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申报(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我们公司2021年12月新购进了一台单位价值为5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这台设备可以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二、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需要一致吗?


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在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三、我发现公司在2020年8月新购进一台设备并投入使用,但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中并没有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现在这项固定资产还能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不能。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具体来说,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填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如果在预缴时没有享受该政策,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内进行填报。纳税人应在日常涉税管理中加强对各类优惠事项的梳理,检视是否存在优惠漏享的情况,确保应享尽享。


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四、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有哪些管理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优惠事项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的基础上,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为: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合同、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PS:购进固定资产及折旧的账务处理


①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实收资本等


②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安装时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等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③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