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镇应以2021—2025年为规划期限,科学编制示范镇各专项规划。要加快示范镇规划编制,高标准推进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海绵城镇、园林城镇建设,高标准提升镇容镇貌,完善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改造水平、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全面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村容村貌提档升级。
《通知》强调,示范镇建设专项规划必须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整体构建同谋划同推进,对标示范镇建设目标任务和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针对需要改造、提升、新建的重点建设内容,统筹编制2021—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