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39号),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请结合你公司的销售情况、收入确认与信用政策、客户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相关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和规模、以及各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回复: 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相关数据为审计前数据 由上表可见,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呈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26.51%,主要受两方面的因素影响: (一)公司2017年并购了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和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并购公司”),增加2017年末应收账款53,304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整体比例为8.39%;增加2017年度营业收入150,92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整体比例为9.85%。 (二)剔除新并购公司影响后,公司2017年末存量应收账款为582,199万元,同比增长107.51%,主要受经销渠道与加盟渠道两个渠道影响。公司目前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经销、加盟、代销、零售等渠道,由于经销与加盟渠道业务具备应收账期特点且销售占整体比重较大,故大部分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该两个渠道业务。 (1)经销渠道模式为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面对最终客户,公司与全国各地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公司根据发货清单及发票来确认收入。为增加客户业务粘性,经销渠道根据客户资信情况授予一定账期,从而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账期平均为6-12个月。经销渠道相比其他渠道销售应收账期较长特点,故其销售会带动应收账款增加。 (2)加盟渠道模式为公司特许符合条件的加盟商在特定区域开设销售“金一”品牌黄金饰品的加盟店,公司与全国各地加盟商签订销售协议。公司根据发货清单及发票来确认收入。公司在严格考核加盟商资信后给予优质加盟商一定的账期,账期平均为3-6个月。随着公司在央视以及地方开展广告宣传等一系列市场营销活动,公司的品牌效益日益彰显,加盟商也逐渐增多,从而使加盟渠道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带动应收账款增长。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项名称、账面价值、可回收金额、计提金额、具体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原因、计算过程和对公司的影响等。 回复: 我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我公司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我公司与深圳市金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珠宝”)、钟尚林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产生,该案件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由金福珠宝支付货款、钟尚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金福珠宝和钟尚林拒不履行,公司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冻结金福珠宝持有的深圳市银联宝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0.9896%的股权,金福珠宝的认缴额为13,200,000.00元,冻结期限至2018年7月7日止,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大;并已查封钟尚林名下的观澜湖比佩亚大宅1号楼0310房产,查封期限至2018年6月29日止,该房产估值3,000,000.00元,已抵押在深圳龙岗鼎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预计可收回部分款项。该款项预计可收回13,200,000.00元,其余部分计提坏账准备,该坏账准备已在2015年计提。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我公司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包括账龄分析法组合、备用金组合、关联方组合和暂估进项税组合,其中备用金组合、关联方组合和暂估进项税组合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的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组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 我公司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17年度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33,06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7,273万元,其中本期新增收购子公司使该部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53,292万元,纳入合并损益范围计提的坏账准备-20万元,剔除收购影响后公司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1)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上述应收账款政策一致。 (2)公司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5,04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08万元,其中本期新增收购子公司使该部分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增加965万元,纳入合并损益范围计提的坏账准备69万,剔除收购影响后公司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39万元。 (三)公司 2017 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7,584万元,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5,872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6万元。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过程以及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步推进,经过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在确定公司相关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审计部进行了汇报。公司于2018年2月23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回复: 合理计提并充分披露资产减值准备是金一文化管理层的责任。资产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会持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执行我们的审计工作,实施谨慎的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金一文化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我们对金一文化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当中。公司201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741.48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583.77万元。目前我们针对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面已执行和正在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对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分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6)与律师沟通是否存在涉及诉讼事项的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各项审计程序执行的结果,公司包括应收款项在内的各项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均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我们针对资产减值的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异常。鉴于我们尚未完成审计工作,最终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披露为准。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以上回复内容涉及的2017年度的数据尚未经审计,相关数据需根据最终审计后结果确定。 另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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