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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陕西省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办法)

咸阳国税和地税机关联合稽查组对咸阳都乐商贸有限公司2013-2015年度地方各税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查后发现,该公司2013年少申报缴纳城建税85.72元,教育费附加36.7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4.5元,印花税285.78元;2014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137.71元;2015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349.42元;三年合计少申报缴纳印花税772.91元。2013年少申报缴纳工会经费2498.16元;2014年少申报缴纳工会经费1882元;2015年少申报缴纳工会经费1944元;三年合计少申报缴纳工会经费6324.16元;2014年少申报缴纳水利基金30.30元。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6年11月2日向该企业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016年11月18日向该企业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文书后该企业拒不缴纳查补税款和罚款。2017年3月3日,咸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该企业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该企业仍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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