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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防疫政策(湖北荆州市江陵县疫情)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判,决定自4月15日23时至4月22日23时,在江陵街道部分区域加强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西塘河路以东、江陵西路以北、G524国道以西、苏州绕城高速以南。江陵西路、G524国道可以过境通行。





二、管理要求


(一)该区域原则上只进不出。


(二)该区域内所有居民非必要不流动(参加核酸检测除外)。所有小区实行“一门一岗”,严格落实门岗“三查一测”(查苏康码、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测体温)防控措施。封控区足不出户、管控区不出小区。集宿区参照居民小区管理。


(三)该区域内所有居民按街道指定方式参加核酸检测,对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的健康码赋“黄码”。


(四)凡是可以居家办公的一律居家办公,不能居家的人员出入场所(该区域内)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


(五)因工作需要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志愿者等凭通行证出行。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物业、粮油肉菜供应、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类企业正常运行,必要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


(六)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外卖)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外,其他所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控制人员数量,避免人群聚集。该区域原则上每户家庭每天安排一人一次“点对点”外出购买生活物资,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封控区、管控区内由村、社区配送生活物资。


(七)该区域内企业生产活动实行闭环管理,企业员工进入厂区后非必要不外出。因物流保障等原因,确需流动的,经吴江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凭通行证通行,相关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企业、村、社区报备。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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