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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意大利公司注册(意大利公司注册代办)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鼎胜新材”)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0533号《关于对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监管工作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题目1


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通过自身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年发生额为5.25亿元,2021年1-3月发生额为3.80亿元。截至年报,鼎胜集团及其控制的相关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款项。公司因此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请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占用方式与期限;(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失效原因,以及公司后续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


回复:


一、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占用方式与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或“控股股东”)出于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等需要,形成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的情形。控股股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公司通过预付设备款或者预付原材料款方式签发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并逐步背书,最终由鼎胜集团签收并托收,形成资金占用;(2)公司为鼎胜集团垫付工程款,以电汇形式支付给其供应商,形成资金占用;(3)公司通过支付供应商原材料款项最终流向鼎胜集团,形成资金占用。


2020年,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相关公司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发生额52,535.00万元,2020年收回57,535.00万元,2020年末占用余额为6,858.36万元(含利息1,858.36万元),2020年度最高占用余额为33,535.00万元,最低占用余额为5,000.00万元。2021年1-3月新增占用发生额38,000.00万元。控股股东对公司占用的资金主要系滚动占用。


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相关占用的资金本金及利息均已收回。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失效原因,以及公司后续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


(一)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失效原因


公司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收付审批、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在上述资金占用过程中,公司未履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流程、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的内部控制失效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缺乏规范意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所致。


(二)整改措施


1、偿还占用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已经深刻认识到相关资金占用行为的错误和后果,截至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日,控股股东鼎胜集团已全部归还占用资金并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利息2,314.81万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2、组织内外部培训,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


4月19日,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持续督导机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天健”)一起组织对公司相关人员开展了关于公司规范治理(资金占用)的内部专项培训,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公司董事长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案例教训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学习。


同时,公司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设立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财务总监、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杜绝资金占用的发生;


(2)制定《资金支付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公司各项资金支付,由业务部门提请,经由部门负责人、资金部管理人员审核,报公司经理层审批执行。通过明确审批权责,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资金流水、审批权限等检查工作做了总结;


(4)强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其他一切违法违规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3、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知情权


就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经在《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公告》中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明细表,核查了资金占用事项及后续归还情况相关的记账凭证、利息计算明细及银行回单等;


2、取得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票据台账、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明细账,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3、取得并核查了资金占用主体的银行对账单,与资金占用及款项归还明细进行匹配;


4、访谈了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了解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后续归还情况等;


5、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银行借款明细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核查相应借款的担保情况,核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的担保情形;


6、取得上市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并向银行发函询证,核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形;


7、督促上市公司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8、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培训,获取关于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通过自身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52,535.00万元,2020年期末占用余额为6,858.36万元(含利息1,858.36万元)。2021年1-3月,因鼎胜集团滚动资金需求,新增占用38,000.00万元。截至2020年年报披露之日,鼎胜集团及其控制的相关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上述2020年末占用款项5,000万元及2021年新增占用38,000.00万元,并按4.35%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累计利息2,314.81万元;


2、上市公司已针对资金占用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占用再次发生。


题目2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4.27亿元,同比增长10.59%,主营业务成本为113.74代办亿元,同比增长13.27%,归母净利润为-1499.43万元,同比减少3.2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3269.03万元,同比减少1.61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8.38%,同比减少2.26个百分点。请补充披露:(1)列示原材料铝锭价格在各季度的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采购销售模式、分季度财务数据,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与毛利率的影响;(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与财务数据,说明公司营收、成本与毛利率的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保持一致,若否请说明原因;(3)结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变化等因素量化说明扣非后净利润降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列示原材料铝锭价格在各季度的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采购销售模式、分季度财务数据,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与毛利率的影响


