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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英文)


除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出口术进(出)口许可证、英文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报关单境小额贸易)以外的其他进出口许可证件或监管证件,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代码。


(一)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报关单,“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c”。


(二)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货物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Y”。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申请适用优惠税率的,有关货物进出海关英文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内销时,“随附单证代码”栏按照上述一般贸易要求填报。


向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用于生产香港CEPA或者澳门CEPA项下货物的原材料时,“随附单证出口代码”栏按照上述一般贸易要求填报。


(三)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免提交货物原产地证据文件的小金额进报关单口货物“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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