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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核定征收与自主申报)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经办问答第二弹来啦!


有没有些许的小期待


话不多说,上重点




1


不计入缴费工资的职工福利费都有什么?




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的福利费用,不计入缴费基数,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署降温费、独生子女费、献血营养补助等。




2


用人单位


使用的实习学生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使用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劳局〔2000〕17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实习学生,双方必须签订学生参加实习劳动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实习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




3




用人单位使用小时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4


单位服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津劳险字〔1993〕)401号)规定,受刑事处罚人员,在受刑事处罚期间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不计算缴费年限,但宣告缓刑继续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5


现行的社会保险缴费最低和最高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3930元20331元




6


年度内行政部门公布新的缴费基数标准,


用人单位需要重新申报吗?




自然年度内,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公布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用人单位不需重新申报,由经办机构按照用人单位年初申报的缴费工资,为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重新生成缴费基数。


7


职工签字确认工作在什么时间完成?




在经办机构完成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参保职工,第一季度内,完成缴费基数签字确认工作,签字确认表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怎么确定?




根据《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5〕28号)规定,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9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根据《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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