为该目下最后张、李、杜、郭、冀、崔六人,每人预留大字二十字之空,未刻全者留墨钉。此当是因补刻时其人仍未致仕或还未授官。最末为万历庚辰(八年1580)科进士崔斗瞻。左半叶为“寓籍附”郑、李两人(页313-314)。崇祯本前两人未补刻,墨钉边缘形状全同,后四人皆有补刻。郭氏补“任陕西伏羌县知县致仕”,原留墨钉处未用完,未补刻部分墨钉边缘形状也与万历本同。崔斗瞻一条则铲除重刻,乃因崔氏之前的冀守谦宦历较长,原留墨钉处不足刻。崔氏之后,在原空板处继续补吕、王、李、王、吕五人,后三人在下半叶,每人占一行,名下仍留墨钉以待补刻,与上述万历本反映的情形大致相同(页380)。


卷七第6b叶。万历本下半叶墨钉满纸,字体也不规整,末行“冯盛世”一条字体更是随意,且科第小字也刻为单行,或为再次补刻的内容(页322)。崇祯本除末两行外,其余字体、墨钉皆同。所不同者,左二行在原空白处补板,增刻“王梦冲”一条,末行“冯盛世”条则铲除重刻,或因原补刻太过随意之故(页383)。


3.3 刷印问题


除了内容续补外,我们还发现有些差异是因为刷印教育问题造成的,如卷七第2b叶,万历本左叶末原有“寓籍附”两行,其末基金不成句,也不与下页相接,或为原刻疏漏(页314)。而崇祯本则无此两行,从书页留存的墨刷痕迹看,此页左侧在刷印时未予刷墨,甚至影响到该页补刻诸条,吕休名下的科第信息明显有缺字,且正好位于墨刷痕迹的边缘处(页380,见附图2)。至于为何不予刷墨,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刻意为之,避开这两行疏误,二是这两行在崇祯年间补修时已被铲掉,三是刷印者漏刷。从墨刷痕迹分辨,铲掉的可能性更大。


综上,我们可以认定所谓“天启”《辉县志》确系万历志,且为前述万历补刻本的再次补刻本,补刻内容最晚者至崇祯年间,并且存在改刻,故本志准确的纂者及版本信息当为:明聂良杞修,崔守一等纂,明万历八年(1580)序刻,万历至崇祯年间递修本。


结语


上文我们从辨析今存孤本万历及“天启”《辉县志》的性质出发,揭示两书实为万历《辉县志》先后两种补刻本,指出今存各类方志、古籍善本目录的著录均存在问题,考察了两种修补印本之间的递修关系。最后,我们即此对万历《辉县志》的价值及相关问题略作申述。


从内容上看,万历志对嘉靖志的章节做了大量调整,文字也大大加详。虽然后志对万历志志目设置多有调整,内容也多有续补,但除非有特殊情况,万历志传文基本为后志所承,是《辉县志》版本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以上文提及的《邵雍传》为例,嘉靖志中邵雍小传仅数句,万历志补充成篇,确定了传文基本格局,其后各志《邵雍传》传文前大半篇皆同,而传末一段则在崇祯本补修后一直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康熙志修纂时将万历志崇祯补修本所增《名贤正派》一文删去,节其文在本传后增补曰:“世世相继,其二十七代正裔有述祖、承祖、缵祖、接统,述祖之子养敬、养大、养志、养豫……载在宪纲。”[10]113乾隆志此段继续修改,主要是删节康熙志关于崇祯时邵氏后人奉祀记载的繁文,并将崇祯本剜改续补时删除的“赠秘书省著作郎”一句重新补入。[2] 475道光志则在乾隆志基础上再次节略之。[11]194


结合前文所阐明的问题,可以看到,万历《辉县志》从万历八年初次刻成开始,至清顺治年间再次重修,八十年间经历了至少两次修补,留下了内容不同的两个印本。两次小型修补处于万历、顺治两次重修之间,层层叠加,也是《辉县志》纂修过程中的一环。这一特点,在方志类文献上可能更加突出,值得我们在整理、利用此类文献时继续加以关注和探讨。


注 释


①按聂氏所修万历《百泉书院志》今也有存世,卷內多见聂氏识语,但未见聂序,或为残本。参见:赵所生、薛正兴主编:《中国历代书院志》第6册,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07-139页。


②按两书均见《河南历代方志集成新乡卷》第20册,以下引用仅于文中括注页码,不出注,为避免相混,注原书页码用“叶”,《集成》页码用“页”。又按万历本卷八《艺文志》第17叶之后残,仅存23b叶,《河南历代方志集成》影印时将之错置于17a和17b叶之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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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史亚夫等编.河南地方志综录[M]//河南省地方史资料丛编之一,1981:28.


李博,武汉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献学与明清学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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