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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吗)







相关问答:




第一、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自己是指其他个人(自然人)



第二、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还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虽然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增值税减免了,但是要按20%来缴纳个税。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增值税如何缴纳?



国家出台财税【2009】9号文,该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过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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