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货物)和劳务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3、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4、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烟叶税
本期介绍所得税类,分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适用税率:(1)基本税率为25%;(2)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税率。
其中,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如下:(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直接计算法:企业所得税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企业所得税 = 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时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非居民个人是指不符合居民个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 - 法定扣除项目)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 - 费用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特殊征税范围:(1)房地产的继承;(2)房地产的赠与;(3)房地产的出租;(4)房地产的抵押;(5)房地产的交换;(6)合作建房;(7)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8)房地产的重新评估。
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 × 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系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