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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写(残保全报表中上年在职职工总额指什么?)

1、个体工商户需要缴残保金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个人房租发票代开需要带哪些资料?


个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请单》;(二)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三)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五)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六)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4、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填报?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1990年1月1日)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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