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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个体户社保怎么交(怎样自己交社保)

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武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商财政、地税部门确定,报县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7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申报以元为单位,十元以下四舍五入,下同);退休(职)人员按2017年12月退休费申报(仅指养老异地退休医保本地退休人员)。


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090元)作为缴费基数。


二、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下限为3060元,上限为15270元。


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下限为3240元,上限为13890元。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2017年实际工资收入如实填写,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进行申报,申报结果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或手工申报方式。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http://wylss.gov.cn:8088/sionline/)进行网上申报;


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五证合一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同时办理开通社保业务网上申报数字证书,在申报缴费基数的同时填写以下材料(所需表格可到社保业务经办QQ群(群号码93697063)下载):


1.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两张);


2.加盖公章的金华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表(三张);


3.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书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后邮寄至以下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智慧信息产业园二期五号楼6楼


联系电话:0571-88035555-8006


其他单位可到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社保业务经办QQ群(群号码93697063)下载《2018年武义县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按规定格式逐一填写,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随电子版(以U盘拷贝)同时上报到县社保局或选择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365便民窗口就近办理;各单位必须确保申报表(纸质)与电子版内容完整、数据一致。


四、申报时间:7月1日至7月24日。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编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县社保局按2017年本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630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五、有关部门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有重点的稽核,对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报或申报不实的,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望各用人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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