(一)2020年度铝锭价格在各季度的波动情况及营业成本、毛利率


注:为保持数据可比性,营业成本已将为履行合同发生的运输费剔除。


(二)在公司当前采购销售模式下,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与铝锭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和铝液,产品销售价格采用行业通用的定价方式:“铝锭价 加工费”,公司产品售价通常以发货/订单/结算前一定时间的长江、上海或伦敦等市场现货或期货铝锭价格作为参考确定铝锭价格均价加上加工费确定销售价格。镇江公司的采购周期通常在10天左右,生产周期通常在1个月左右,销售周期通常在1个月左右,因此公司存在2个月左右的经营周期。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周期,导致产品售价中的铝锭价格与产品成本中的铝锭价格存在时间性差异,若铝锭价格持续单边上涨,则公司产品售价中铝锭价格高于产品成本中的铝锭价格,有利于公司毛利率水平的提升,反之,若铝锭价格持续单边下跌,则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


2020年度公司分季度毛利率变动率为-8.38%、13.83%和6.21%,与分季度铝锭价变动趋势-2.23%、12.62%和7.73%基本一致。


(三)营业成本


2020年度各季度,公司营业成本变动率分别为17.11%、8.82%和1.54%,与按照铝锭价乘以销量模拟测算的营业成本分季度变动率22.02%、11.30%和5.86%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与财务数据,说明公司营收、成本与毛利率的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保持一致,若否请说明原因


2020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收、成本与毛利率的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常铝股份和东阳光涉及行业较多,选取其中铝加工产业的数据进行分析。


注2:2020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除东阳光外,均将为履行合同发生的运输费在营业成本中列示,因此东阳光的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趋势不一致。


如上所示,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变动基本一致。


三、结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变化等因素量化说明扣非后净利润降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降幅较大的原因


单位:万元


2020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1,736.33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数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1,769.60万元,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99.43万元降幅较大,具备合理性。2020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及大额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的原因具体如下:


[注]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正数为收益,负数为损失,下同)3,669.49万元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68.58万元、商品期货合约平仓损失-5,480.21万元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3.01万元,合计-2,382.31万元


(二)2020年及2019年公司非经营性损益明细


2020年和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769.60万元和18,094.77万元。其中,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2019年下降较多系2019年度公司收购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剩余50%股权时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收益15,372.58万元所致。


2020年及201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期较上期增加1,114.96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注2]本期较上期减少3,287.16万元主要系本期铝锭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商品期货平仓损益亏损较大所致;


[注3]本期较上期减少1,412.87万元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损失1,313.09万元所致。


(三)2020年和201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各个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为了两期数据的可比性,该表中已将2020年营业成本中的为履行合同发生的运输费27,925.35万元在销售费用中列示。


(四)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本期净利润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


1、新冠疫情导致公司部分子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


2019年底公司为整合产业链,形成上下游协同效应,公司收购联晟新材剩余50%股权,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国内人员流动、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限制,联晟新材2020年产能利用率未及预期,净利润为-11,475.47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汇率波动影响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下降,影响了公司外销收入,同时也给公司造成了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


单位:万元


如上所示,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7,566.84万元,扣除合并联晟新材增加的利息支出8,293.25万元,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系汇兑损益较上期增加8,034.21万元,主要系2020年6月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大幅增加。2020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趋势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复核公司分季度财务报表,分析公司的经营变动情况的合理性;


2、通过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进而对比分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毛利率的合理性;


3、获取报告各期原材料采购明细表,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进行统计,并将变公司注册动趋势与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2019年、2020年汇率、铝价波动情况,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分析汇率、铝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通过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铝锭价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2、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3、公司扣非后净利润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导致公司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未达预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导致的汇兑损失增加等因素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题目3


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2020年度商品期货合约平仓损失为5480.21万元。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风险敞口等,说明本年度套期保值的具体执行情况与会计处理情况;(2)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现货经营是否匹配,是否能够有效对冲产品售价与采购成本风险;(3)结合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及其有效性,说明公司是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4)说明除开展套期保值外,是否存在其他期货投资交易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结合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风险敞口等,说明本年度套期保值的具体执行情况与会计处理情况


(一)公司本年度套期保值的具体执行情况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产品销售价格采用行业通用的定价方式:“铝锭价 加工费”,公司产品售价通常以发货/订单/结算前3天-30天左右的长江现货铝锭价格、上海期货铝锭价格或伦敦现货铝锭价格作为参考确定铝锭价格均价加上加工费确定销售价格。公司的采购周期通常在10天以内,生产周期通常在1个月以内,销售周期通常在1个月以内,因此公司存在2个月左右的经营周期。


