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我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南阳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的80%确定,其中,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也就是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南阳市区、唐河县、西峡县、新野县为1440元/月,淅川县、南召县、社旗县、方城县、桐柏县、镇平县、内乡县等原贫困县为16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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