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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渭南市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

近日,渭南蒲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取消张某住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二三里资讯获悉,张某,泰安小区公租房1-1-1504室承租人。2019年3月份办理了公租房租赁手续。


4月20日,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信息比对发现张某在黄陵县矿业公司公租房收购项目和蒲城县泰安小区两个项目均有个人住房保障信息,涉嫌跨地市重复享受住房保障的问题。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处住房保障。为此,该中心拟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张某本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或申诉。否则,该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决定。


(二三里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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