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合资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新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新区机构和负公司注册责人;
5、有经营活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申请
6公司注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哪里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浦东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注册公司核浦东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如何;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合资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办理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注册公司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注册外资分公司
二、外资公司注册流程所需要求如下:
1、生产性企业
在哪里上海市申请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去。
2、贸易性企如何业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
4、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办理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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