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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汇缴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办法)

近年来,宁乡市财政局紧盯银行账户这个关键节点,出台《宁乡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单位资金入口、严格单位账户开设、强化单位账户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规范单位资金入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全面清理撤并预算单位实体资金账户,其结存资金一律划转财政的代管资金专户,做到纳入一家清理一家。预算单位收入全部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预算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系统核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及划缴情况。


二是严格单位账户开设。出台《宁乡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业务进行明确,原则上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要求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后,必须及时在财政部门的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规定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和大额资金存放,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或竞争性方式,压实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单位账户监管。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高度配合,将商业银行违规为预算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纳入商业银行经办财政业务资格认定的考核项目,压实开户行的监管责任,形成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协同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格局。同时,财政部门针对大额结存资金及时分析预警,对长期未用结存资金及时清理盘活,对预算单位的专用存款账户、临时机构的存款账户实行“双控”管理,监督单位规范使用资金,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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