因此,在此期间,公司产品售价随铝锭价格的波动而呈现一定的波动性,采购成本也因铝锭价格的波动而波动,随之带来采购端和销售端的铝锭价格波动风险,为规避此类风险,公司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


2、具体业务模式


(1)当公司预测铝锭价格下跌可能性较大时,为规避出售时的产品售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公司采取先通过在期货市场开仓(卖单),待存货实现交货销售时再平仓的方式对在手存货进行套期保值。因公司售价系按照发货/订单/结算前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以内)的铝锭价格加上加工费确定售价,而公司存在2个月左右的经营周期,在经营周期与售价确定时点如铝锭价格下降,将导致公司售价对应的铝锭价基础低于采购的铝锭价,导致损失,比如公司组织订单生产采购时结算的铝锭价1.4万/吨,销售时结算的铝锭价下跌至1.3万元/吨,则公司损失了0.1万元/吨,但若在采购时点于期货市场上开仓卖单(1.4万/吨),在交货时平仓(1.3万元/吨),在期货上赚取收益0.1万元/吨,从而有效对冲了因铝锭下跌带来的售价下降风险。


(2)当公司接到确定销售价格的订单,且预测铝锭价格上涨可能性较大时,为规避公司订立销售合同时与后续实际采购时带来的铝锭采购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风险,公司采取先通过在期货市场开仓(买单),待实现采购时再平仓的方式对在手订单进行套期保值。比如公司在订立合同时铝锭价格为1.4万/吨,实际组织生产进行采购时结算的铝锭价格上涨为1.5万/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上涨了0.1万元/吨,但若在接到订单时点于期货市场上开仓买单(1.4万/吨),在采购铝锭时平仓(1.5万元/吨),在期货上赚取收益0.1万元/吨,从而有效对冲了因铝锭上涨带来的采购风险。


3、风险敞口情况


公司开展期货业务系公司内部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根据日常经营过程中铝锭价格走势预测情况,并结合销售业务或采购业务对期货开、平仓进行决策操作,一般在公司预测铝锭价格波动加剧期间会采取套期策略,以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开仓110,925.00吨,同期公司外购铝制品数量为672,871.88吨,公司对外销售铝制品数量为728,805.26吨,公司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小于生产经营规模。2020年度,公司期货套期业务有关情况如下:


(二)会计处理情况


2020年度,由于在执行套期业务过程中,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未能一一对应,无法验证套期有效性,因此套期关系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公司对于已交割的期货合约产品的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未交割的期货合约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现货经营是否匹配,是否能够有效对冲产品售价与采购成本风险


(一)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小于公司现货经营规模


数据来源:Wind


如上所示,2020年度铝锭价呈先下降后上升的大幅波动情况。公司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赚取稳定加工费。公司注册公司2020年度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开仓110,925.00吨,同期公司外购铝制品数量为672,871.88吨,公司对外销售铝制品数量为728,805.26吨,公司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小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产品售价与采购成本风险


根据公司期货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对冲产品售价与采购成本风险,但由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业务规模远小于现货经营规模,故存在风险敞口。


三、结合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及其有效性,说明公司是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一)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期货交易管理、完善套期保值制度,公司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6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成立了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作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的主要规定如下:1、进行期货业务只能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2、进行期货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3、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划需求总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4、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5、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二)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决策汇报机制


公司的期货业务由期货工作小组管理,公司总经理任期货工作小组组长,主持日常期货业务管理工作。期货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办公室、 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工作人员。


公司每月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前,应由期货工作小组制定具体交易方案,确定交易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等,并对当月交易效果进行预估,报经公司期货工作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方案报告,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工作小组组长签署,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交易员每日核对交易成交单、期货资金帐户交易保证金和清算准备金余额和交易头寸,防止出现透支开仓,或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的情况发生。


公司期货交易业务实行每月内部报告制度。期货工作小组应制作期货交易业务月报表,及时向期货工作小组组长分别报告当月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情况等。


