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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工商管理局网站(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工商局)


2017年4月19日,苏州市相城区警方在无锡市一网站处微商团队办公现场控制负责人颜未来、颜丙瑞两兄弟,查扣大量未及销售的“网红产品”——“善春堂”工商牌痔疮抑菌液等系列产品。如今办公楼大门紧锁。


被指“假药”的部分产品。


被指“假药”的部分产品。


检方以涉“生产、销售假药罪”起诉


尽管有内部严格规定,不以“卖药”名义销售产品,销售人员在微信聊天中,也从不涉及“药”、“支付宝”、“银行卡”等字眼,在邮寄产品时,往州市往不会填写明确的发货地址。不过,在苏州当地检方工商管理看来,颜未来兄弟的销售行为,并不是常见的“微商代理销售”,而相是涉嫌销售假药。


2017年7月25工商管理日,颜未来等10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市相城区检察城区院获悉,因“案情重大、复杂”,案件曾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2018年2月15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对包括颜未来兄弟在内的(10人涉案人员提起公诉苏。


案件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颜未来和颜丙瑞两人于2016年至2017年4月期间,在无药品生产、销售资质的情况下,租赁无锡市一处写字楼作为销售、办公地点,租赁苏州及无锡两处场所作为贴牌、发货仓库,并招聘相关人员,采用购买原料、贴牌、代加工等方式生产“鼻净通中药鼻炎液”、“善春堂牌根必治痔疮精油”、“善春堂牌濞舒适精油”、“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通过网络推送进行宣传,并使用微信联系网站、快递寄送的方式进行销售。


相城检方审查认定,颜苏州市未来一案涉及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656.25万元。此外,警方查获尚未销售的上述产品,价值758.6万元。“经苏州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认定,上述四种产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2018年5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出具《追加起诉决定书》,将州市警方查获的“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等总价值256.4万元产品,追加为涉案产品,并指控其以“非药品冒相充药品进行销售”。


对于检方的起诉意见,颜未来家属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不工商一样的观点。赵冉称,在整个过程中,颜未来所扮演的仅仅是销售角色,并非生产商,除此之外,其以微商渠道销售的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并非假冒。


新工商局京报记者获得的警方材料显示,颜未来案发后,相城警方对多家供货商负责人进行问询。当被问及)与颜未来的联系过程及合江苏省作模式时,上述生产厂家均表示,是颜未来通过阿里巴巴企业平台主动联系合作,采购其生产的相关产品后,再以“善春堂江苏省”名义贴牌,发货至苏州、无锡。


颜未来家属提出,颜未来所售产品,是具有资质的消毒产品或保健食品,并非药物,因此不应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起诉)。


药监部门的新工商局挑战


颜未来一案,对于药监部门是一种新挑战。苏州市药监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本案所涉及情形较为特殊。在实际执法中,所谓“假药”通常指对某一具体的药品进行假冒,而颜未来则是自创品牌的贴牌销售,“以往来说,‘假药’是相对性概念,有‘真药’,才有仿冒的‘假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00条规定,“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对此,颜未来的辩护律师曾泽东提出,依据上述定义,颜未来销售的并不是“药品”,而是管理局“消毒用品”。此外,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非药品涉及药品宣传等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对“消字号”非药品“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应移送卫生部门处理。其表示,颜未来一案本应是卫生部门处理的行政案件,而非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药品苏管理法》苏州市第48条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


相城警方认为,颜未来所销售的产品,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管理局品”,应按假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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