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农产品核定抵扣目录(农产品计算抵扣和核定抵扣区别)


(三)农产品销售发票:【下述均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没有规定抵扣期限】


1.生产环节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批发零售环节


(1)纳税人批发零售蔬菜、鲜活肉蛋等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注意是批发零售环节且有范围规定】


(2)对不享受免税政策的批发、零售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注意,小规模企业此种情形下开具的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买方可以按票面总额的13%进行抵扣,别不信哈!】


(四)农产品收购发票。【也没有规定抵扣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种情形下开具的收购发票,税率处和税额均显示***,但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买方可以按票面总额的13%进行抵扣,别不信哈!】



(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行核定扣除。


要做好会计,就找大白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