综上,公司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并明确了相关岗位职责和决策汇报机制,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四、说明除开展套期保值外,是否存在其他期货投资交易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不存在除上述套期业务外的其他期货投资交易。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期货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查阅相关套期制度和业务管理流程资料;


3、获得公司开立交易账户的各期货公司的全年期货业务数据资料,核实账目出金、入金、平仓收益、手续费、保证金余额,可用资金余额与期货公司流水是否一致,并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进行了测试评价;


4、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了解期货执行情况;


5、向开立交易账户的各期货公司发送函证,核查本期末持仓合约情况、保证金余额及可用资产余额等信息,证实期货交易及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根据合约情况计算其期末持仓合约的浮盈浮亏金额是否准确;


6、抽样测试2020年12月31日前后重要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会计记录,确定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益的情况;


7、复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充分适当的披露。


通过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针对套期业务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对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小于公司现货经营规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因铝锭价波动导致的产品售价与采购成本风险;


4、公司不存在其他期货投资交易。


题目4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44亿元,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01亿元,账面价值15.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42%,近年来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请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应收账款集中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客户资质,分析说明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客户占款;(2)结合应收账款的平均账龄变化情况、相关客户资信状况、还款意愿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应收账款集中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客户资质,分析说明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客户占款


(一)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的合理性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23%,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备合理性,主要理由如下:


1、业务模式、信用政策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和买断式经销模式相结合的模式,上述两种销售模式中,公司根据对客户信用风险水平的评估,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信用期,其中:


对空调箔等大客户,信用期主要为票到30天左右;国内其他客户主要为30-60天不等的信用期;国外客户主要为60-90天不等的信用期。总体上公司客户的平均信用期为40-50天左右。


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4.28亿元,则第四季度单月的平均营业收入为11.43亿元,按照公司客户的平均信用期测算(假设一个月为30天),则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应在15.24亿元-19.05亿元(40-45天销售对应的应收款),与公司2020年末实际应收账款余额(16.44亿元)之间较为吻合。因此,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整体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相匹配。


同时,公司最近三年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均未发生显著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2、应收账款集中度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集中度不足10%,整体应收账款分散程度较高,该等应收账款分布特征与公司前述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保持了良好的一致性,具体如下:


(1)公司产品种类丰富,下游客户多且分散,且绝大多数客户均存在信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分散程度较高;


(2)公司主要客户以大型空调箔客户为主,如上所述,该等客户信用期短于公司客户平均信用期,进一步加剧了公司应收账款整体的分散程度。


同时,由于应收账款分散程度较高,应收账款变动与单一客户收入的变动关联度较小,与整体营业收入的变化保持了良好的一致性,2018年-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为14%左右,与公司客户的平均信用期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3、客户资质情况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协会出具的证明,2020年,公司铝箔材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和国内市场占有率均为第一,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空调制造商、食品、药品、包装、动力电池等行业客户,均为各个行业内的知名厂商,信誉良好,具体如下:


(1)公司空调箔产销量全球领先,覆盖国内外一线空调生产企业,国内客户包括美的集团、格力集团、海信集团、海尔集团等,国外客户包括日本大金集团、LG集团等;


(2)公司电池箔客户涵盖了国内主要的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厂商,具体包括宁德时代(300750.SZ)、比亚迪(002594.SZ)、国轩高科(002074.SZ)等;


(3)公司的单、双零箔产品覆盖了国内外食品饮料、烟草等消费领域的知名厂商,如Winpak Heat Seal Inc.(上市公司,加拿大知名的包装材料制造商)、Saudi Factory For Aluminium Foil Containers(中东地区规模最大的铝箔容器生产企业之一)、首航高科(002665.SZ)、双良节能(600481.SH)等。


因此,公司整体客户资质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相对较小。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2020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知:


(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2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2)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显著小于常铝股份及东阳光,体现了公司较为良好的应收账款控制能力。


(二)是否存在关联方客户占款


经核查,公司除与原董事卢春泉担任董事的公司存在销售业务导致期末存在少量的应收款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关联方以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情形。


