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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境外(高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近年来研发,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昨天举行的第二场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透露了一组数据:去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2%,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4%,我国国家创新指高企数全球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至第12位。


建立科创基础研究支点


“‘从0到1’的原始创新成为跳出‘存量博弈’的关键支点。”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表示,我国基础研究环境不断优化,高水平的原创成境外果不断涌现,但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需求相比,仍存在投入强度、投入结构、评价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他建议,探索制订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给予加强优惠,如将基础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200%,或按比例直接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


应当聚焦的领域也须尽早明确。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科委主任张全建议,在“无人区”及早部署研究,建立颠覆性技术项目发现、遴选、资助机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脑科学以及空天技术等领域重点发力,建立技术长板、争取自主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霞则关注基础研究加计成果的保护。她认为,法律应当保障创造者享有成果带来的效益,不然会挫伤创造者的积极性,进而影响社会创新活力,阻碍科技进步与发展。“在激励和保障创新方面,商业秘密拥有专利制度不能比拟的作用,建议对商业秘密保护进行专项立法。”


近年来,上海科创发展的战略重点逐步向基础研究靠拢。去年10月,上海首推“基础研究特区”,以5年为资助周期,赋予特区科研人员充分自主权,允许自由选题、自行组织科研、自主使用经费,激励潜心研究,减少各类申报所占据的时间精力。陈鸣波希望基础研究特区得到更多支持,尤其是充分发挥上海的战略优势,实施有助于集聚全球人才的特殊政策,为国家大力引进海外一流领军人才、深化科研体制创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在更高层次做出更大贡献。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


原始创新形成后,应用性转化——即把科研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这一环节,亦亟须打通。


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堵点在哪?“科技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科技成果的成熟度不足。”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周桐宇提出,应加大政府政策的引导力度,尤其关注在研发和市场这两端中起桥梁作用的科创研发载体的作用。此外,还应强化市场经济观念。“高校、科研机构可以建立或推举出专门部门或人员,与科创载体之间进行沟通。受益企业也要将实际市场效果第一时间反馈给科研院校。明确市场供需关系,能有效调整研究方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当下的科技终端产品往往集多领域研究成果于一身,需求驱动的多加计条创新链未形成协同之势,也影响成果转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钱锋建议,坚持多学科交叉融合,打通基础研究到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创新链条;建设国家级技术共享与转移平台,加快科技资源流动和科技成果转化。


协同同样应体现在区域之间。客观来看,不同区域存在资源禀赋的差异,各类企业存在发展需求的不同。周桐宇表示,鼓励不同区域的科创园区结合自身定位研发和优势协同发展,有助于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共享长期经济收益。张全建议,费用提升企业在重大科技任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推动战略科技力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发动机扣除。


不少代表委员还提出,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产品,往往会遇到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空缺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林认为,完善的标准体系能促成多方的协同创新,使创新资源得到最合理分配、最充分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以集成电路材料举例:该领域国家标准缺失,国产材料替代进口材料必须经过下游芯片厂商的严格测试和反复验证。出于安全性和成本考虑,芯片厂商多采用美国SEMI标准作为产品认证标准。“构建完整的评价企业所得税体系,形成行业甚至国家标准,有利于为国产材料替代提供市场准入规范。”


破除人才体制机制痛点


无论是“从0到1”的基础研究突破,还是“从1到100”的产业落地铺开,人才都是科技创新的根本动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让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


“随着国家在科技教育等领域投入持续加大,本土创新人才的质量规模持续攀升,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在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副校长陈义汉看来,聚集和培养人才,新型研发机构的境外作用不可小觑。


以浦东新区为例,目前已率先探索一批以“承接国家战略、满足上海亟需、集聚顶尖人才”为核心使命,符合创新规律、提升创新效能、满足创新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了一支“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新力量。


陈义汉建议,以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为载体,鼓励和引导上海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到浦东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进一步激活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并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制度机制。


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建设,离不开人才培养高企体系的支撑。代表委员们认为,改革人才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打破“条条框框”,为科创人才“放权解扣除绑”,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是破题的关键。


在钱锋看来,当前,人才培养与实际需求仍有脱节,建议实施市场化用人机制和人才“共享模式”。针对当前存在的衡量和评价各类学科和科研人“一刀切”的现象,陈鸣波建议,充分赋予评价自主权,构建以创新能力、企业所得税质费用量、实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机构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


“如何客观评价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产生的贡献,缺乏统一权威的政策指引。”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学院副院长曹阿民建议,进一步完善出台配套政策,更好体现以实际知识创造贡献为激励分配依据的政策导向,调动各类科研人员参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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