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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


为确保划得稳、接得住、服务佳,此次划转的四个项目不改变现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单位缴费负担,平移现行核定费额的征收模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人防等部门的合作,持续优化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推行“非接触式”缴费服务,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切实方便缴费人缴费。


会议现场,贵州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交接并签字确定。至此,从2021年开始,贵州共有17项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征收,这为贵州深化税费征管改革,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缴体制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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