2020年末,公司关联方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客户通过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主要理由如下:


1、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新能源”)、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均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其关联关系源于公司原董事卢春泉在上述企业中担任董事;


2、银隆新能源为国内知名的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其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已经于北京、天津、成都等全国130多个城市运营;1盟固利是世界上率先实现大容量锰系锂离子电池规模化生产与市场化应用的动力电池企业,搭载盟固利动力电池产品的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已经覆盖除港澳台之外的全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2因此,银隆新能源及盟固利均为新能源行业知名企业,规模较大,资质优良,且其对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较小(合计约180万元),因此上述两家关联方通过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资金的可能性较小;


1数据来源:银隆新能源官方网站。


2数据来源:盟固力官方网站。


3、银隆新能源为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池生产企业,盟固利为锂电池生产企业,公司向其销售新能源电池箔并形成应收账款具备合理性;


4、银隆新能源、盟固利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均为1年以内,且与公司向其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公司给予其的信用政策相匹配。


综上,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客户通过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结合应收账款的平均账龄变化情况、相关客户资信状况、还款意愿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主要理由如下:


(一)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占比超过95%,整体账龄情况未发生显著变化,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相关客户的资信状况及还款意愿


公司主要客户的资信状况良好,除少数客户因其自身经营情况导致付款存在困难外,公司不存在大额应收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三)期后回款情况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6.44亿元,截止2021年5月末已回款15.58亿元,期后回款比例近95%,少部分应收账款未回款主要系:1、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等客户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形,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公司已经在2020年末已经对上述客户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2、公司与江苏澳伦特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开封市博凯印务有限公司存在诉讼事项,法院已经判决上述客户支付公司相关款项,但该等客户无可执行财产或拒不付款,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公司已经在2020年末已经对上述客户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3、部分海外客户受到疫情影响,回款周期有所延长,但该等客户资质良好,回款意愿较强,后续回款风险较小。


综上,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少部分未回款金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坏账计提比例与坏账损失金额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注:常铝股份的计提比例为铝加工行业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东阳光的计提比例为非医药制造行业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如上所示:


(1)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常铝股份、宏创控股、明泰铝业等公司,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较为谨慎。


2、2020年,公司坏账损失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显著低于坏账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各期应收账款账龄未发意大利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资信良好,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1、复核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明细表;


2、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查看了相关销售合同,了解公司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


3、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常铝股份、东阳光、宏创控股、明泰铝业定期报告;


4、取得公司客户清单,了解相关客户的业务规模及资质情况;


5、取得银隆新能源、盟固利相关合同、出库单、发货单、运单、签收单、发票、回款凭证的业务单据;


6、取得期后各客户的回款明细。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水平与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相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2、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低、客户资质优良,整体坏账风险较低;


3、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向相关关联方客户销售金额相匹配,不存在关联方以应收账款占款之意大利情形;


4、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且未发生重大变化,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题目5


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45亿。本年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87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为22.70%,其中支付保证金共计28.47亿元,同比增长61.53%。请补充披露:(1)保证金款项的具体构成,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变动、公司经营政策以及行业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相对弱势的原因,并说明近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的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3)分析公司目前现金流量状况对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健康。


回复:


一、保证金款项的具体构成,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0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保证金金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保证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其他保证金主要为期货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等。2020年度,公司支付保证金较2019年增加较多,主要系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规模增加所致。


2020年,票据贴现利率较2019年进一步降低,且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0年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6个月)平均为2.60%,而2019年平均为2.93%,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票据贴现利率较低的情形下,更多地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进行贴现以获取日常营运资金。由于应收票据贴现规模增加,导致公司可背书用于支付采购款的应收票据规模减少,因此,为满足公司日常货款支付需求,公司增加了应付票据开立规模,从而导致公司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规模增加。


此外,2020年,公司业务规模较2019年总体有所增长,公司因业务需要增加了信用证开具规模,导致2020年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规模较2019年也有所增加。


