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范围缩窄。此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的计量等四种情况,2014年修订之后,长期股权投资只核算控制、重大影响、合影安排三种情况。
其中,明显的变动是: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的计量的股权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那么,问题来了,应该怎么进行会计核算呢?
首先,对于此类股权投资,既然已经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核算范围。同时,22号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简单观察可知,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的计量的股权投资一定不属于(一)(二)(三)的情况,只能属于第(四)种情况。
学员问题1:有人就疑惑了,长期股权投资不是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吗?
川哥讲会计:曾经是,但是修订之后,长期股权投资有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两种计量方式。
学员问题2:谁说的?
川哥讲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总结:现在,你再也不用纠结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的计量的股权投资了,必然不是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必然是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不要紧,按照成本计量即可。当然,如果有减值,按照减值的方法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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