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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商标注册第20类(20类商标可以经营什么)

肖像商标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汇。所谓肖像商标,其实很简单,就是以图形、图像形式存在的以肖像申请的商标。生活中有很多常见的商品就是用的商标,比如老干妈、王守义以及肯德基等。







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关于肖像商标的相关内容,聊一聊注册肖像商标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商标法中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区别商品,包括文字、图形、字母、立体符号、色彩组合、声音等,上述任何一项均可注册为商标。肖像通常是以图像和图形的形式存在,并受图形商标保护。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肖像商标有很多,比。如上述内容中提到的陶碧华老干妈、肯德基爷爷等。这些商标的辨识度相对更高,给人带来亲切感和安全感,同时也能够缩短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




虽然肖像商标好处多多,但有一点我们要清楚,并不是所有的肖像画都能够拿来注册商标的,比如老子图。2012年1月,张某申请注册老子图像的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3类的“烧酒”等商品上。时隔四年后,2016年12月,牡丹江白酒公司向商评委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作出裁定,认为张某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为纯图形商标,消费者容易将该商标与老子形象相对应,因此,注册在“开胃酒、烧酒”等商品上的老子图像商标,有损于宗教感情,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不良影响之情形,商评委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那么,我们在申请肖像商标时应符合哪些要求呢?


1、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2、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声明书。




3、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5、肖像权丧失者,应附肖像处理证明书。该证明文件应包括作为商标的申请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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