二、结合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变动、公司经营政策以及行业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相对弱势的原因,并说明近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的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729.65万元、-63,649.23万元和-74,478.93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相对弱势,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一方面系由于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缓解产能不足状况,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将部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另一方面系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加,为满足业务需要,公司增加了存货库存规模所致;此外,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导致公司外销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在结汇时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一)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节约财务成本,公司将部分销售活动中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固定资产购置款,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相应减少。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固定资产购置款的金额分别为2.70亿元、3.62亿元及3.41亿元,由此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相应减少。


(二)存货规模增加导致2019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


如前所述,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为满足快速业务增长需要,公司相应增加了存货库存规模,2019年末及2020年末存货金额分别为21.07亿元和25.03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4.64亿元和3.96亿元。公司存货规模的增加亦导致2019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金额有所减少。


(三)人民币升值导致2020年外币应收账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


2020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约为31%,公司外销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美元应收账款结汇所能产生的现金流入具有较大影响。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整体呈升值趋势,2020年初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6.9614,2020年末则为6.5249,受此影响,2020年公司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应收账款减少金额约为2.30亿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减少未产生现金流入,亦导致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有所减少。


如前所述,近年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逐年下降,一方面系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及产能不足背景下公司在固定资产购置时票据背书规模增加及存货库存规模增加所致,另一方面系汇率波动对公司外币应收账款现金流入影响所致。


2018年、2019年、2020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18年至2020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且不同年度间波动亦较大。


三、分析公司目前现金流量状况对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健康


近年来,公司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购置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分别为3.37亿元、4.49亿元、3.30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将部分经营活动取得的应收票据以背书转让方式支付了部分长期资产购置款,由此导致近年来公司负债规模逐年增加。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41%,流动比率为1.08,代办速动比率为0.69,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但总体来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收款情况正常且银行等渠道融资正常,现金流量状况不会对偿债能力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一)公司行业龙头地位显著、客户资质优良、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且收入增长趋势良好


公司系铝箔行业龙头企业,系全年最大的空调箔企业之一,亦是国内最大的新能源电池箔供应商之一,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多为格力、美的、海信、海尔、LG、宁德时代、比亚迪、松下等知名厂商,客户信誉良好、资质优良。


近年来,公司经营形势良好,2018年、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2.91亿元、112.36亿元和124.27亿元,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且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坏账率极低。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1年以内的款项占比均超过97%,占比较高。


良好的收入增长趋势及销售回款情况将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随着前期主要扩产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已有所缓解,后续资本性开支较小


近年来,公司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增加自身产能布局。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设,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已有所缓解,2020年产能利用率已从2019年的107.95%降至82.92%。未来,公司将视自身资金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资本性开支预计将逐步减少。


截至2020年末,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其他主要扩产项目建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随着部分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其项目效益也将逐步释放,有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提升及整体现金流情况的改善。


(三)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可使用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信情况良好,累计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96.76亿元,已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59.71亿元,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37.05亿元。公司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可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综上,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公司偿债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未来将采取以下措施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健康:


1、积极拓展业务机会,提高收入规模,进一步巩固自身空调箔、新能源电池箔领域的龙头地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加强供应链管理,合理规划库存规模,减少存货对营运资金的占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3、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额度及客户信用期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回款。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2019年、2020年支付的保证金金额明细,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支付保证金的具体内容并分析变动原因;


2、查询2019年、2020年票据贴现利率变动情况;


3、分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弱势且近年来逐年下滑的原因,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的变动情况,统计公司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金额明细,查询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分析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4、获取公司收入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情况表,核查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分析公司销售回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5、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公司近年及未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银行授信情况及对保障经营活动现金流正常拟采取的措施情况。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支付保证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2020年公司支付保证金增加系因公司自身业镇江务需要所致,具有合理性;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相对弱势且近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存货规模增加、人民币升值导致2020年外币应收账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


