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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信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北京(企业信息年报)


文/周 苏


山东奥扬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扬科技”)主要从事低温绝热储运应用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11年6月成立以来,奥扬科技就与一汽解放青岛、陕重汽、成都大运、北京企业信息福田戴姆勒等知名整车厂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早在2016年信用8月奥扬科技就于新三板挂牌,后于次年6月摘牌。奥扬科技此次IPO与民生证券合作,拟冲击深交所创业板。


已经过三轮问询的奥扬科技,除被问询的问题外,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高管履历信息存在疑点,合作的供应商遭到处罚,同时员工的社保缴纳和劳务派遣也存在问题。


高管履历信披存疑


《商务财经》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奥扬科技披露的高管履历中或存在入职时间早于企业成立的情况。


据招股书,目前奥扬科技共有7名董事,3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4名其他核心人员。


实控人苏伟的妻子王韩自2017年9月起担任奥扬科技董事,招股书称“王韩1990年6月至2003年2月,在山东兰凤针织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但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企信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比王韩入职时间晚了4年。


现国家任奥扬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的白江坤,曾于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西安德森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但据企信网显示,该公司2011年3月才成立,比白江坤入职时间晚了2年。


现任奥扬科技监事李洪平,在2003年至2007年间,于东营福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据企信网,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比李洪平入职时间晚了3年。


奥扬科技在招股书中写道:“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网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年报的法律责任。”但以上3位高管的个人履历信息频频发生“时空错乱”现企信象,不免令人生疑,个中的具体原因不明。


合作伙伴被处罚


奥扬科技作为低温绝热储运应用装备的研发、生产北京和销售商,生产活动的主要原料为304不锈钢板、封头、框架、阀门、氧化钯和银分子筛吸附剂。


报告期内(2018年-2020年),奥扬科技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16,234.55万元、25,789.58万元、37,143.85万元。


招股书披露,新乡市中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金属”)是奥扬科技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之一。奥扬科技向其采购封头、保护圈和保护盖的金额分别为1,577.7信用8万元、4,310.01万元、6,152.98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重年报分别为5.94%、8.03%、10.42%。


企信网显示中联金属成立于2017年9月,成立第二年北京即成为奥扬科技前五大供应商,2019年、2020年采购金额大幅增加。


同时,《商务财经》发现,奥扬科技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还存在着被环保处罚的情况。


新乡市申坤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坤制造”)也是奥扬科技报告期内均排名前五的供应商。申坤制造成立于2013年,自成立以来就一直与奥扬科技合作。奥扬科技主要向其采购原材料封头的金额分别为3,192.企业信息68万元、2,771.38万元、3,214.15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12.01%、5.16%、5.44%。


据绿网,申坤制造在2019年有1条环保处罚的记录。该记录显示,申坤制造“年加工20万件LNG封头外观处理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企业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申坤制造应依法承担责任。因此2019年8月9日,获嘉县环境保护局责令申坤制造停止项目建设,并处以行政罚款2.02万元人民币。


社保缴纳人数不一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奥扬科技员工总数分别为275人、346人、436人,其员工缴纳社保的人数分别为229人、322人、425人,奥扬科技部分员工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


奥扬科技现有子公司有2家,分别为山东奥扬易通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扬易通达”)和山东奥扬氢创新能源研究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扬氢创”)。奥扬氢创为2021年6月新成立的子公司,故不存在于奥扬科技合并报表计算范围内。


通过查询企信网奥扬科技母公司、奥扬易通达和奥捷特种装备报告期的企业工商年报中社保缴纳人数,《商务财经》发现招股书中披露的社保缴纳人数与企信网并不一致。


企信网显示,2018年至2020年奥扬科技总计社国家保缴纳人数分别为296人、306人、446人,与招股书相比分别少了中披露的人数分别相差67人、16人和2信息系统1人 ,2018年、2020年社保企信缴纳人数甚至比招股书所示员工总数还多。


此外,根据招股书,在报告期内,因员工数企业量不能及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奥扬科技在2018年5月至2019年信息系统7月、2020年1-2月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其中部分月份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总员工总量的比例超过10%的情况,违反了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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