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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政策汇编(关于保障房的定义文件)

房屋拆迁时,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往往根据其面积来决定补偿款。但在拆迁实践当中,对于房屋面积偏小、经济确实困难的这部分特殊被征收人,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住房保障政策来保障其拆迁后的生活水平。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对于征地拆迁中的住房保障规定也有明显区别。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各地对于住房保障的具体政策规定。希望大家好好利用起来,争取拆迁利益的最大化。


1、四川省:五十平方米以内不支付补差款。


对征收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五十平方米,经核查他处无住房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按不低于五十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被征收人不再支付五十平方米以内的补差款。


2、贵州省: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对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凡是征收补偿款难以购买套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其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产权调换差价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3、河北省:三十平方米以内部分无需支付房款。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补偿,补偿后仍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住房的补偿价格,再调换住房,但调换后的住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三十平方米,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调换后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内部分,被征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过部分被征收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结清差价。


4、河南省:被征收人符合条件,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住房保障等部门现场办公,公布保障性住房房源位置、套数、面积、供应对象范围、认购时限、登记地点等信息,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压缩审核时限,现场受理、审核被征收人申请并公示审核结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直接选房。被征收人获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房屋征收,十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汇编


5、湖北省:不低于当地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的房屋价值。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镇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和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分类优先实施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签订补偿协议及搬迁的顺序,及时为被征收人办理保障性住房有关手续。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当地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6、湖南省:符合条件,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当月起发放;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申请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次序列同期申请的非被征收人之前。


对被征收人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次序,按照订立补偿协议后实际搬迁的先后顺序确定。


7、江西省:补偿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房屋征收部门对个人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征收产权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超出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其住房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按照36平方米建筑面积结算。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比前款更优惠的最低补偿安置面积办法。


8、内蒙古:不低于类似商品房均价五十平米的金额。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五十平方米,且在本市(镇)只有该套住房的,产权调换面积不得低于五十平方米,五十平方米以内不找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平均售价购买五十平方米住宅的金额。


9、山东省:可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积补偿。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积补偿。


房屋征收,十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汇编


10、深圳市:按家庭人口决定建筑面积标准。


被征收人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住房保障。若被征收人属于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内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按家庭人口2人以下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3人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标准,由征收人提供成套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屋,规定面积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部分按建筑成本结算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规定面积基数以本次房屋征收提供的所有产权调换房屋的平均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以上就是史西宁律师整理的各地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在拆迁中当地有明确的住房保障政策,拆迁方却不执行,那么我们的被拆迁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最后也希望我们的被拆迁人都有房住,日子也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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