3、公司目前现金流量状况不会对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题目6


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55亿元,带息债务约6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37.4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91亿元,长期借款15.61亿元,应付债券10.74亿元,资产负债率71.41%,报告期内利息支出2.96亿元,侵蚀利润。请补充披露:(1)结合自身业务模式、资产建设情况等,分析说明带息债务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生产经营、项目投资与筹资计划等,说明债务偿还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偿债风险;(3)公司后续拟保持良好负债水平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结合自身业务模式、资产建设情况等,分析说明带息债务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带息负债余额较高,一方面系公司营收规模仍保持逐年增长趋势,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以2020年为例,公司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约为35-40亿元;另一方面系近年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导致相关资金支出较多,进一步加大了公司资金缺口,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增加了带息负债规模。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铝板带箔产品合计销量分别为56.45万吨、64.74万吨、72.88万吨,呈逐年快速上涨趋势,营收规模也逐年增加,导致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也逐年增加。


与此同时,近年来公司产能利用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产能不足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时,逆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也对公司外销收入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为缓解产能不足状况,促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降低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公司近年来分别于泰国、意大利新建生产基地,同时也在内蒙古、镇江等地陆续建设部分扩产项目,导致公司长期资产购置资金需求较大。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支出金额分别为6.07亿元、8.18亿元、6.71亿元。


为缓解项目资金需求,公司为部分项目向银行申请了专项项目贷款,如年产20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中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3亿元,截止2020年末,贷款余额为1.74亿元;泰国鼎亨铝箔生产线项目公司亦向银行申请了项目贷款,截止2020年末项目贷款余额1.93亿元。除专项项目贷款外,公司上述产能扩建项目主要依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缺口,为此,公司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规模,以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二、结合生产经营、项目投资与筹资计划等,说明债务偿还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一)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1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绝大部分均可通过正常续贷周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可通过正常的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


(二)债务偿还的具体安排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收逐年增长,且销售回款质量较高,可为公司债务偿还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系铝箔行业龙头企业,系全球最大的空调箔企业之一,亦是国内最大的新能源电池箔供应商之一,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多为格力、美的、海信、海尔、LG、宁德时代、比亚迪、松下等知名厂商,客户信誉良好、资质优良。


良好的收入增长趋势及稳定的销售回款为公司周转贷款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2、公司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可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临时资金周转需求


截止2020年末,公司银行融资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目前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各项有息负债均可正常履约偿还,历史上亦未发生借款违约等情形,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稳定且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融资渠道。如上表所示,目前公司银行授信充足、融资渠道畅通,可以满足公司紧急情况下的临时资金周转需求。


3、随着前期主要扩产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已有所缓解,后续资本性开支较小


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设,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已有所缓解,2020年产能利用率已从2019年的107.95%降至82.92%。未来,公司将视自身资金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资本性开支预计将逐步减少。


同时,随着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始逐步进入投资回报期,也有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及未来现金流情况的改善。未来,公司将根据自己资金情况,结合年度到期债务、必要开支等资金需求规划年度现金流及收支安排,通过增收节支、严控投资节奏、调整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运营能力、建立良好银企关系等方式,努力实现现金流及收支平衡,有效提升偿债能力。


截至目前,公司偿债风险较低。


三、公司后续拟保持良好负债水平的具体措施


公司计划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保持良好的负债水平,具体如下:


1、提升经营业绩、加快周转效率。公司将专注主业,积极提升经营业绩。同时,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也相应增加,公司将通过加快存货周转、缩短应收账款账期等方式,加速现金回笼,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减少对资金的占用,降低银行负债。


2、严格控制投资节奏。公司将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对项目投资做更为细致、合理的规划,控制投资节奏,降低公司资金需求。


3、调整负债结构。公司将努力通过自身经营现金流偿还银行借款,降低资产负债率,调整债务结构,减少短期偿债压力。


1、访谈公司财务总监,核查公司近年来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经营规模增长情况,分析公司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原因;


2、获取公司有息负债明细,了解未来债务到期偿还时间,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未来债务偿还的具体安排、公司未来的项目投资计划等,结合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3、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公司后续拟保持良好负债水平的具体措施。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目前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系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较多且自身经营规持续增长导致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等情况所致,具有合理性;


2、公司已针对未来债务到期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务偿还计划且计划通过多种方式保持良好负债水平,公司目前偿债风险较低。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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